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不迷路 第4頁

孟純閉起眼,怕他的眼神又帶來高伏特電壓。

意思是他計較了便不是大男人?

通常在拓拔淵疾言厲色說了那樣一句話後,大多數的人不是跪地求饒,至少也要聲淚俱下,表明自己絕不再犯同樣的過錯,而這女人居然、居然質疑起他是不是男人?!

手握拳,指節啪啪響起,噴出鼻孔的怒氣直逼人體四十度極限。

「啊!你流血了。」孟純大喊。

他的過度用力,讓已止血的傷口迸裂,鮮血滴在地毯上方。

「你小心一點好不好,地毯很難洗的,要是被爸媽媽看見這里有血跡,他們一定會大驚小敝,硬要帶我上醫院縫針啦!」

她怕死醫院、怕死藥味、怕死全家人的大驚小敝。

抓起一把面紙,孟純跪在地毯上面,用力擦拭血跡。

這個女人不關心他的傷口,只擔心她的地毯?該死的!這女人的智力正不正常?

他剛剛懷疑起她的頭腦時,就見孟純拿一把衛生紙壓在他的傷口上方,這個舉動……比較正常,拓拔淵的臉色緩和,但她接下來的話,又讓他想噴血。

「小心一點,不要滴在地毯上,你的血型是什麼型的?我是O型,你呢?要是我們血型不一樣,被余邦哥哥驗出來,我很難解釋你的存在。」

接下來十幾分鐘,就見她提來一桶清水和菜瓜布、抹布,用力處理他留下的「災難」。

好不容易,干淨的地毯讓她露出滿足笑容,站起身,對著兩眼火勢早已燎原的拓拔淵說︰「弄好了,我去拿醫藥箱幫你擦藥。」

總算說出-句人話!拓拔淵選了沙發一角坐下,撩開衣袖,十幾公分的刀傷,看來頗怵目驚心,盡避這種傷口他見得多了。

「好大的傷,是警察弄的嗎?」

她認定他是壞人,而警察抓壞人是千古不變定律,所以他手上的傷絕對是警察的杰作。

只是……現任警察除了槍之外,還會帶刀子嗎?下次踫到警察時再問清楚,說不定警察帶弓箭、長鞭和……十香軟筋散。

在盂純的認知里,拓拔淵當定壞人,善良正義的她,準備起一番話語來規勸他棄暗投明。

第二章

拓拔淵坐在沙發上,孟純跪在他打開的兩腳中間,桌面上散放一堆藥品,她正準備使出拿手絕活。

她上藥的功夫很棒,仔細而熟練,他開始懷疑她是不是護士。

孟純沒讀進他的想法,卻忍不住夸獎起自己的技術,這一番夸獎,解釋了拓拔淵的懷疑。

「傷口不是太深,不用縫,你可以放心我的技術,我很厲害的,從小包到大,我敢說自己是包扎界第二,沒人敢說第一。」

抬起眼,她舉起一瓶藥水對他︰「這個藥會有—點點痛,忍耐點哦!」像哄小孩般,她拍拍他的頭。

拓拔淵嫌惡地撇過臉,孟純點點頭。

「你是對的,不看傷口比較不會痛。」

的確!有點痛,但這種痛比自尊心被她那拍小孩似拍兩下的痛,輕松得多了,更不用說她後來的誤解。

孟純低頭,不長的頭發蓋住瞼頰,他的視線落在她皙白的頸部,她的後頸小央有顆痣,他記得兒時曾听長輩說過,頸後的痣代表聰明。

聰明?她明明笨到不行,怎會長一顆和她不符的痣?

「從小,老師給我評語都是八個宇——頭腦簡單,四肢發達。

我的功課不太靈光,但我的體育很棒哦,各項競賽都難不倒我,所以我常常跌跌撞撞,東一塊青紫、西—道傷口。

余邦哥哥知道我受傷就會大驚小敝,非要我上醫院不可,幸好後來我變聰明,學會包扎傷口,學會就算很痛也裝得若無其事,只要不在地毯上留下痕跡,就沒人會逼我上醫院。」孟純試著和他聊天。

眸光對上他,她笑著揚揚手上的繃帶,告訴他,要包扎傷口羅。他沒說話,孟純只好自顧自往下講,她不習慣寂寞,她喜歡熱熱鬧鬧。

「我的好朋友盈心對我說,像我這種女人最吃虧,受了傷沒人知道,只能躲起來偷偷痛。不過……痛干嘛讓人家知道,我門己能處理好就行了,你說對不對?」

「閉嘴!」

她很吵,拓拔淵習慣安靜,而她的話嚴重影響他冷靜思考的能力。

她沒听見他的「閉嘴」指令,繼續往下說︰「你常常受傷嗎?你會不會不耐煩別人的擔心眼光?這種眼光常讓人覺得罪孽深重對不對?每次余邦哥哥露出這種表情時,我就會覺得自己又做錯事情,實在糟糕透了,你身邊也有這樣—個人嗎?」

沒有!

他那群「好朋友」只會在一邊看灰鷹幫他縫針,一面批評他的失誤在哪里,更甚,拿包洋芋片傳來傳去,取笑他的疏忽。

不過……這幾年機會很少了,他有足夠的能力讓自己不受傷。

他……居然听進去她的聒噪?還在心里作出回應?!

拓拔淵瞪她一眼,孟純正專心替他包扎,沒注意到他的不友善,卻仍覺得頸部麻麻的,第三回合觸電,她猜想他是小型核能發電廠。

「你要不要洗澡?我哥有潔癖,你動了他的東西,他回來會知道,你到我房里的浴室洗好嗎?雖然小了一點,也可以把你洗得干干淨淨。」

洗澡?孟純的提議勾起他的興趣,的確,他需要洗一個澡,把這身咸腥清除掉。

不說話?她再問一次。

「你要洗嗎?」手里拿起一個大型塑膠袋,孟純專心等待他的答案。

他點點頭,表達意思。

「那我用塑膠袋幫你把傷口處包起來,你洗澡時候小心一點,不要讓水弄濕了。」

包好他,整理過桌上的東西,孟純領身走在前面。

他的目光落在她背後,酥麻感不斷,她想厘清這種感覺,一個女人老覺得被電代表什麼意義?

代表他喜歡她?不可能,他是千年不融的大冰山,除非月球撞地球,把地球內部的熔漿給擠出來,否則他不會為誰釋放熱情。

那麼……代表她喜歡他……會嗎?他是壞人ㄋㄟ!她會喜歡壞人,不就代表她也可能愛上賓拉登?

不要啦!她不喜歡大胡子男人,不喜歡用白紗蒙面過一生,不要、不要,她不要喜歡壞人啦!

可是,同學中有人有過一見鐘情的經驗,他們說,那是一種身不由己的突兀感,分明是沒道理的,偏偏愛就是愛了,誰也沒辦法。

她身不由己嗎?

嗯……有啦!她不想請他進家門,他用刀子逼迫她,這算不算身不由己?

她明明希望他流血流到暈倒,卻又怕地毯弄髒,不得不幫他包扎,這也算身不由己吧!

還有還有,明明觸電是種不愉快經驗,但她就是喜歡那種酥酥麻麻被他的眼光電到的感覺,這個也是身不由己?還是叫作受虐趨迫癥?

樓梯不長,在她走到最上面一層時,她記起盈心說過的話——要確定自己喜不喜歡一個人,和他接吻就知道了,只要自己不覺得惡心,反而很享受的話,那就是喜歡。

吻他……對他進行強吻?

那要具備很多很多的勇氣,孟純模模自己的嘴唇,嘴巴凍傷要看哪一科?耳鼻喉科還是高山癥科?

胡思亂想間,他的眼神仍持續對她放電。孟純想,就算累積電量不足,她成不了電磁鐵,變成電子水母肯定沒問題。

「這是我的房間,我去隔壁拿余邦哥哥的衣服讓你換。」

她走了,拓拔淵環顧她的房間。

淺咖啡色的裝潢色調延伸了樓下的設計風格,幾個大型女圭女圭躺在淺褐色地毯上,小書桌、電腦、化妝台、衣櫃,她的房間很女性化。

她的書架上有一堆散文、小說,都是些軟性書籍,幾枝紅筆藍筆妥當地擺在筆筒里,一絲不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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