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怪美人魚 第2頁

「這不用誰告訴我,只要看過商業雜志和八卦雜志、報紙的人大概都會知道。」他應該知道現代媒體有多發達。

那正是他討厭出名的原因。

「好了,廢話別說,妳在這里畫這個做什麼?」他問道。

二十分鐘前他從建地回到公司門口,就看見她很專心在畫圖,他好奇地走過來看,沒想到會看見她在畫這棟大樓,于是就待在一旁觀看。老實說,她鉛筆素描的功力挺不錯的,只是她為什麼要畫這棟大樓?

「如果我說我很崇拜你設計的成品,你會不會相信?」她期待地問。

「不相信。」

「為什麼?」她一臉疑惑。「你對自己建造出的東西沒有信心嗎?」

「當然有,但是我不相信妳。」他坐到她身邊的空位,朝她伸出手。「拿來。」

「拿什麼?」

「把妳的筆記本給我。」

「喔。」她把筆記本遞給他,看他開始翻閱,忍不住對他說︰「你知道嗎?多疑是一個很不好的習慣。」

「是嗎?」

「當然是。」她很專注地望著他。「凡事多疑,就容易胡思亂想,那對自己的精神是一種虐待。疑神疑鬼的人很容易杯弓蛇影,想什麼就以為是什麼,弄得自己什麼都煩惱、時時感到不安,這樣很快就會精神衰弱。」

「我只知道,凡事都相信別人的人是笨蛋!」他翻完她筆記本所有的圖,懷疑地抬起眼,「妳畫的都是我設計出的建築物。」

「我說過,我很崇拜你設計的東西呀。」她甜甜地回道。

「就這麼單純?」他不太相信。

明明她長得像天使,看起來就是一副未成年高中生的單純樣,但他為什麼就是覺得她的笑容怪怪的呢?

「你又多疑了。」她皺了皺表情。「你這麼一個大男人,比我高又比我壯,年紀比我大也比我聰明,社會經驗比我多,難道還會怕被我騙嗎?」

「這很難說。」這年頭,什麼樣的罪犯沒有?

「好吧,那我換個方式問。」她頓了下,「你身上有什麼怕被我騙的嗎?」

他想了想。「沒有。」

論財,他不是腰纏萬貫的富家;論才,他是有,但這別人騙不走;論外貌,她還不如去找那些俊帥搶眼的男明星。想想,他身上還真的沒什麼好讓別人覬覦的。

「既然沒有,那你還擔心什麼?反正我又騙不到你。」她聳了下肩。

他怔了下,隨即笑了出來。沒想到他居然會被自己的話困住。

「妳很聰明。」他把筆記本還給她。

「還好而已,而且比不上你。」她把筆記本收回袋子里。

「妳很習慣稱贊人?」他挑眉。

「沒有呀,我通常都說實話,只是不習慣說不好听的話而已。」

「畫了這些圖,妳想做什麼?」表面上看起來,他只是隨便翻一翻,但事實上,他看得卻很仔細,因為筆記本里每張圖都是他的建築作品,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圖里每一分細節。

她的畫,沒有做什麼特別的標記,只是純粹圖形的展現,再加上作畫的時間和名稱而已。

所以,他相信她並不是別有居心。但如果說是喜歡他的作品才畫……這種理由實在很難讓他信服。

「沒什麼,只是留作紀念而已。」她偏頭望著他,「我可以請你吃飯嗎?」

「請我吃飯!?」他呆了下。

「對呀。」

「為什麼請我吃飯?」

「一定要有理由才能請你吃飯嗎?」她為難地想了想。「我很喜歡你的作品,遇到創作者本人,當然很想跟他多聊,所以請你吃飯。」這是第一個原因。「再來,因為現在是吃晚餐時間,我肚子餓了,我想你應該也餓了,既然我們遇上,就一起去吃飯。」這是第二個原因。「然後就是,我想跟你一起吃晚飯,可以嗎?」三個理由應該夠了吧?

他一听,額上差點降下三條黑線。

「這就是妳的理由?」

「不夠嗎?」她想了一想。「那我再想好了……」

「重點不在這里。」他差點大吼。「重點是妳不應該請一個初認識的人吃飯,尤其那個人是妳完全不認識的大男人。」

這個……小女孩!到底有沒有一點自我安全的防範意識啊!?

「可是我認識你呀,你是羅森,辛氏建築的總經理,做事認真負責,討厭拖拖拉拉,今年三十歲,單身,身高一百八十四公分,體重七——」

「夠了。」他打斷她的滔滔不絕。「妳怎麼知道這些?不會又是雜志里看來的吧?」

「大部分是。」她非常誠實地回答。

這也算認識的話,那總統的飯局就算一天分十餐也吃不完!

「除去雜志上寫的,妳還知道什麼?」他環胸盯著她。

「這個嘛……」她轉了下眼神。「如果你答應讓我請吃晚飯,我就告訴你。」

「那妳就不用說了。」他起身走向大樓,沒那麼大好奇心。

而且,他在這里已經浪費了半個多小時,樓上某個人等不到他,大概已經開始邊批公文邊叨念了。

「羅森,你的東西掉了。」她在他背後喊道。

他一听,立刻轉回身。

「這個啊。」她笑咪咪地搖著手上的車鑰匙。

羅森立刻低頭看自己腰上別的鑰匙圈,果然不見了,什麼時候發生的事!?

「你不要了嗎?」

羅森瞪了她一眼,大步走回她面前。「還給我。」

「我撿到你的鑰匙,你欠我一次人情。」她開始勒索。

「妳想怎麼樣?」

「跟我吃一頓晚飯,就算你還我人情。」

「我沒空。」他還有建築圖要畫。

「不一定要是今天,明天、後天都可以。」她的時間非常彈性,絕對能配合他的喲。

羅森瞄了她一眼。「我不跟小女生吃飯。」

「你這是性別歧視。」冬雪瞇起眼。

「是又如何?」難道他這把年紀了還跟小女孩玩游戲嗎?他沒那麼幼稚。

「就算我是小女生好了,我撿到你的鑰匙,你欠我一次人情是事實,難道你想耍賴?」她半挑釁地說完,接著自嘲地道︰「不過,就算你耍賴,我也拿你沒轍,你是大人物嘛,會欺負小女生是正常的。尤其是我這種沒權沒勢的人,好像也沒什麼資格跟你這種名人套交情……算了,當我不自量力吧!」她把鑰匙還給他,然後轉身背起包包準備走人。

「等一等。」羅森喊道。

她停住步,但沒回頭。

「除了公事之外,我不跟女人吃飯。」而除了公事外,女人在他眼里只有一種作用——「用完即丟」的那種。「想跟我吃飯,行,如果妳有辦法跟我談公事,不用妳請我,我請妳吃飯。」

「大丈夫一言九鼎?」她立刻回頭,確認他的條件。

「我說話一向算數。」她是頭一個敢懷疑他的話的人。

「很好。」她回頭走到他面前,仰臉朝他綻出微笑,「記住你的話哦,我叫孟冬雪,下次再見!」

笑得像得到什麼了不起的承諾似的,她揮揮手,轉身往捷運站走去。

羅森也轉身往大樓里走去,決定把這個小插曲給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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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時間過後,辛氏建築辦公大樓各個樓層的燈一層接著一層暗了下來,等天色全暗之後,除了走道的照明燈,就只剩下董事長辦公室里的燈還亮著。

羅森從自己的辦公室里抱了圖稿直接往董事長辦公室走,進門後就坐在沙發上開始畫他的設計圖,不理會那個正忙著簽公文的男人。

坐在董事長位置上的辛皓煒也沒空理他,堆積了半個月的公文量實在不是普通的多,他的注意力全放在公文上,速度很快地簽閱一份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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