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陽明山,奇怪的名字,听來該是個陽光明亮的地方,但就眼前所看到的景象,它似乎得改個名字,叫做迷霧山好了。
霧氣籠罩,夜色如墨,四周一片白茫茫又黑鴉鴉的,極為詭異的組合,山上靜得像座墓,卻連個鬼影子都沒有。
孫雨綾站在夜風輕拂的山崖邊,凝視著台北市,一個此刻閃著朦朧燈光的城。
為什麼她會獨自站在這暴雨將至的山巔呢?
原因之一,她和樂團那群哥兒們走散了。
原因之二,她也懶得找他們。
好好的一個十八歲生日,實在不必搞得人仰馬翻,她所需要的不過是一根煙,或許……再加上一瓶啤酒吧。
啤酒!這兩個字閃過她的腦海,想起先前在7-11買了一打啤酒,這會兒全躺在她的機車置物箱!看來她那群可憐的兄弟們,只能在山頂上喝西北風了。
「啵!」十秒後,幸運的第一罐啤酒被打開了,她輕吻了它一下,讓冰涼苦澀的液體流進口中。
烏雲垂得更低,霧氣轉為濃密,她像被包圍在一個夢境里,幾乎就要騰雲駕霧。黑暗對她並不構成威脅,反而溫柔地擁住了她,築成一道孤獨的城牆,而她在其中稱王。
她是個不懂得害怕的人,最怕的只有自己,止不住的空虛落寞,沒有快樂沒有痛苦,只是悶。
從小案母離異,她在眾親戚家之間輾轉生活,高中念到第二年就被退學,干脆揮揮衣袖、一走了之,跟著樂團的人四處走唱,現在只剩一副歌喉,還沒被煙和酒搞壞。
解決掉兩罐啤酒後,她掏出一根煙點著,把自己困在尼古丁里面。
十八歲了,可以抽煙可以喝酒,卻因此更寂寥,這什麼道理?
生于二月十四日,不是祝福反而是種諷刺,當情人們歡度節日,她只想藏起自己,誰也找不到。
三根煙抽完後,忽然,雲霧都散開了些,她看到天邊有幾顆星,令她雙眼為之一亮。
就在一眨眼間,有道流星劃過,稍縱即逝,她心頭猛然一跳,及時許下了願望──
不管是哪一派的神明,請讓我歌唱,讓我有舞台,讓我听到掌聲!
下一瞬,流星消失了,只留下她怦然的心跳,以及興奮的恍惚。
她彷佛看到自己站在舞台上,享受歌迷的歡呼和聚光燈的擁抱,那是她的夢,此生唯一的夢。
就在她沈浸于自己的小世界時,驟然有兩道車燈從遠處射來,一輛賓士轎車快速駛進了她的視線內。
濃霧迷離的夜里,那銀白燈光更顯得異樣而神秘,她的幻想不由得奔馳起來,那是幽靈車嗎?或是外星人?和鬼魂打交道已不算新鮮事,若踫上宇宙人才神氣呢。
這樣一個陰森冷清的夜里,她實在不能譴責自己過度的想象力。
這時,車子的速度減慢,兩道車燈像舞台的鎂光燈,刺激著她幾乎睜不開的雙眼。
可惜,走出那賓士車的是個人,有四肢有腦袋,甚至也不是侏儒或巨人,只是個最正常不過的人!
「嘖!」孫雨綾噘了噘唇,頗為遺憾。
不過,說那人正常,卻也有點不正常。眼前這男人儀表堂堂、高大俊朗,穿著一身正式西裝,適當的背景應該是辦公室或高級餐廳,怎會出現在這午夜的陽明山上?
但那又關她什麼事?她對艷遇之類的事毫無興趣,她跟一般十八歲女孩不同,愛情是可有可無的東西,雖然她現在任人寵愛,自己卻無所謂。
于是,她又恢復目中無人的神態,眼光重新投注在夜景上,有一口沒一口地抽煙。
一陣腳步聲接近她身後,約在五步距離之外停住,她知道,那「正常人」正打量著她,這很正常。對旁人來說,恐怕她才像鬼魂或是宇宙人。
半夜三更的,跑到這陽明山上來抽煙,腳邊還滾著被風吹翻的啤酒罐,畢竟是引人側目的。
不過這也不算犯法吧,就隨那人去看個過癮好了,識相點就快滾開,別來打擾她的孤獨。
出乎意料的,他沒有立刻被嚇跑,反而走近了幾步,就站在她肩旁,帶來一種無言的壓力。
「先生,借個火好嗎?」
當他說「先生」這兩個字時,語氣自然不帶猶豫,她心頭一愣,倒也懶得去糾正他。誰教她自己身高一七二,又理了頭俐落短發,平常就已雌雄不分,更何況是在這朦朧深夜。
她掏出一個十元打火機,順手就為他點著了火。
「你也來根煙?」對方又說,嗓音低沈,不像建議而像指揮。
痹乖!孫雨綾暗叫一聲不妙,交換了煙和火之後,那勢必得和他攀談起來,麻煩透了!但人家都已遞出煙來,她總不能說她不抽煙吧?明明她手上的煙才剛抽完。
無可奈何的,她接過他的高檔牌「友誼煙」,並說了聲︰「謝了。」
對方很快就反應過來,帶著點詫異和不解。「原來妳是女的……」
周五的夜,楊振邦因為長期性的失眠,開車到處兜風,來到他最常看夜景的地方,發現也有吸煙同好,自己剛好忘了帶打火機,便上前借個火。
如此場景,對方是男性應該是理所當然,沒料到明明看來像個清瘦的男孩,卻是個聲音頗有磁性的女孩。
是怎樣的一個女孩,會在午夜時分獨自留連山上?除了她手上的煙,她腳邊還有兩個啤酒瓶,身後則是一部機車。她一頭短發和帥氣打扮,顯然不是個普通女孩。
孫雨綾不經意點了點頭,沒興致和他扯下去,兩人萍水相逢,難道還要解釋她的來處和歸途?
她索性一股腦兒躺了下來,當作什麼事也沒發生,草地柔軟而清香,露水穿透了她的T恤,像躺在水床上那樣舒服涼爽。但其實她也沒躺過水床,純粹是幻想。
她瞄他一眼就知道,他不會跟著躺下來的,瞧他那一身銀灰西裝、黑亮小牛皮鞋、條紋襯衫、無框眼鏡,以及尊貴出眾的氣質,這款有錢人跟她距離很遠。
楊振邦暗自一驚,這女孩如此落落大方,似乎天塌下來都不怕,或許年輕就是這麼回事,瞧她大概才十幾歲,除了青春洋溢在臉上,更有一種孤傲不羈。
「草地上都濕了。」他提醒她,著涼了可不妙。
「沒差。」她什麼都無所謂。
為了避免他再請她抽煙,或是說些無聊的話,孫雨綾干脆唱起歌來,假裝他不在場就是了──
夜已深,還有什麼人,讓你這樣醒著數傷痕?
為何臨睡前會想要留一盞燈?你若不肯說,我就不問
只是你現在不得不承認,愛情有時候是一種沈淪……
這首林憶蓮唱過的歌,是闖進她腦中第一首歌,奇怪她就是特別愛唱老歌,有些歌甚至比她年紀還大,就像洗白的牛仔褲,有時光的味道。
她隨口輕唱、隨心亂哼,楊振邦卻听得出了神,那是一副屬于天使的嗓音,雖然她又抽煙又喝酒,裝得像個小惡魔,歌聲中卻流露出最真的她。
多久不曾因為一首歌而感動?他一發作就不可收拾的頭痛,從不曾因為煙酒而減輕,卻在這嗓音中得到了安撫,他發現她的聲音可以療傷,多麼難能可貴,他竟有種心靈沈澱的祥和感。
同時間,孫雨綾從眼角瞄到他在數拍子,心想也許他沒那麼討人厭,願意听歌的人總不會壞到哪里去。
「妳唱得不錯。」事實上,楊振邦听得入迷,幾乎不願她停下。
「還行嘍!」她聳聳肩,故作不在意,其實她所能做的,也就只有唱歌了。
「妳不應該喝酒、抽煙,妳浪費了妳的天賦。」他是個效率極高的管理人,看不過資產被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