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別風中愛LoveIsYou 第2頁

沈馥痛苦地申吟一聲。

看來箭已在弦上不發不行了。

她實在很難想像當伊根承瀚踫上陳柔兒會是一個什麼局面?!

「上帝、救苦救難的觀世音菩薩、偉大的阿拉真主……」她開始祈求所有的神,希望今晚會是一個風平浪靜的夜晚。

只是——

常常事與願違,不是嗎?

☆☆☆

陳柔兒在喂過諒諒吃藥後,哄她小睡片刻,才急急地拿起樂譜走向演奏台。

當她一切準備就緒,就要彈下第一個琴鍵時,她整個人像被點了穴,一動也不動的,甚至差點就忘了要呼吸。

是——他?!

邵飛?!

她迅速地合上雙眼,作了個深呼吸,讓自己紛亂的思緒穩定下來。

不!不可能是他!

一定是自己剛才太過匆忙,以致有點眼花,以前在邵飛剛離開她時,她不是也常常發生這種錯覺?八成是剛才陪諒諒到醫院,聞了過多的藥水味而導致自己神志不太清楚,從小她就害怕聞醫院的藥水味,那會令她發昏的。

一定是這樣!她給自己找了藉口。

不敢再把眼楮調向別處,連忙垂下眼瞼,以她優美的嗓音唱出她的招牌曲子,也正式為今晚的「鐘愛一生」拉開了序曲——

打從相遇的一剎那

我就知道我已無法自拔

唯一所求

只想擁你入懷,與你熾熱相愛

你是否已感覺

請你也緊緊擁住我

讓我感受到你也愛我

即使有一天

我們的世界一分為二

我愛你的心也不會改變

只因——

沒有你,陽光就不存在

沒有你,地球忘了轉動

沒有你,我不再是我

LOVEISYOU

LOVEISME

LOVEISFOREVER

酒杯從伊根承瀚的手中應聲掉落,酒灑了他一身,他也不在乎。

他唯一在乎的是會不會自己听錯了?

陳柔兒的歌聲一遍又一遍的傳入他耳中,他屏住了呼吸慢慢地把眼光調向演奏台,當他看見坐在鋼琴前的女子的臉時,整個人像遭了電擊——

像死去……

不!像重生!

這張臉,是他魂縈夢系的。

這張臉,是他這一輩子也無法忘記的。

還有這首曲子,他就算閉著眼楮也可以唱它一千、一萬遍,只因這首曲子是當年他唱給他最愛的女孩听的,而這女孩——在多年以後的今天,竟還唱著這首曲子,這代表了什麼?

她還記著他?她還不曾忘了他?

一時悲喜交加,令他痛苦難抑。

喜的是她還記得他,不曾忘記他。

悲的是他曾那麼地傷害她。

他私底下不只百遍、千遍演練過他們若再重逢的場面、他想要對她說的話,但是他一直以為那是遙不可及,甚至是不可能會出現的。

而今,他終于再度見到她。

一個令他夢寐以求的女孩。

「承瀚,承瀚!」吳孟遠不禁提高了音量。

英雄終究過不了美人關!

由伊根承瀚的反應,吳孟遠暗暗慶幸自己做了這個安排。

「孟遠,你可知道她叫什麼名字?」伊根承瀚的心已無節拍可言。

「她?!哪個她?!」他還裝傻,只為了想吊吊承瀚的胃口。

「就是唱歌的女孩,你可認識她?」伊根承瀚記得他曾提起他和店老板很熟。

「喔!她呀!」吳孟遠故意停頓住。

「對!你認識嗎?她叫什麼名字?」他的心已快懸到口腔。

「怎麼?你看上她?對她有意思?」吳孟遠還自以為聰明的問。

伊根承瀚要不是極力克制住自己,以他從前的個性,早就揪起吳孟遠的衣領問話了。

「拜托你回答我的問題好嗎?」他的耐性快磨光了。

吳孟遠知道玩笑不能開得太過火,也察覺到伊根承瀚的不對勁。

「她叫柔兒,是這兒的老板之一。」

「柔兒……柔兒……」這個名字揪得他心好痛。「她是不是姓陳,耳東陳,溫柔的柔,兒女情長的兒。」

這下換成吳孟遠睜大眼楮了。

「你怎麼對她的名字如此清楚,莫非你認識她?」

「我不只是認識她,她曾經和我有過一段情,也是我一直在尋找的人。」

「你——你——」吳孟遠驚訝得說不成一句話。

苞陳柔兒有過一段情的人只有——

「我在未認祖歸宗之前,一直跟著我母親的姓,‘伊根承瀚’是後來才改的名。」他決定告訴吳孟遠過去那一段刻骨銘心的往事。

「你原來的名字是——」吳孟遠的一顆心也懸了上來。

「邵……飛……」他把眼光調向正在演唱的陳柔兒,思緒一下子就飛到五年前的一個午後……

☆☆☆

台北的氣溫若升到了三十度以上,就會令人感到十分暴躁。

邵飛一路飛車連闖了三個紅燈,外加一張違規單才趕到火車站。

他杷剛才警察開給他的違規單揉成球狀,往垃圾筒投去——賓果!空心入「桶」,真是大快人心。

一看火車站里面的時鐘指著三點四十五分,他不禁詫異的睜大眼楮。

不會吧!罷才他出門前看過鬧鐘的,明明才一點三十分,怎麼由他住的地方到火車站會用了整整兩個小時?何況他還連闖了三個紅燈,甚至還因而被開了罰單……不!這鐵定是剛才被警察給氣昏頭了,才會看錯時間。

所以,他再度「仔細」地看了一下那個鐘,這次他不再覺得眼花,而是直覺是那個鐘故障了。

彼不了走過來的是一個陌生人,他伸手帥氣的攔住對方。

「對不起,先生,請問一下現在是幾點鐘?」

大概是今天的天氣過于悶熱,所以陌生男子臉上的表情也十分不耐煩。

「那前頭不是有時鐘嗎?」似乎發現自己的口氣過于不客氣,陌生男子看了一下手表說︰「三點四十七分了。」

「三點四十七分……」邵飛第一個想法就是︰回去一定要把那個該死的鬧鐘給砸爛。

天哪!三點四十七……距離火車到站的時間整整遲了一個小時又十分鐘。

完了!這下子真的玩完了!

都怪自己太沉醉在作曲當中,每每一接觸到音樂,他就無法自拔。但也怪沈至中,這原本是該他來的,誰知道這小子見色「忘妹」,只顧著和女朋友約會,就把接表妹這件事推到他身上,真是一大損友。

看看車站內人來人往的人潮,他大有海底撈針之感。

這個叫陳柔兒的女孩長得什麼樣子他可是一點概念也沒有。不過,還好沈至中在臨走前放了一張照片在桌上,要他憑照片「接」人。

他從口袋模出照片一看——這……簡直太離譜了吧?

照片上的小女孩大概只有七、八歲大,梳著兩條麻花辮,至于五官,大概是焦距調得太遠,加上照片又泛黃,根本無法看清她的長相。

他要如何以這張照片認出沈至中口中的表妹?

看來八成是沈至中的惡作劇,他忿忿地將照片捏成一團,一個很習慣性的動作往上一拋——

陳柔兒只感到有個東西「咚」地一聲敲上她的後腦勺,掉到她腳下。

雖然不是很疼,但對已坐在椅子上枯候了一個多小時的她而言,這就好像個導火線,點燃了她胸中的怒火。

早在三天前,她母親已打過電話和阿姨聯絡過,她要上台北來補習,而且也清楚地把她坐的火車班次、到站時間說了一遍,阿姨還說要讓她的兒子至中到火車站接她。這下可好啦!枯等了一個多小時,就沒見到沈至中出現。

她一向最痛恨不守時的人,等一會兒看沈至中如何向她解釋,而且害她無緣無故被敲了一下。

又是哪個沒公德心的人,垃圾隨意亂丟?!她正惱火著,彎下腰把那一團紙撿起來,馬上見到兩條修長的腿立在她面前。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