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知道這支手機並不漂亮,可是她實在沒有多余的預算啊,農莊的經濟很吃緊,她只買得起最便宜的。
「只是接听,會髒到哪里去?」他反駁,語氣淡淡。
「厚~」她蹙著眉。「你就加減用嘛!而且像你說的,只是接听,用那麼好干麼?」
看到他還是不甚滿意的模樣,她索性從他手中把手機搶走。「不要拉倒!當我雞婆,這支手機給阿泰叔用好了,他手機壞很久了,也該是買一支手機給他的時候了……」
「我沒說不要。」辜至美比她高,輕易就把手機搶回手中。
火妮挑釁地抬高下巴嗆他,「你也沒說要啊!」
他瞬了瞬眼眸。「我要。」
火妮想唱歌!
他說要耶!
不知道為什麼,他要她買的手機令她心花朵朵開,也松了口氣,至少最後他還是接受了,這就好。
「你睡吧,我不吵你了。」她帶上門準備離開。
驀地,兩個字不甚清楚地傳入她耳中——
「謝謝。」
她一愣,動作停住了,抬起眼眸看著他,眼珠子緩緩轉動,「你說……謝謝我?」
他的嘴角牽動了一下。「我說謝謝,沒說你。」
火妮噗哧一笑,拿他沒轍地笑著搖頭。「你以前到底是怎麼生活的?我實在很懷疑耶……好了,你早點睡吧,我真的要走了,好困哦。」
這次她真的帶上門走了,房里恢復了寂靜。
奔至美拿起手機,不到一會兒,他就熟悉了所有功能。
對他而言,這太簡單了,連使用說明書都不必看。
夜深了,當他躺在床上,一手安臂當枕,一手按著手機里的電話簿,看到火妮兩字時,有種奇異的感覺悄悄牽動著他。
她是個奇怪的女孩,雙眸總是閃爍而明亮,看起來火爆,講話又沖又直接,但脾氣來得快也去得快,而且心地……很善良。
很奇怪,她身上有種生命力,那份活力總在不知不覺中吸引他的目光,就像剛剛一樣,兩個人明明劍拔弩張,她卻可以在瞬間笑出來,改變了所有氣氛,是他就萬萬無法做到。
苗火妮……
入睡前,他唇邊隱隱浮著一抹他自己也沒察覺的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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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江菜在育苗後成績斐然,不但一株株既碩大,還很漂亮,又很香脆,火妮雖然沒有明講,但她實在很佩服某人,可以有她沒有的細密思維。
「小叔叔,你們在做什麼?」
星期天傍晚,火妮閑來無事晃到院子,看到苗大順和辜至美在角落里焊接東西——不,正確的說法應該是,苗大順在焊接,辜至美在他旁邊監工。
「我也不知道。」苗大順朝火妮咧嘴一笑。「是光宗要我做的,反正閑著也是閑著,做這個挺好玩的。」
「哦?」火妮好奇的問辜至美,「你叫小叔叔做什麼?」
她實在有看沒有懂耶,他們把老舊的腳踏車輪胎給拆了下來,把鐵條和輪框焊接起來,她目測大概是十公分一條,粗鐵條上的小鐵條也如法炮制。
「沒什麼。」辜至美淡淡地道。
她揚起了眉毛。「怎麼可能沒什麼?」
她才不信,這人老是神神秘秘的,什麼事都不肯先說,一定要成功了才要說,做事有夠謹慎的。
比如,她不是說菠菜不會發芽嗎?少爺他觀察了幾天,盡避她急得要死,他就是不肯先把結論告訴她。
然後有一天,她看到他形跡詭異地把水管剖半,再黏成和菜畦一樣的長寬,把整塊菠菜畦都圍起來,里面再注入水。
她才恍然大悟,他在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後來他才告訴她,菠菜發不了芽是因為田里的紅螞蟻把種子搬走了,他試過在菜畦周邊撒苦茶粉,讓螞蟻不敢靠近,但螞蟻只絕跡了一天,隔天又來了。
他繼續觀察了兩天才發現,原來聰明的螞蟻把土餃到苦茶粉上,先鋪成一條路,再爬進菜畦里,又把種子搬走了,所以他才會替菠菜畦做護城河。
他實在相當聰明對吧?只是先告訴她又不會死,每次都讓她參不透他在做什麼,明白後才在那里槌胸頓足的大罵自己好笨,然後用一臉炫惑的表情看他,臉上明白口寫著——你、好、神!
她真的是越來越好奇過去的他是個怎麼樣的人了耶,他的頭腦很聰明,還很沉得住氣,很像那種發生火災了,他還能把重要東西打包好才逃命的人,這點就是她比不上也做不到的。
「光宗說沒什麼就沒什麼,男人做的事,女人不懂啦。」苗大順完全的給他護短。「你不要問那麼多,去買一手啤酒回來給我們解解渴。」
火妮翻翻白眼,「小叔叔,你有痛風耶,還喝啤酒,要是……」
「嘖嘖嘖,你呀,年紀輕輕的,像個小老太婆,比你媽還會念,管得還真多。」苗大順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你也不想想,你叔叔我都幾歲啦?不趁現在喝個夠,難道去跟閻羅王報到的時候跟他喝啊?」
她撇撇唇,「人家是為你好~」
小叔叔就跟她爸爸一樣,她可不會坐視他糟蹋自己的健康而不管。
奔至美看著他們,瞬了瞬眼眸。
親子之間互相關懷……好陌生。
難道在失去記億前的他,是個不孝子?
「為我好就趕快去買酒啦!順便買幾包鱈魚香絲回來哦!」苗大順催道。
火妮只好認命的去小雜貨店拎了四瓶啤酒,又帶了五包鱈魚香絲回來。
看到「數目不對」,苗大順直嚷嚷。「不是叫你買一手嗎?怎麼才四瓶?」
她眼也不眨地說︰「店里只剩四瓶啊。」
「怎麼可能?」苗大順不信。
「真的啦!」她把一瓶塞在他懷里。「來,這瓶是你的,一瓶是我的,另外這兩瓶是光宗的,他年輕身體好,多喝點沒關系。」
「吼~」苗大順碎碎念著,「一瓶根本不夠塞牙縫嘛,你這丫頭存心整叔叔……」
她噗哧一笑。「酒是液體本來就不能塞牙縫啊。」
「我不要喝,給你。」辜至美把分配到的啤酒給苗大順。
「不行!」火妮連忙阻止他。「小叔叔不能喝太多啤酒,你喝!你喝啦!」
「我沒喝過這種東西,我不要喝。」
「你怎麼知道你沒喝過?」她瞪著他看。「你恢復記憶了哦?」
「沒有。」他撇撇唇,「反正我知道我沒喝過。」
那啤酒看起來很廉價……他確信自己沒喝過,他跟他們生活的世界,一定不同……
「喝啦喝啦!啤酒喝下去,真正透心涼,比灌十瓶水還解渴咧,來,我幫你打開!」苗大順搶過他的啤酒,直接用牙齒把瓶蓋咬開,這可是他縱橫啤酒界四十多年練成的獨門絕技哦。
火妮在心里哎喲一聲。「小叔叔!你這樣不衛生啦!扁宗哪敢喝?」
相處那麼久了,還不了解他嗎?他有夠潔癖的!
「哦!歹勢、歹勢,我忘了光宗愛乾淨。」苗大順不好意思的一笑,撩起衣角,擦擦瓶口,再度遞給辜至美。「喏,擦乾淨了,快喝吧!」
昏倒!
火妮瞪著苗大順,就在她認為某人一定不會喝那瓶啤酒時,沒想到他伸出手來,把啤酒接了過去。
「謝謝阿順叔。」
火妮驚訝地瞪視著他,就見他道完謝後,直接以口對瓶,咕嚕咕嚕的一連喝了好幾口。
她的眼珠子差點沒滾下來。
他居然——居然沒有嫌棄髒?
因為了解他的個性,他洗澡前,她老媽還會主動先去把浴室洗洗刷刷一遍才會喚他去洗澡,這樣的他,居然會直接以口對瓶?而且那瓶口還是她小叔叔用身上那件臭汗衫擦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