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找人、找事、找東西、找麻煩,沒有我們找不到的,只有你想不到的。
這是第一征信社掛在門口的招牌,頭一回看到它的人都會鄙視地瞪上兩眼,口氣這麼大也不怕噎死。
曾經,洪虹也認為這里不該叫征信社,應該叫做牛皮社才對,盡瞎吹。
但當這間只有兩名員工的征信社找到她委托了四、五間征信社也找不到的人時,她終于相信了第一征信社的能力。
尤其她委托的目標,喬紹均,她的男朋友,差一點點成為她的未婚夫,一年前,他是個白皙俊秀、可以用「白馬王子」四個字來形容的男人。
現在他剃了個三分頭,曬出一身古銅色的肌膚,雙頰、下巴布滿胡渣,曾經儒雅的臉部線條也被整型手術變成了粗獷的稜角,整個人一百八十度大變臉,若非那雙深邃如夜空的眸子始終未改,她也認不出他來。
難怪那些號稱一流的征信社找不到她委托的目標,喬紹均已經完全變了副模樣嘛!
現在喬紹均就坐在洪虹面前,兩旁站的是征信社的兩名成員——頂著兩個黑眼圈,不停打哈欠的柳懾;和桃花眼亂眨,媚眼飛不停的鄭士衷。洪虹請他們幫忙監視喬紹均,以免他再逃走。
洪虹看著喬紹均,瞧見他眼底的痛苦和悲傷。她很疑惑,曾經他們非常相愛,互許終身,他曾許諾過,只要她熬過心髒手術,成功地從死神手中逃回來,他會娶她為妻,愛她一生一世。
可是她努力活了下來,得到的卻是他逃跑的消息。
他後悔了嗎?不想受到婚姻束縛,畏于承擔責任?那他應該告訴她啊!愛情要兩相情願,強逼不得,她又不會硬拖他進禮堂,他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躲她?
她眼眨也不眨地看著喬紹均,他一直閃躲她的目光,甚至根本不看她。
自從手術成功後,她已經有段時間沒嘗到這種氣悶、揪心的感覺了。
吸吸鼻子,她強忍住就要溢出眼眶的淚。「為了躲我,你真是費盡心思啊!竟然還去整型……我也不想逼你,但是,你總該給我一個理由吧?為什麼?我做手術前你明明答應過,只要我活下來,當我睜開眼第一個看到的一定會是你,可你……你一走了之,沒有留下半點訊息,搬家、換電話,甚至去整容,做這麼多事就為了躲我,到底是為什麼?」
喬紹均低下頭,用力咬住唇,一聲不吭。
「你回答我啊!」她快哭出來了。「你跟我求婚,我答應了,因為是你,我才肯做這樣的諾言,你就算不想接受,也該給我一個理由是不?」
他沉默依舊。
「你為什麼不說話?」淚再也忍不住落下,她抽噎著。「哪怕你想要分手,只要你說出來,我就接受;可你總要開口啊!你不能放我一個人去猜、去想、去疑惑,我受不了,我會死的。」
他咬著牙,用力到牙齦都咬出血了,卻是一個字都沒吐出口。
「喬紹均,你難道連一句‘我們分手吧’都無法當面對我說?」她用力一拍桌子,才站起來,又頭昏眼花地倒回椅子上。
「小虹……」他著急的想要扶她,卻被她一手揮掉。
「你如果不能對我說出那句‘我們分手吧’,就不要管我死活!」她手捂著胸口,氣喘吁吁。
「我……」喬紹均遲疑了好久,才從嘶啞的嗓子里磨出一段話。「我不知道能說什麼,你不明白……其實,你現在的父母是你的養父母,而我……我才是你的親生父親,我們……」
這是一段錯誤的愛,偏偏他發現這件事時他們已經愛得很深很深,幾乎論及婚嫁,他該怎麼辦?告訴洪虹這件事嗎?
他說不出口,他這輩子不曾信任過誰,唯一進駐他的心的只有洪虹,他以為他們可以攜手共度一生,但誰想得到,十八歲的一場酒醉會造成日後一連串悲劇?
他只能躲,不停不停地逃,卻又因難耐相思,隔個幾天,就非見她一面不可。
于是他整容換了一張臉,偷偷模模地在她身邊徘徊,日復一日,在道德與思念中飽受折磨。
「不可能。」她不相信。「我從來沒听我父母提過這件事,你怎麼可能會是我爸爸?」
他撇開頭,眼角有著水光在閃爍,過往的一切苦痛,緩緩磨出他干裂的唇……
第一章
「小虹。」伴隨著一陣咳嗽,一個柔軟中帶著堅韌的聲音從醫院大廳一路喚過來。「小虹,你在哪里?小虹……」
「媽,我在這兒。」醫院前庭的牆角轉出一抹窈窕身影,個兒不高,也就一百六十公分,鵝蛋臉,小巧的鼻子,十七、八歲模樣,本是青春年華,卻讓兩頰的蒼白破壞了大好朝氣。
洪虹左手握著一條紅繩,上頭綁了顆米老鼠氣球,右手高高地舉起,對著媽媽笑。
「跑出來也不說一聲。」洪母急急地跑到女兒身邊,手上的大衣趕緊披上女兒肩膀。「外頭風大,快穿上外套,小心再犯病。」
洪虹笑出了兩點淺淺梨渦,一顆小虎牙,襯得那張女圭女圭臉更是天真無邪。
「那邊的便利商店在做促銷,發氣球呢!全部不用錢,所以我來拿一顆。」她說著,給母親順順背。
「媽,反正輪到我檢查還要一段時間,你要不要也去家醫科掛一下號?看你咳嗽快半個月了也沒好。」
「唉呀,我這是老毛病了,回家煎個九層塔蛋吃了就沒事啦!不用看醫生。」洪母最不耐煩吃藥,只信偏方。
「你陪我做檢查是等,去看醫生也是等,與其在候診室前坐著發呆,不如找點事做,去啦!去掛號,你一天到晚跟我講,有病就要看醫生,千萬不能拖,你自己卻不做,人家要生氣嘍!」
又是撒嬌,又是耍賴的,洪虹好辛苦地將母親哄進了醫院,拿健保卡掛號看病去。
洪母一走,洪虹一臉燦笑像春雪見陽,瞬間消融,無影無蹤。
「累死了。」嘟著嘴,她看一眼手上的氣球。「什麼米老鼠嘛!有夠白痴。」手一松,氣球隨風飄走。
「找點樂子輕松一下。」她轉回牆角,走到一只綠色的大盆栽旁,蹲,朝著盆栽底部掏模兩下,拿出一包涼煙。
「幸虧沒被人拿走。」
想來滿醫院也就她這個常客有如此雅興,舉凡樹洞、盆栽、開飲機底部……盡皆藏滿香煙、啤酒、蜜餞等對她的身體而言算是違禁品的東西。
洪虹打一出生就因為先天性心髒病而跟醫院結下不解之緣,從小就不能跑、不能跳,連太刺激性的食物都不能吃。
為了她,全家人都成了生機飲食愛好者,嚴格遵守每天九蔬果的規定;並且不準腌的、炸的、烤的、加味精的,可能妨礙身體健康的食物出現在家里的餐桌上。
可是有什麼用?長到十八歲,洪虹的身體還是一樣破,平均兩個月要住一次醫院,一住大概就是一個月。
醫生說得很明白,遺傳性心髒病,藥物只能控制不繼續惡化,要徹底根治唯有一個方法——換心。
但說得簡單,要做到,也不知要等多久。
當別的孩子都在外頭玩耍的時候,她只能躺在床上養病;當同學拚盡全力去擠名校窄門,向著自己的夢想飛馳時,她只能在家里接受函授教育。
甭說醫生估計她最多只能活二十年,就算她有命活到三十、四十,念完了學士、碩士、博士,然後呢?以她的破爛身體,她能做什麼?世上沒有一個老板能接受員工三不五時的因病怠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