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女治惡男 第22頁

「嫫女!」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嘛!」氣死人了,這根大木頭听不懂人話是不是?

鄂楠陡地跳起來翻找她的背包,看起來很是著急。

「你在找什麼?」雖然她的包包里並沒有攜帶什麼不能讓他看的東西,可是他的舉止著實怪異,她不得不問上這麼一句。

「孕婦手冊呢?你把它塞到哪個內袋里了?」天吶!為什麼這個袋子像裝了機關似的,翻了半天翻不到他想要的東西?

「你要孕婦手冊做什麼?我都有按時做產檢,孩子也一直都很健康啊!」這個笨家伙,問她不是快一點?

「我知道孩子很健康……該死,我找的是醫生的電話啦!」他幾乎將袋子里的東西全翻到小桌上了,還找不到他想要的孕婦手冊。

不會吧?!現在這個時間,診所應該都休診了吧?「你要找醫生?人家應該休息了吧?」

「我管他休息了沒有,快,電話給我!」

「你到底要做什麼啦?!」

「我要問他能不能啦!」

「你,鄂楠!」

「……不管了,先做再說!」

「你怎麼可以……啊~~」

稍嫌熱鬧的收場,甜甜蜜蜜的結局,滿天星斗含羞地閃動亮眼的光芒,祈禱這對波折不斷的愛侶能夠長長久久,永遠、永遠

全書完

後記

聖旨到 Π呦命br />

我為什麼在這邊?

都是因為……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

查刁民沁夏,平常閑閑沒事,不寫文章,害其它人左等右等,等到牙齒發黑,頭發發白,就是等不到文章跑出來。

反正在家也是只會上網,朕決定……讓你幫辣媽寫一篇後記!

「砰──」

哎喲~~剛剛那是哪來的死太監啊!

揉揉心愛的,我從地上爬回床上。

罷剛那個夢真是有夠好笑,居然夢到一個太監跑來跟我說什麼聖旨到?!哈哈哈~~這大概是我放暑假第一天遇到最好笑的事了!

就在我要離開我的床去吃早餐的時候,手邊突然模到了一個東西,拿起來仔細一看──聖旨!

我的媽呀~~

所以,我就在這邊了。

嗯,跟辣媽認識不算久,大概是從國三到現在,有一、兩年了吧?!

第一次看辣媽的小說,真的是讓我臉兒紅、心兒跳,再加上詼諧而逗趣的人物對話和故事內容,從那時起,我慢慢的喜歡上辣媽的小說了。

有一天,我突然想不開……呃,不對不對!是懷著興奮的心情,寫了一封信給辣媽,再過沒多久之後,我就收到辣媽的回信啦~~歐耶!

所以,我就跟辣媽變成好朋友啦!

說真的,辣媽真的就像我們的媽媽一樣,雖然已經很久沒有出現在留言板上(辣媽,混喔~~),但是我們仍然感受得到,她在一邊趕小說的同時,一邊又惦記著我們,而且又能不顧被小鐵追殺的危險,放下手邊的工作,和我們一起聊聊最近的生活,辣媽真是一個好人啊~~(泣!)

嗯……馬屁也拍夠了,現在來爆一下辣媽的秘密吧!

嘿嘿嘿~~其實,辣媽她……很會畫畫喔!(哈哈!辣媽,看到這里有沒有嚇一跳啊?)

放心啦!我絕對不會把你晚上喜歡果睡的事說出來的……啊!沒有啦,開個小玩笑,辣媽別生氣喲~~

嗯,就跟大家抬杠到這里啦,有機會的話,下次見啦!^O^

辣媽注︰

一、基本上,辣媽並沒有果睡的「好習慣」。听說果睡可以讓血液循環較佳,也不會因衣物的摩擦產生不安睡的現象,但,你們不覺得果睡是一件很可怕的車嗎?如果單身或小家庭兩夫妻就罷了,可你們別忘了辣媽家的成員還有大魔王和小土撥鼠啊……(請謹記四個字︰「兒童不宜」,OK?)

二、聖旨到……看到這三個字,讓我不算小的腦袋脹成三倍大。親愛的沁小夏,辣媽的指令充其量只能稱之為「懿旨」(如果我以太皇太後自居的話),聖旨對我而言實在太遙遠了,或許下輩子用得到吧?(倘若我成了男兒身……)

三、說實話,辣媽實在不得不承認沁小夏說的以實話居多。說我混,我認了;能讓溫柔可人的小鐵怒發沖冠,想必也沒多少人有這能耐,不巧辣媽我就佔了一個名額,著實感到「啪勢」萬分!說我掛心那些小讀者也沒錯;知道嗎?一顆心要分成多等分,著實有技術上的困難,除了工作和家庭之外,辣媽還得分出一部分的心思去注意這些讀者們的動向──哎,天將降大任于斯人也,辣媽突然感覺頭上多了圈光環……

幸運的定義辣媽

最近一位朋友說了一段話,讓我經常不經意想起,這段頗富深意且飽含智能的言辭,卻很難讓人在其中找到一個平衡點。

一個人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三、四十年,那是因為幸運,因為不曾遇到真心想要的人──

這是那句話的排列組合,看似簡單明了,其間的寓意卻難以一語帶過。

經常听某些已婚的朋友提起,經過多年的婚姻生活,其實夫妻之間已經不能用「愛情」來形容,當年的愛情經過歲月的歷練,早已升華成「親情」。

親情使人溫暖,卻不會讓人臉紅心跳,更不可能體會所謂小鹿亂撞的強烈沖擊,有的,只是安心和滿足;而那些既緊張又甜蜜的微妙心態,只有愛情可以讓人確確實實地感受。

專家說,愛情是荷爾蒙作祟,通常可以維持二至三年已是極限。

愛情明明是如此短暫的東西,為什麼還是有人前僕後繼,忍不住一嘗它所帶來的神經質和甜蜜?或許該說人類追求刺激的本能在作怪吧?!

少男少女成長之初,對愛情懵懂無知,他們渴望愛情;成熟的成年男女,對愛情似懂非懂,也難以逃開愛情的魔障。

那麼,已婚的男男女女呢?

難道因為被婚姻和社會道德給束縛了,人生里就不會再憧憬愛情?

我認為並非如此。

人類有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也就是愛情小說之所以無遠弗屆的理由。

我認為言情小說作家銷售的產品叫做「愛情夢想」,因為大家都渴望愛情的眷顧,所以情願淹沒在愛情小說的世界里。

就朋友所說的那段話而言,不可否認,能和另一個人共同生活那麼長久的時間,甚至是一輩子,那是種幸運;因為不必和自己的道德感拔河,不用面對接不接受愛情的掙扎和痛苦,對某些人而言,那的確是一種幸運。

但反過來看呢?這種幸運真能不教自己遺憾嗎?

恐怕見仁見智吧?!

縱觀社會版新聞,多少人為情所苦,多少人為愛所傷、自傷傷人,愛情其實真有其魔力,教人忍不住飛蛾撲火的魔力。

但在愛情過後呢?是甘心接受成為親情的愛情,還是再次追求另一段沒有結果的愛戀?

每當夜闌人靜、一人獨游在愛情的文字海里,偶爾,辣媽也會有些小小的懷想──

如果我在這個年歲、這個已婚的身分里再次觸踫愛情呢?這樣算是幸運還是不幸?

到底幸運或不幸,沒有人可以斷言,全賴自己的智能去判斷、抉擇。

愛情本身並沒有錯,錯在它不長久,和它誘人且無法抗拒的魔力。

至于幸運的定義,事關個人情感作祟,辣媽著實無力置喙,那就各人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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