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富豪 第5頁

荳蓮沒被他有點粗暴的語氣嚇到,她平順地說︰「我剛不是說過了,是張媽媽的堂弟張大叔的兒子,你都沒注意在听耶,這樣很沒禮貌哦,張大哥是研究生,剛退伍,而且已經考進台寶集團的營發部了,張大叔說他前途無量,我也這麼覺得,我知道台寶集團,很有名……」

「妳到底知不知道妳在跟誰講話?」他驀地打斷她的落落長。

真是有夠刺耳的,一直夸台寶集團,他承認台寶集團是可敬的對手,但聯通環球在他的領導之下更是一日千里,難道她不知道他的能力超卓嗎?

她微微一愣。「我知道啊,你,我在跟你講話。」

奔至酷微揚剛毅的下顎。「我是誰?」

荳蓮又是一愣。「你是辜至酷……」

「我的背景?」

「聯通環球集團的代理總裁,百年辜家的一分子,辜政允先生的長子。」荳蓮背書一樣的念出來,這些都是張大哥昨晚上網替她查的。

就因為這樣,所以張大哥才會篤定的說她不可能見到他,他還說,普通老百姓想見辜至酷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要她別作夢了。

「我跟妳的關系?」他冷冷的牽動一下嘴角。

「呃……陌生人……」

「錯!」他揚起眉毛。「我是妳丈夫!」

第三章

奔宅的客廳挑高五十公尺,約莫是五、六層樓的高度,展現無比恢弘的氣勢,從步入中庭開始,放眼所及的地面、廊柱,都是意大利進口的大理石。

客廳總共有三道回旋梯通往二樓,連樓梯扶手上也瓖嵌著上千顆熠熠生輝的寶石,室內鋪著紐西蘭進口的高級羊毛地毯,地毯上全是精致細密的金色圖案,那是用真正的金線以手工綴織而成的。

「哈哈哈……」

美輪美奐的辜家豪宅客廳里,很不給面子的綿長笑聲出自一名英俊到爆的男子口中。

他是辜至俊,人如其名,此刻臉上還帶著一股淡淡的慵懶,深藍色睡袍只在腰間打了個結,露出叫男人嫉妒、女人迷醉的小麥色結實胸肌,以及一雙修長有力的雙腿。

他當然也難逃父親辜政允的魔爪,目前在聯通環球集團擔任副總裁,看一些他了無興趣又不得不看的文件。

他在美國是知名的羅曼史作家,筆名艾蒙雷歐,出道五年,第一本書就令他紅到發紫,隨後維持每三個月推出一本作品的速度,至今累積了二十本作品,光是英、美兩國的版稅就抽到手軟。

寫羅曼史完全是他的興趣,他也比較幸運,沒有因為被召回台灣而中止了興趣。

現在他一樣可以寫,只不過出書的速度因為要去集團上班的關系變得比較慢,這點出版社表現得非常體諒他的身不由己,他們只求他不要封筆就好。

天知道以他的財富,他根本就不需要工作,他們好怕他回到台灣後就不寫了。

所以嘍,他現在仍受到廣大讀者粉絲們的愛戴,他也用持續不斷的創作來回報她們。

但他說什麼也不願曝光就是了,被他父親知道還得了,他父親一定會提早跟上帝報到。

只不過,長得一副比羅曼史男主角還男主角的他,走到哪里都有女人對他流口水,應該是風流韻事很多吧?

如果這麼以為,那就大錯特錯了。

他因為常被女人痴迷的眼光嚇到,加上長期編織羅曼史,現在變得對女人不太感興趣,甚至是?!倒胃口。

今天是因為他感冒,不但鼻塞,還有嚴重的發燒,所以待在家里沒去上班,也正因為如此,他第一個目睹了至酷的「小未婚妻」。

「酷,你確定她有十八歲?」他狂笑之後問道。

那個叫莫荳蓮的少女跟著管家香姨上樓去整理行李了。

看至酷一副撲克臉,加上這種劇情他寫過,他大概猜得出來,這樁婚事男方是被逼的,女方可能「有了」吧,所以至酷只好娶她。

「我確定。」辜至酷懶洋洋的在沙發坐下,交迭起雙腿,點起一根煙。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麼會一時沖動把她給帶回來?

到底是什麼刺激了他?

那見鬼的「張大哥」嗎?

這很奇怪,他跟莫荳蓮之間又沒有感情,他為什麼會對她崇拜那個張大哥感到不爽?

是因為他覺得自己比任何男人都優秀嗎?所以當她一直稱贊姓張的,又對聯通環球的對手台寶集團一臉傾慕,他就受不了了。

總之,他已經把莫荳蓮帶回來了,他也告訴她,他永遠不可能簽那張悔約書,因為他不想一輩子活在內疚里。

既然不想簽悔約書,那麼他就要履行他的「保證書」。

好,他同意娶她,反正這個世界上有種關系叫離婚。

沒有人規定他不能跟莫荳蓮離婚。

他認為這是個兩全其美的好辦法,既可以給莫氏夫婦一個交代,又可以名正言順的照顧莫荳蓮的生活,因為離婚後,他打算給她一大筆贍養費?!至少兩億起跳,他認為這是她應得的。

「那你們什麼時候結婚?」辜至俊在酒櫃前為自己倒了杯威士忌。

他知道自己感冒發燒,剛剛還服過藥,此刻不宜喝酒,如果香姨看到,肯定會大驚小敝很久。

但管他的,家里要有喜事了,這件事雖然透著古怪,但值得喝酒慶祝一下不是嗎?

炳,他要有大嫂了。

真不敢相信至酷會自己走進禮堂,而且對象還是個……呃,恕他直言,對象還是個小美眉。

在美國時,他不是跟那個叫凌子珊還是凌芷珊的合伙人走得很近嗎?她看起來很知性,他覺得還頗適合至酷這類型的工作狂。

不管了,他認為這件事最高興的一定非他爸媽莫屬了,他們一直催促他們五個人結婚,但他們都當是耳邊風。

眼看著人家台寶集團的公子千金們都紛紛步入了禮堂,他們很怕辜家會在他們手上斷了香火。

現在好了,至酷要結婚了,應該叫林伯放串鞭炮慶祝一下。

「不知道。」辜至酷知道自己還沒收拾好心情,語氣有點煩躁。

他很少這麼狼狽,覺得自己被那對看似好人的莫氏夫婦將了一軍。

也不能這麼說,當年他們根本沒有要求他回報,是他堅持要回報他們的,只不過,他怎麼算也算不到,他們會在十年後送給他這麼一個「大禮」。

這件事給了他一個教訓?!做人真的不能太自以為是。

當年他還沒滿二十歲,桀驁不馴,可以說有點目中無人,是個盛氣凌人的小伙子,自以為出身背景特別,天下沒有他們辜家用財富做不到的事,所以寫保證書寫得很阿莎力。

那一年他一直在等莫氏夫婦連絡他,他好展現辜家的實力,好好回報他們。

但他沒等到,而時間一年年的過去,他也就漸漸忘了這件事,如果不是莫荳蓮的出現……

至于結婚……

他還沒想那麼多,光是把她介紹給家人認識就很令他的太陽穴發疼了,看看至俊的反應,還有至帥跟至雅呢,他們會怎麼看這件事?

幸好他母親陪著父親到美國做化療了,不然她會高興得跳起來,以為他真的要定下來。

事實上,在帶莫荳蓮回來的路上,他們已經約法三章。

第一、關于匆促結婚的內幕,除了他知、她知之外,不得向第三人提起,也就是說,連對他的家人也要保守秘密。

至于已經知道的至美,他威脅他不得說出去,否則他就假戲真作,讓他瞧不起的莫荳蓮真的變成他的大嫂!

第二、沒有婚禮。

他打算等一年過去,跟她辦好離婚手續後,到時他要按照原本的計劃跟芷珊進一步發展,所以他跟她的婚姻,越少人知道越好,最好只有他的家人知道,所以婚禮必須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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