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嚴氏半導體國際企業總裁嚴棣心,在結婚當日車禍受傷住院,根據主治醫師的說法,雖然嚴先生沒有生命危險,但是由于血塊積在腦中,壓迫到視覺神經項恐有失明之虞,後續情況難料……
連繽葵滑下手中的報紙,整個人癱坐在沙發上,愣得不知所以。
「怎麼會這樣?怎麼會這樣——」她無法置信地喃喃自語著。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明明是一場充滿喜氣熱鬧的婚禮,怎麼會在一瞬間變了天地?
原本當伴娘的她,還在昨日特地請了假,專為參加他那手帕交李綾的婚禮。誰知,婚禮都還沒開始,竟然就發生了新娘不見了的烏龍事件。接著,在一場混亂中,她又被那些個八卦雜志的記者誤認成新娘子,鎂光燈頓時閃得她睜不開眼楮,更離譜的是,竟然沒個李家或嚴家的人來面替她澄清。因為,他們所有的人都去找那失了蹤的新娘子,包括氣急敗壞的嚴棣心……
「李綾到底跑哪兒去?好端端的,她怎麼就這樣沒半點兒消息?」
連繽葵打從婚禮回來後,就急的像是熱鍋上的螞蟻,更糟的是,連向來可以商量事情的老哥連繽洋都剛好到國外出差去,所以這會兒,她更是連個可以「調度」的人馬都沒了,只得在打破所有可能的電話、找遍所有李綾可能會去的地方,拖著一身疲憊,一臉沮喪地回到這個小窩暫作歇息。
誰知,一大早,就從報紙上得知了嚴棣心受傷的壞消息,不過,奇怪的是,報紙竟然對李綾失蹤的事只字不提。連繽葵雖然是一頭霧水,但早讓嚴棣心的意外給分了心,根本沒有心思去考慮其中的詭異。
一想到嚴棣心,一想到他可能會失明,連繽葵不禁掩著臉,心痛得幾近窒息。
在以往,身為李綾摯友的她,連這樣的悲傷情緒都有罪惡的感覺,因為,李綾與嚴棣心像是生來就要在一起的那般登對,而她不過是個局外人,卻偷偷貪戀著好友身邊的男人,想象著他的溫柔與深情是因她而起……
不過,她一向掩飾得宜,因為,李綾與她有著比姐妹還濃的懷誼,濃到她從來不敢想到「背叛」這等的行徑,再說,這幾年來,她太了解嚴棣心對李綾的深情,她知道,這世上沒有人能像嚴棣心那樣死心塌地地愛著李綾。
所以,她一直站在遠遠的地方祝福著這對戀人的恩愛相許,而他們的快樂,就成了她連繽葵快樂的原因之一……
連繽葵坐在沙發里,怔忡地望著窗外的天際,桌上那杯咖啡早已冷卻,而她的心,也失足掉進了有著嚴棣心的那一年冬季……
那一年,她和李綾正為著即將到來的畢業考忙得昏天暗地。
「李綾,你干嗎?都要考試了,還一副魂不守舍的呆樣,又在想你那個白馬王子啦?」連繽葵到樓下買了泡面回來,發現李綾跟前的課本還是停在同一頁上,不禁拍了一下李綾的腦袋瓜。
「唉——唉——」這是李綾有心事時慣用的回答法。
「拜托,你也為咱們女人爭點氣嘛!不過交了個男朋友,就把自己搞成這副德行。」連繽葵老早就看不過去啦!
「那是你沒見過嚴棣心,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李綾白了她一記。
其實,連繽葵也能稍稍體會李綾那患得患失的心情,因為,打從李綾還綁著兩根小辮子,隨著父母住在美國時,就已經愛上了住在她家隔壁的大哥哥嚴棣心,再加上李嚴兩家的交情不錯,雖然李家的社會地位不如嚴家在整個華人商圈的影響力,然而,基于同是中國人的同要心理,他們也很樂見李綾與嚴棣心的融洽相處。
只不過,李綾在十二歲的那一年,因父母的業務需要,舉家遷回三海來,就這樣,她跟嚴棣心就失去聯系,直到去年暑假,她去了美國游了一趟學,而嚴棣心帶著她玩遍了迪斯耐樂園,也重新燃起了他們久別重逢的驚喜,就此,一段分隔兩地的戀情正式開演。
「怎麼?長得帥、又有錢,就了不起啦?」對嚴棣心的描繪,連繽葵早在李綾的崇拜中,听得不下一百回,就差沒讓同寢室的她耳朵長繭。
「沒錯!這就是我最擔心的事,棣心說他還要在美國公司呆個兩、三年,恐怕一時間是回不來台灣了,而時間那麼久,相隔那麼遠,他的條件又那麼好,我怕——」說著說著,李綾不禁紅了眼眶。
「你怕什麼?你的條件也不差啊,喂!本校的校花耶!我看,該擔心的人是他不是你——」連繽葵不明白,為何李綾對嚴棣心一直不放心?
其實,在連繽葵的眼中,李綾真的是世上難得有的美麗女子。別說是她那天生惹人羨慕的標準骨架子,就連她的皮膚都是粉女敕得讓人眼紅,再加上李綾的父母都是服裝界的設計師,每日專為他們這位寶貝女兒搭配能襯托她氣質的衣服;因此,當甩著一頭長發、抱著幾本書的李綾經過校園時,總是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所以,身為李綾死黨的連繽葵也因此水漲船高,因為,她像極了慈禧太後身旁的李蓮英,成天都有來自各處收不完的禮物,甚至不高興時還可以狐假虎威,出出氣,她連繽葵可也算是許多人急于巴結討好的對象之一呢。
不過,這等「好康」,就在李綾宣布名花有主時給收了回去,從此沒人理,還三不五時受其它人的指責埋怨,說她是「辦事不力」。
所以,她不喜歡嚴棣心,除了她從沒來向她拜過碼頭的原因外,他還讓連繽葵落個「水竟落外人田」的罪名。
「要不,我也可以委屈點!」連繽葵暈後總會賭氣地對那些心碎又氣憤的男生們如此建議。
「你?那我們還不如直接去跳井——」失戀的男生是很毒辣、陰狠地說。
「喂——我有什麼不好哇——」她頻頻抗議。
「是沒什麼不好,只是——我們不想跟個笑話談戀愛,那是不道德的事情,哈哈哈!」
他們說他是個笑話,其實是有原因的,因為,生性迷糊的連繽葵幾乎是每兩天就要鬧出一個笑話,不是考試時睡過頭、跑錯教室、寫錯考卷,就連她腳下的鞋子都經常左右腳顏色不對,讓大家哭笑不得。
包好笑的一次,是全班相偕郊游的那一天,她連大小姐竟然胡里胡涂地就跳上了路邊的游覽車,結果,上車後才發現那是進香團的車子,而好不容易匆匆沖了下來,又發現自己竟然留了一只鞋子在車子上,于是,整條街就只听到她連大小姐歇斯底里的呼喊著︰「不要走啊!還我鞋子——」
所以,同學們也給了她一個封號——「笑話」,跟李綾的「校花」齊名。
「繽葵,你說我該不該放棄?我覺得跟他談戀愛總讓我患得患失,備受壓力。」李綾的表情都美得教人屏息。
「難怪有人說戀愛其實是一種病,總教人莫名其妙的軟弱無力。」連繽葵抓一抓她那一頭半長不短的直發,一副很不以為然的表情。
「哎呀!人家都那麼煩了,你還落井下石,算什麼死黨。」其實,李綾早就心生一計,只不過這戀愛是自己的事,要別人幫忙總是有點說不過去。
「不錯啦!能這麼有耐心看你發牢騷,你要懂得感恩了。」
「如果——你還能幫我一件事,那我就真的感激不盡了。」李綾說得吞吞吐吐,表情略帶心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