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完美牛夫 第29頁

穿著「吊嘎」的鐵沙掌,大刺刺坐在庭院的花圃中,手中的電動雕刻刀沒停歇地運作著。

昨晚他並未和朱秘書去吃晚餐。他的妻子愛的不是他,他明明從收到的照片上看見前一晚她和前男友在路邊攤吃宵夜,而她卻對他說謊,更連騙他說愛他都不願意,在憤怒和心寒兩種情緒煎熬之下,鬼才有食慾去吃晚餐。

讓朱秘書在餐廳下車後,他一個人開車到工地陪趕夜工的工人挑燈夜戰,一整晚如行屍走肉般扛了近百包水泥,他想耗盡體力,不讓自己有多一分力氣陷入她愛的是別人的憂愁漩渦中。

昨晚,他不想听她多說一句話。因為既然她對前男友念念不忘,那就走吧,多說無益不是嗎?

天亮回到家,如他所料,她已經跟前男友走了。累極的他想睡卻睡不著,灌了三瓶士忌,想讓自己醉到不省人事,無奈他是海量,有醉意,腦袋卻還清醒著,心,依舊揪成一團,痛著。

她留下已簽名的離婚協議書,還有「定情石」和一封信,信中寫道——我不是你的妻子,你的妻子叫做高妮妮,而我的名字是高詠春。

這女人真好笑,他的身分證配偶欄上寫的就是「高詠春」,離婚協議書上簽的也是「高詠春」,她竟拿名字當離婚的藉口……

想走就走,何必找藉口?他又沒硬要留下她。

電動雕刻刀不知第幾回劃傷了手,他低咒一聲,不是因為手痛,是咒那該死的「在台灣某處的我」。他發誓,不管那家伙躲在哪里他都一定會找到他,先狠揍他幾拳,再警告他,若敢讓他的妮妮流一滴淚,他一定會打爆他的頭,讓他連求饒的機會都沒有!

手再度被劃了一刀。這該死的愛心形狀,怎麼刻都刻不完美,是因為他的手在發抖,還是因為情已逝,才連個愛心形狀都刻不全!

也是,他大概真的醉了,明明她已離開,離婚協議書都已簽名,他還將她提及的爛藉口掛在心上,執意要另外刻一顆定情石,刻上「鐵沙掌」和「高詠春」,再刻一個愛心形狀框住兩人的名字……

無奈,他醉到連握著雕刻刀的手都在顫抖,一堆黑色石頭上全被他刻上歪七扭八的愛心。罷了!丟了雕刻刀,他沮喪的躺在花園的草皮上。

就算他刻了一個很完美的愛心形狀將兩人名宇框在里頭,又如何?她也不會因此回到他身邊來。

昨晚他問她「你有沒有愛過我」,她在信中寫道——第一次見面時,我已經給了你答案。呵,哪來的答案,他印象中兩人前幾回見面總是沒好氣的互損對方,再者,誰會在第一次見面就告訴對方「我愛你」或「我不愛你」?

但明知極可能得到的是否定的答案,他還是不斷地在腦海中搜尋記憶,他們第一次見面,她被員警追把皮箱丟在他的跑車,他們為了皮箱是不是她的起爭執……

反芻這段記憶,她的皮箱、員警大人,到他的跑車,沒一樣和她愛不愛他有關聯……不,有,他說她的皮箱是「廢棄物」,難道對她而言,他是她愛情里的「廢棄物」?

斑妮妮,你何苦這樣傷我……

第10章(2)

整個人呈大字躺在草皮上,頹喪之余,他希望自己乾脆就這樣睡著永遠不要醒來,當滋養花草樹木的「肉泥」,至少比「廢棄物」來得有意義且強多了!

或許是花草樹木嫌他當春泥太過營養,無法接收這份大禮,趁他還沒成為肉泥之前,忙不迭用念力助他想起一段話——

……里面全是項鏈、戒指、耳環之類的小飾品,箱子打開左邊掛的第一條項鏈的鏈墜是英文字母……

「ILOVEYOU。」他大叫,倏地瞠目彈坐起身,確定記憶中有這一段,他狂喜地躍起身,大吼大叫,「ILOVEYOU、ILOVEYOU、ILOVEYOU……」

彬在草地上,他兩手高舉,樂極地仰天大笑,「妮妮她愛我,她愛過我!」

情緒亢奮,重拾雕刻刀,在石頭上刻了一個完美的愛心形狀,再將兩人的名字填上。只要她愛他,他就有信心自己絕對能打敗那個不敢署名的家伙,把妮妮搶回來,只要她愛他……

「高妮妮……啊!鐵沙掌,你真是大笨牛,干麼刻高妮妮,她不是說她是高詠春不是高妮妮嗎?」他對著刻上「高妮妮」名字的石頭罵自己,突然間,似乎覺得哪里不太對勁。

她說她是高詠春不是高妮妮,對,她不是高妮妮,她是高詠春,不是高妮妮,不是……高妮妮……

低首沉思。他知道哪里不對勁了!她在和他「認親」之前,壓根不知自己小時候的名字是他取的,也從不知自己還有「高妮妮」這個名字,連她都不知道,她的前男友怎麼會知道?就算事後她的前男友知道她還有個乳名,照常理,若寄生日禮物,應該也是寄給高詠春,不會是高妮妮……

所以,那個別針有可能不是她的前男友寄的,那會是誰?

斑妮妮這個名字,沒幾個人知道,不,她的朋友應該沒幾人知道,而他的朋友或下屬或工地的工人,都以為她叫做高妮妮……

當初那個包裹是朱秘書拿給他的,朱秘書……她也認為他的妻子就叫高妮妮。

他不願去懷疑,但,任何會破壞他和妮妮感情的人,他絕不輕饒!

丟掉手中的石頭,他再取來一顆。高詠春是吧,沒問題,要幾百顆鐵沙掌和高詠春的定情石,都難不倒他,OK的啦

***

坐在梳妝台前,高詠春木然地看著鏡中的自己,不愛戴耳環的她,卻下意識地將一只夾式的耳環戴上,只戴單邊,另一只孤單地躺在梳妝台上,因她想起之前擺攤賣飾品對客人說過的話——

小姐,戴上這對瓖著水鑽的翅膀耳環,它會帶你飛到真命天子身邊,也會吸引真命天子注意你。不過,如果你不想那麼早就遇到真命天子,只要戴一邊就好,你可以先去認識別的男生,但你的真命天子會乖乖等你不會偷跑……

嗤笑,明知這是她對客人說的鬼話,自己居然信以為真。

她離家出走已經第三天了……不,其實也不算離家,她只是從台北的家,跑到南部的家。對,她很沒用,明明決定要離開他,卻跑來窩在綠能屋。

一來,是住綠能屋可以省房租;二來,或許她以為兩人還有一點點「在一起」的可能,雖然離家那晚她生氣又心寒,很瀟灑地將離婚協議書給簽了,但第二天在綠能屋醒來,她就後悔了,覺得自己太沖動。

她都能包容破絲襪事件,為什麼不能包容他們去吃晚餐?雙人座又如何,他和朱秘書兩人當然是訂雙人座,是她自己後來突然跑去的不是嗎?

對著鏡中的自己重重嘆了聲,「高詠春,你可以再沒骨氣一點。」她不敢找小可,因小可若知情,一定會這麼罵她!

只是她不懂,她跟小可去吃宵夜,他干麼氣呼呼地,會不會是他以為她又要跟小可去擺攤,所以……

算了,想那些都沒用,他擺明選擇朱秘書不要她,也是,她什麼都幫不了他,連縫個扣子都搶輸朱秘書,她高詠春還真是多余之人。

也是,她本來就和他不同路,是她硬生生闖進他的車內、闖進他的婚姻,若她沒突然殺進來攪局,也許、也許他和朱秘書已經修成正果。

那,她還死賴在綠能屋做啥?

前天晚上睡覺前,她「寬容」的想,如果他隔天親自來向她磕頭道歉,或許她會考慮不離婚,但他沒來;昨晚睡覺前,她退一步,心想只要今天他來找她,若他有一點點誠意,她會願意不離婚外加原諒他,前提是他得保證不再讓破絲襪事件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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