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周年慶連亞麗
「單人床」這故事是跟等待有點關系的,我本來想取一個很長的名字叫「等待是一生最初蒼老」,這是優客李林時代的一首歌的歌名,我很喜歡那首歌的故事,意思是說有一個男孩子跟女友約會的時候總是遲到,有一天他的女友就跟他說︰「我就是這樣等你等老的。」
而「單人床」的故事是在講述一個女孩子住在男友以前曾住餅的房子里等著他回來,後來她等不到男友回來,卻習慣了單人床給她的安全感,反而在睡雙人床的時候就失眠。
幾個月前<禾馬>便通知我要寫一本書來配合十周年慶,我當時還真驚訝,沒想到一晃眼竟然十年了,我記得我寫完第一本稿子被錄取到發行中間隔了一年多,我應該是被錄取了兩本之後,寫第三本的時候第一本才開始發行,中間隔了很久很久,我還有想過,是不是那本書不可能發行了?
那時候沒有人知道我在寫稿子,因為我當時總想著反正也沒還發行,也就沒跟人提了,後來真的發行了,我也只向幾個比較要好的朋友隱約提了一下下。
畢竟那時流行一書作者,大多數的人都是出了一本書就消失了,我就想還是等多出幾本再說,當真出了五本書之後,我就開始覺得還是別提比較好。
因為朋友會很興奮,一興奮他們就會到處去跟人說,那實在是個很難熬的階段,然後很多事情就像野火,一有點風吹草動,就會火速蔓延,搞到後來連樓下超商店員以及賣牛肉面的老板,每次我去買東西他們總會刺探的詢問︰「我好象听誰說過妳是作家耶?」
而我總會堅決的說︰「不是!你認錯人了!」
因為他們所說的傳話者我根本就不認識,我甚至不明白這種事情怎麼會傳得這麼快,而那種帶著興味的刺探總讓我很不自在。
其實我很清楚作家的光環我承受不起,因為我那時候根本還不會發光,風格還沒有確立之前,寫法也不成熟,那個環就像是孫悟空的緊箍咒,反而讓我退避三舍。
最有趣的是有一次我去買牛肉面,那老板娘年紀跟我差不多,她竟然很不屑地跟我說︰「妳沒有工作,那妳為什麼不去找份工作做?」因為她老是喜歡問東問西,而我討厭別人刺探,所以我寧可讓大家都認為我是個無所事事、一事無成的人,在被問煩的時候我就故意讓她覺得我就是那種無業游民,果然她還很配合的露出了看不起的嘴臉,讓我哭笑不得。
哪知道前陣子不曉得哪個多事的鄰居跟她說我「疑似是個作家」後,再去的那次她的嘴臉變化真的夸張到令人傻眼,而且那討好的模樣實在讓我覺得自己好象在看霹靂火或是龍卷風,那應該是只有在連續劇里才有的人居然活生生的出現在我眼前,不過我這次跟她說她認錯人的時候口氣就不是太好了。
還好我要搬家了!呼……希望換個環境後我可以擺月兌這些老是讓我覺得很不舒服的眼神和詭異的對待。
我有一度還以為我這輩子可能寫不到十本,沒想到事情總是無法在我控制之內,也謝謝<禾馬>給我機會揮灑我的想象,希望大家繼續支持<禾馬>喔!
楔子
盎比世的富豪排行榜出爐,除非你有十億美元以上的身價,否則是進不了這個超級排行榜的,而雷蒙‧霍就是其中一個有幸上榜的人。
近年來他快速的在 谷走紅,在一片泡沫化和不景氣的哀聲嘆氣里,他的公司一枝獨秀的以年輕及宏觀的著眼點,集結了數家岌岌可危的公司能源,在電子業當中創造出了一番新天地。
尤其他既非企業家第二代,也不是娶了什麼有錢人的女兒那種靠著老婆往上爬的男人,最令人佩服的是他全都靠自己,白手起家掙出這片天地,從一個無名小卒搖身一變成為擁有幾輩子都花不完的鈔票的億萬富翁,最令全球女性注意的是,他還是個金剛鑽級的單身漢。
既然都已經有錢到這地步了,就算他是個豬頭三也有人搶著要嫁,更何況他還是個帥得像是從雜志封面上走下來的酷哥,這就是老天爺的不對了!
上天擺明了是對他偏心,把什麼好的都給了他……
不過今天有一位律師遠從華盛頓跑來公司,他堅持要見雷蒙‧霍一面,否則他口中的那個秘密一旦被揭發,可不是人人都能承受得了的。
听起來很可怕,不過有錢人遇上想搶錢的瘋子也是稀松平常,在經過了一個上午的糾纏後,助理團終于有人受不了,撥了通電話給霍先生,告訴他有位律師代表「鐘小姐」要找他,雷蒙‧霍居然立刻丟下了所有預定的行程,提早返回公司接見這位律師,這下可把早先對那位律師抱持存疑的人們給嚇傻了眼。
雷蒙‧霍拒絕讓任何人進入辦公室,單獨會見律師的動作更令公司里的律師團憂心忡忡,深怕會出了亂子,當所有人在辦公室外不安地等待時,辦公室里的雷蒙‧霍也好不到哪里去。
「她找我?」
「對。」
「她終于想找我了?」
「沒錯,鐘小姐想找你離婚。」
第一章
「哇……你這襪子是怎麼回事?」
宛如廣告里的老媽子,薇樂一臉不以為然,用兩根指頭拎起了丟在浴室里的臭襪子,埋怨的看了他一眼,但是沒有老媽子那般的頤指氣使,倒是小情侶間的斗氣成分居多。
「只是該洗了而已。」
他這個大老爺依舊躺在屋子里唯一的一張單人床上,一手拿著遙控器,看著就放在床尾的那台十四吋小電視。
「還而已……真受不了你!」
拿在手上的襪子居然還會滴水,這家伙就算月兌了襪子也該放在收集髒衣服的地方啊!還好她不是第一次見到這情況,多少也有些習慣了。
「我下次來再幫你買個洗衣籃,你以後把要洗的衣服都放在同一個地方,這樣才不會弄得到處都亂七八糟的。」
「用不著那麼麻煩,我不會在這地方住太久。」
霍價蒙抬起眼懶洋洋的看了薇樂一眼,他說過他會讓薇樂過好日子,現在這情況不會持續太久,只要他再努力一些,過不了幾個月他們就可以搬離這里了。
「但是短期內你還是要住在這里啊。」
薇樂倒是不這麼想,她總覺得既然要住,每天都要睡在這兒,就得保持「基本上」的干淨,她可沒有潔癖,但是亂成這樣也太過分了,再說她有時候也會在這兒過夜,她早已經把這里當成自己一半的家了。
「妳放著就好,我改天再弄。」
「又說改天,上次也听你說改天,結果衣服也都沒有洗……」
嘴里喃喃的說著抱怨,但是她還是蹲在小小的浴室里開始洗了起來,不過薇樂四處找不到洗衣粉,只得在心里記下自己下次來一定得帶。
「我不是跟妳說別弄了嗎?妳忘了我跟妳說我晚上要帶妳去那間酒吧玩,妳現在又洗衣服,等下弄得全身都濕了。」
他這兒可沒有洗衣機,全都得用雙手洗,所以他才懶得洗啊!哪知道薇樂每次來都那麼勤奮,天冷了也不怕,硬是躲在冷冰冰的浴室里洗東洗西的,還好她年輕,看起來跟黃臉婆還有段距離,否則還真壞了她那一身好氣質。
「沒關系,你去吧!我不想去……」
薇樂打開了水龍頭,卷起了袖子,為了省點水,用盆子先接水,浴室那麼小,她的衣服要保持干燥是不可能的,她早已經有了心理準備,擠了些沐浴乳在襪于上就洗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