「哪里錯誤?」
「這個故事讓人誤以為中毒不必找醫生,只要找王子就可以解毒,太瞎了,那會延宕就醫。」
「王子的親吻不能解毒嗎?」葳葳明知故問,不過她愛死叔叔了,以前她跟同學講的時候,大家都覺得她是怪胎。
「當然不能,如果可以,醫院早就關門了,生技中心會找到一票王子,淬取他們的口水制作各種疫苗。」
葳葳樂了,咯咯笑著。「要不,講灰姑娘的故事?」
「這個故事更糟。」
「為什麼?」
「這個故事大力暗述後母、繼姊的惡毒,听信這個故事會讓小孩對角色產生偏見,現代社會,兩個家庭再組合成一個家庭的情況很常見,這種偏見無疑是在制造家庭紛爭。
「更何況玻璃鞋不科學,它可以承載的耐重力絕對比不上皮革或塑料鞋,最重要的是它很危險,只有腦袋不好的人才會穿玻璃鞋去參加舞會,難怪被後母、繼姊欺負,灰姑娘擺明就是沒腦袋!」
遇到同道中人,葳葳終于坦開心胸說出心聲。「王子更蠢,拿玻璃鞋到處找公主,天底下腳一樣大的人多得是,如果每個人都不一樣,鞋店要準備幾萬種Size啊。」
「說得好,就是這樣!」
閔鈞笑容更燦爛了,不需要驗DNA他就可以確定葳葳只會是他的女兒,為什麼?因為他們有相同腦袋、相同邏輯,這比長相相似更難。
「那美人魚呢?」葳葳問。
「狗不能嫁給貓,小金魚不能嫁給大白鯊,老師有沒有教過你不同物種不能結合的主要原因?」
「沒有。」
「主因是染色體不同、基因不同,無法配對成功。所以我們再喜歡小狽也不能拿它當配偶,美人魚愛上王子不叫做浪漫,而是物種錯亂,這是不應該被鼓勵的思想。」
葳葳接話。「巫婆更奇怪,如果有把尾巴變成腿的藥,怎麼會沒有把腿變成尾巴的藥?為什麼非要王子的鮮血才能解除魔咒?」
「沒錯,王子有這麼好用?口水可以解毒,鮮血可以解除魔咒,難怪王子的數量急遽減少,因為……」
「通通被抓去做疫苗了!」葳葳接話,兩人又笑得亂七八糟。
床邊故事變成童話批斗大會,兩人一句接一句講得起勁。
葳葳看一眼時鐘,說︰「不能再玩,太晚了,我必須睡覺,叔叔快講故事吧!」
這麼有自制力?果然,又是一項遺傳證明。「我來講巴菲特的故事吧。」
「巴菲特是誰?」
「巴菲特被稱之為華爾街的股神……」
葳葳睡著了,在「巴菲特大量買進華盛頓郵報股票」時。
閔鈞回到客廳,語萱還在忙,看見她在捶肩膀,他坐到她身後替她揉肩。
觸電似地,語萱縮開,卻听見閔鈞說——
「你現在很不一樣了,原來你是正確的,工作會讓人自信,對不起,當初是我太自私。」
她搖搖頭,坐到他對面保持距離。「不能說你自私,每個人對配偶的要求本來就不同。」
這是疏離而客氣的對話方式,閔鈞不喜歡,他分外懷念那年她叨叨絮絮地說著沒有內容卻生動活潑的話。
她什麼都對他說,在電視上看到的、在超市里看到的,就算听她講一顆高麗菜貴到兩百塊,他也喜歡。
閔鈞又說︰「我母親是個強勢能干的女人。」
「這點,毋庸置疑。」語萱同意。
「許多人說,億新能有今天這個規模,幕後最大的推手是我母親。當年父親和叔叔合伙開百貨公司,母親和嬸嬸沒插手,他們雖然努力卻一直無法突破格局,直到叔叔、嬸嬸去世,母親加入,規模才逐漸擴大。」
語萱點點頭,前任婆婆的強勢能干,她親眼見證過。
「童年的記憶里,我很少見到母親,我上學時她還在睡,她回家時我已經上床,她總是不在,開會、考察、工作,比起她,見父親更容易些。
「出席母姊會的是幫佣阿姨,接我上下課的是司機,我經常站在校門口偷看那些對孩子嘮叨不停的母親們,心里很羨慕,因為我沒有這種母親。長大後我常告訴自己,一定要娶個把孩子丈夫家庭當成事業的女人。」
因此盧欣汸從不是他的選項,也因此他比誰都注重家庭生活。
語萱點點頭,過去不明白的事弄懂了,童年陰影讓他期待起一個全職妻子。
話說開,當年的埋怨就淡了,認真說來,婚姻失敗兩人都有責任,她從未想過挖屈他的想法,溝通從來都是她的弱項。
「你會找到適合你的女人。」
又是客氣而疏離的對話方式,閔鈞皺眉。
「我錯了,把才華洋溢的你關在家里並不公平,你對我盡心、對婚姻盡力,卻對自己的需求視若無睹。一天兩天、一月兩月或許還可以忍耐,但一年兩年、十年二十年,誰有這麼好的耐性?」
「我曾經要求過工作的。」
「我記得,但我自私地反駁了,我害怕你變成我的母親。這是我的性格盲點,只有一或一百,沒有中間數字。但我如今看見你和葳葳的相處,頓時明白自己錯了,並不是時刻出現在孩子面前才能給孩子足夠的愛。」
語萱回答,「我愛葳葳,她很清楚只要開口要求,再忙再累,我都會停下腳步做她想做的事。葳葳更愛我,她知道為了把她扶養長大,我付出多少辛苦代價,所以她不要求,容易滿足,她努力當個乖孩子。」
「是愛,讓你們為彼此著想。」
「是。」
那年她不知不覺愛上他,把他擺在生活的首位,只想他、不念自己,直到突然發現,他是她的全世界,她卻只是他世界中的一小部分。
對于離婚這件事,想明白後她不再怨恨前婆婆,因為她確定就算當年不離婚,現在的他們也會離婚,因為抱怨、不快樂、計較、在乎、嘮叨……將會一點一點吞噬掉自己,把她變成面目可憎的女人。
到時別說陸閔鈞不愛她,恐怕連她都無法喜歡自己,換個角度想,前任婆婆算得上她的貴人,是她翻轉了自己的命運。
閔鈞點點頭,說︰「我想,我知道你離開的理由。」
「你想起來了?」
「推論出來的。」
「Andthen?」她有趣地望向他,想知道他推論出什麼。
「理由是我不夠愛你,我只在乎自己的恐懼卻不在乎你的喜好,我愛自己勝過你,這樣的男人被拋棄,理所當然。」
語萱搖搖頭,回答,「失敗的婚姻兩方都有責任,不會單純是誰或誰的問題,當年我們都太年輕,看事情太單一,婚也結得太隨便。講到這個,我有個疑問,當年你怎麼會突然跟我求婚?」
他笑了。「因為叛逆,我不想娶父母親安排的對象,不想走父母安排的路,可悲的是,我發現除那條路之外,我找不到更平坦、更捷徑的,只能在婚姻上頭叛逆一下。」
語萱大笑。「我為驕傲結婚,你為叛逆結婚,這樣的婚姻怎麼可能成功?」
閔鈞跟著大笑,他喜歡她的笑,不管是多年前或多年後。
他想握住她的手、想撫模她的臉、想擁她入懷……他想做很多事,但他不年輕了,光陰教會他許多事,其中,耐性是很重要的一件。
所以他說︰「當朋友,可以嗎?」
語萱沒想到話題會轉到這里,發楞三秒鐘,她還不知道要怎麼回答時,他又開口了——
「就當作是,你為葳葳犧牲的辛苦事,行不行?」
為葳葳?真好的借口。愛屋及烏,葳葳那樣喜歡他,為女兒著想,她應該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