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者成分居多。」他確實不喜歡與人太過親近,總有一種感覺,不去希冀、不去愛,便不會受傷。
「那正好。我長這麼大也沒談過戀愛,一般人沒膽量愛我,我也不敢去愛。你呢,對愛情不執著,無論女朋友留不留在你身邊,你都不會太在意,正適合做我生平第一號情人。」更完美的是,他還是她喜歡的類型,看著那張白皙俊顏……啊,她的口水快流下來了。
他眉頭皺得快可以夾死一只蒼蠅。
或許他並不在乎女朋友的去留,但她也不必將他形容得像個無視他人生死病痛的冷血大魔王吧?
再說……「交往這種事可以拿來這樣玩嗎?」
「不然呢?你看看我……」她指著自己青白的頰。「有眼楮的人都看得出來,我不健康。若在古代,身有惡疾,老公是可以休妻的,哪怕時代進步了,一般正常愛的感覺,我不能找普通人,免得我不小心死了,他們會痛不欲生。可你不同,你不會在乎我的去留,如果有一天我們分開了,想必你也不會太傷心,再說你也不懂得怎麼跟女孩子交往,這一點我正好可以教你,我們各取所需,簡直就是絕配。」
他一手按著太陽穴。「如果我其他的女朋友是讓我的臉痛的話,你就是來讓我頭痛的。」她的話拐來轉去,弄得他頭都昏了。不過他還是堅持。「我們……不太可能,你這麼小,我……」
「就是我年紀小,才更適合做你的愛情顧問兼女朋友啊!」她越看他越覺得心動,長得讓人垂涎三尺,個性又樸實,絕對只有被她欺負的分兒,完全不必擔心他使壞。這樣一個好男人,女人見著了,豈能不好好把握?「你自己說,你是不是對女人的小性子很沒耐性?」
這一點他倒無法否認。
「也許你會計較別人騙你,比如藉口生病,找你約會之類的。但對著一個像我這樣的小女孩,哪怕我真做錯了什麼,你會生我氣嗎?為了當他女朋友,她願意認小,絕不容他拒絕。
「不會。」喬紹均搖頭,他是孤僻難相處,卻沒小氣到跟一個小女孩斤斤計較。
「那不就得了。我使小性子,你沒辦法生我氣,我便能藉此告訴你一些女孩子的心理,你懂得女人心後,就不會再動不動挨女朋友打啦!」她說得眉開眼笑。「我呢,也可以因為有人包容,有人疼,享受到愛情的滋味,這對大家都好,你還有什麼好考慮的?」
重點是……「我沒有辦法對一個小自己十八歲的女孩子動心啊!」
「你對你那些女朋友就真的有動心?」
「呃……」他無話可說了。
「你就當我是眾多自動送上門的女朋友之一嘛!不同的是,我不會隨便考驗你、惱你,氣你,反而會直接告訴你,我喜歡你做什麼、不喜歡你做什麼。還有,我可以對天發誓,不論你做了什麼惹我生氣的事,我都不會胡亂動手打你。你說,像我這樣的女朋友人選,打著燈籠都找不到,你還有什麼好考慮的?」
他沉默了好久,兩肩往下一垂。「你不去做生意太可惜了。」她這樣的好口才,若去經商,肯定發大財。
「意思是說,你答應了?」
他點點頭。「不過你年紀畢竟太小,我們要交往,得先徵求你父母同意。」希望她父母會反對,因為他實在很不會拒絕人。看他有一堆女朋友、又一天到晚挨打就知道啦!他拙于處理人際關系,不擅看人臉色,更別提討女人歡心了,他唯一厲害的就是——惹女人生氣。
開什麼玩笑!讓爸媽知道她十八歲就交男朋友,還不把她關到天荒地老?
但事實絕不能在他面前說,所以她笑嘻嘻地點頭。「沒問題,晚一點我就打電話告訴他們。」
「為什麼不現在打?」
「現在是上班時間耶!你要害我爸媽被炒魷魚嗎?」
對喔!他因為是蘇活族,都忘了一般人上班時間是不適合處理私事的,會惹老板不開心。
「那好吧!晚一點你問過父母,徵得他們同意,我們再……試試看。」感覺好別扭,他一個三十六歲的大男人要跟一名十八歲的小女孩交往,不知情者都要懷疑他有戀童癖了。
但看她這麼開心,又實在不忍心拒絕她,萬一轉個眼,她發生什麼不幸,一個女孩子長到十八歲,連男朋友都沒交過就去了,肯定遺憾。
哪怕她再多麼古靈精怪、任性刁鑽,看在她身體不好的分上,他便該忍耐一下,盡量讓她過得開心點。
洪虹偷偷看著他變化萬千的臉色,時而憐憫、時而嘆息、又有些不舍,暗笑到肚子發痛。就說他心地善良吧,明明一堆自動送上門的女朋友已經吵得他快發瘋,但面對她這樣一個重病患,他還是無法拒絕,接受了她。
懊說他笨還是單純?但不管是什麼,她都越看他越順眼,心頭甜滋滋,她終于有男朋友了,他們要怎麼開始這段新關系呢?
「嗯……」她歪著頭思考片刻。「紹均,我有些餓了,想吃下午茶。」
「噢!」他點點頭,回頭就往外走。
她錯愕地呆住,他怎麼也不問她想吃什麼就出去買了?
大概十五分鐘後,喬紹均回來了,手中拎著一只便利商店的袋子。
「你買了什麼?」她很好奇。
「雅方羊肉爐。」他從袋子里捧出一只一人份的碗裝熱湯。「天氣冷,我看很多人都在買,說吃一點身體會比較暖。」
她用力咬牙忍住笑,不能笑,他是好心想讓她補身子,但是……受不了了,還是噗哧一聲笑出來。「紹均,你真是天才!你覺得……哈哈哈……我一個才從加護病房出來一天的人,能吃這麼油膩的東西嗎?」
「呃!」這一點他真的沒想到,畢竟,她的臉色雖然很差,但說話還是古靈精怪的,就給他一種她其實沒那麼病弱的錯覺。
他不知道,洪虹的處事原則就是人生得意須盡歡,哪怕身體很不舒服,她還是要找樂子逗,享受足了,咽下最後一口氣的時候才不會有遺憾。
「對不起,我再重買一份。」他把羊肉爐放在桌上,轉身又要住外走。
「你應該直接問我想吃什麼,這樣就不會買錯了。」笑完了,她忠實地執行起愛情顧問的角色。「女孩子都喜歡男朋友徵詢她們的意見,哪怕只是隨口說說也好,這會讓女孩子感受到被尊重與愛護。」
他想了一下。「了解。那你想吃什麼?」
「一瓶豆漿就夠了。」她的食量其實很小。「要紙盒包裝的,請店員微波一下。」
「知道了,我去買。」他轉身走出去,那腳步似乎輕松了幾分。
原來女孩子也不是太難搞嘛,重點是,她們要跟他講清楚、說明白,別老讓他猜她們的心,那會讓他覺得很煩。
第四章
待到傍晚,洪虹打發喬紹均回家梳洗,也不管他早就準備好了換洗衣物,硬是把他趕走。
沒辦法,不能讓他留下啊!她是騙媽媽,有個要好的女同學自願照顧她,請求媽媽讓她享受友情的溫暖,這才打消媽媽請嚴格看護的念頭。
萬一被媽媽發現她口中的「女同學」竟是個大男人,行,她媽媽非打斷她的腿不可。
六點整,洪家另三位成員提了洪母親手熬的小米粥到醫院探視洪虹。
打洪虹有記憶以來,她每次住院,家人雖礙于工作或課業而無法貼身相陪,但每天一次的探視卻絕對不缺,經年累月,風雨無阻。
想來上天對她真的是很不錯,雖給了她一副破身體,卻補給她全世界最好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