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我就知道找妳準沒錯,妳工作很認真,把事情交給妳我最放心了。」說完,美珍姊便又離開去忙別的事了。
面對美珍姊的贊美,林雍晴一點也開心不起來,只覺得好心虛。
「欸,小晴,那妳有看到德盛的總經理嗎?」一旁翻著報紙的玉晶隨口問。
「沒有,絕對沒有——」林雍晴一听到「總經理」三個字,突然變得很激動。
玉晶古怪的睞她一眼,「沒有就沒有,妳干麼這麼激動?」
意識到自己的失常,林雍晴赧著臉,「對不起,我……可能是我太早起床,有點累了。」她隨口搪塞。
「喏,這個面包給妳吃,很營養的喔!」玉晶塞了一個雜糧面包到她手里。
「謝謝。」她一點一點捏著面包,食不知味的吃起來,意興闌珊的問著玉晶,「妳在看什麼?報紙上有什麼吸引人的新聞嗎?」
「當然有啊,主角就是德盛的帥哥總經理唷!」
「怎麼,他很有名嗎?」林雍晴納悶的問。
「吼,妳都不看新聞的嗎?他當然有名啊,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欸,三天兩頭就換女朋友,跟他交往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明星,不然就是名模,他的戀情比國家大事還精采呢!听說他最近的新歡是名模張茜倩,為了討她歡心,他大手筆砸下兩百萬買了張茜倩在慈善晚會上走秀展示的花瓶,昨天晚上還被拍到他去張茜倩的香閨……」玉晶興奮的秀出手中的報紙,指著上頭的模糊相片。
「听妳這麼說,他根本就是個花心的男人呀。」林雍晴忍不住直皺眉,踹了他一腳的內疚感,突然沒那麼重了。
「人帥又有錢,我要是他也會花心,反正多的是主動送上門的女人,不抱白不抱。」
啥,不抱白不抱?「太亂了……台北人都這麼亂嗎?」她覺得不舒服。
「哈哈,是妳太單純了啦,小晴,妳要小心一點,可別哪天傻傻的被台北的花心男人給騙了,知道嗎?」玉晶揶揄。
「放心,我才不會喜歡那麼花心的男人!」林雍晴信誓旦旦的說。
玉晶戳了戳她的腦袋,「傻丫頭,人家長得那麼帥妳還不喜歡,不然妳要喜歡誰?幸好今天沒讓妳看見他,不然還真是暴殄天物。」
「……如果妳知道他有多凶多壞,妳就不會喜歡他了。」林雍晴小聲咕噥。
「妳說什麼?」玉晶納悶問。
林雍晴把頭搖得像博浪鼓,只差沒做出發誓的動作。「沒有,我沒說什麼。」
「瞧妳傻乎乎的,先走嘍,我得去雇主家了。」
玉晶走後,周圍又安靜下來了,林雍晴忍不住在心里問自己——對啊,妳要喜歡誰?
她歪頭想了想,須臾,平靜的心湖里,隱約浮現一抹看不見五官的模糊身影,她听見心里冒出一道聲音說——我喜歡「好好先生」。
下一秒,女兒家的羞澀徹底染紅了青春的臉龐。
第2章(1)
林雍晴跪在原木地板上,認真而賣力的擦著地板。
這里是她的雇主「好好先生」的家,一個擁有完美形象的優質好男人。
如果要說她對台北有什麼美好印象,她唯一想得到的就是好好先生,因為有他,才讓初次離鄉背井的自己不那麼抗拒這個不友善的陌生城市。
她不是故意要詆毀台北,實在是被台北的治安嚇壞了,上個禮拜天,她好端端的走在路上,居然被搶劫,這對從小生長在吉滿村的林雍晴來說,簡直就是不可思議,想來吉滿村家家戶戶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從來沒听說過什麼搶劫偷竊,派出所的警員天天泡茶聊天,而台北號稱是首善之都,怎會連走路都不安全?
她嚇得差點就想逃回吉滿村去,幸好想到台北還有好好先生的存在……
謗據她的了解,好好先生一個人住,工作非常忙碌,所以需要一個家務助理協助他。
第一天上工,她禮貌性的留下一張紙條打招呼,爾後,他們的溝通模式就是依賴便條紙,附帶一提,好好先生的字寫得超好看!
林雍晴從來沒有見過他,也不知道他的婚姻狀況,只知道他姓冉,全名冉遠之,因為每天都會到警衛室幫他拿信,所以知道他的名字,不過,她還是習慣稱呼他好好先生。
她一周打掃五天,周末休息,來的時候好好先生通常已經出門上班,離開的時候,忙碌的好好先生還沒下班,他們就像兩條平行線永遠踫不到面。
至于為什麼會喊他好好先生?原因很簡單——他很貼心,也很紳士。
雖然請了家務助理,但好好先生從來不會把居家環境搞得一團混亂,增添家務助理的工作量,若是需要她特別幫忙的事情,他也會客客氣氣的寫在紙條上。
找老公就要找像他這種的,愛干淨又有禮貌!
不過,像好好先生這麼好的男人就算未婚,應該也已經有要好的女朋友了,她曾經在浴室的洗手台上撿到一枚珍珠耳環,想必是好好先生的女朋友留下來的,唉,雖然愛不到,但偷偷在腦海里幻想一下,應該不算犯罪吧?
因為工作的關系,好好先生三五不時需要出國,出發前,他會在紙條上叮嚀她不用準備晚餐,回來了,她便會在玄關看見好好先生留給她的小禮物,巧克力、護手霜、唇膏、特別的小零嘴……雖然都只是小小的禮物,卻每每讓林雍晴很感動。
之前李家豪出國,連個鬼東西都沒有帶給她這個女朋友,素昧平生的好好先生卻沒有一次忘記過,有心沒心真的差很多,想到這,她不是不感慨的。
「簽詩沒說錯,薄幸郎君莫當寶,以前就當是我瞎了眼,不過以後我會睜開眼的,從現在起,我決定把好好先生這麼優質的男人當作未來老公的典範!咦,對了,說起簽詩,後面幾句又是什麼?」她敲敲健忘的腦袋。
那時她實在被李家豪作透了心,以致于之後根本忘了自己把簽詩塞到哪里去了,那麼神聖的簽詩,應該把它找出來,重新參詳才對。
「找個時間打電話回去給阿泰,叫他幫我找。」
從小她就喜歡做家事,放假的時候,同學們都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唯獨她可以一整天都待在家,擦擦地板,抹抹櫃子,為家人煮頓好吃的,只要做這些事情,她就會覺得她的假日好充實,沒辦法,她真的很愛做家事。
從客廳一路擦到玄關前的櫃子,林雍晴發現好好先生買了一只新花瓶,雪白色的瓶身,上頭描繪著生動的牡丹花,很優雅也很漂亮。
「老公,你買了漂亮的花瓶啊?」剛說完,林雍晴便一個人咯咯的傻笑起來,臉上還泛著淡淡的粉紅,好像好好先生真是她老公似的。「啊,林雍晴,清醒一點,別發花痴了,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她拍拍自己的臉頰,試圖冷靜下來。
听說,好的骨瓷在燈光下可以呈現通透的質感,而且聲音遠比一般的白瓷來的清脆,她很好奇,點亮玄關矮櫃上那盞鵝黃色的燈,小心翼翼的拿起花瓶,湊向最近的燈源。
她不知道怎樣才叫做通透,可是透過燈光看著無瑕的瓶身散發出一股薄透的暖黃,她覺得好漂亮,像中秋的月亮,有一種迷蒙的美。
對了,還要試試聲音!她騰出一只手,將拇指跟食指彎曲捏靠,小心的朝瓶身彈了彈——
當!聲音果然清脆悅耳,好像琴弦的泛音,從遙遠的彼端傳來。
她開心的笑著,新奇的湊著花瓶瞧了瞧,整個人慢慢轉起圈來,想要試試透過瓶身看外在的光影變化又會是怎樣的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