痞子大俠 第4頁

「師姊恩情山高海深,曲笛定謹記終生,永不相忘。」說著,他就跪下去,抱住丁叮的大腿。嗯,真香,這有便宜不佔枉為人啊!

丁叮打出生還沒在花花世界里混過,不知男女之防,也不知世上有如此無恥之徒,嘴里說得天花亂墜,其實旨在吃遍她的香豆腐。

「師弟,師姊照顧你是應該的啊!哪里談得上什麼山高海深?來來來……」她把腰一彎,蹲在曲笛面前。「你既不要師姊幫你復仇,那師姊就背你回去療傷。」

這若換成一般男子,基于面子第一,哪里肯讓個女人背?

但曲笛不是君子啊!他是混混、無賴,又早認定了丁叮是他未來的老婆,那麼有豆腐吃的時候為何不吃?

他手腳俐落地爬上丁叮的背,腦袋埋在她如雲發瀑里。香,真是香,他如飲老酒,整個人都快醉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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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月期限轉眼即到,曲笛練全天星步的十幅圖,整個人又瘦了一大圈,清秀的臉龐上更是紫紫青青,不見半寸完好肌膚。

丁叮看他的模樣心疼不已,奈何曲笛性子倔,不肯開口討教,就這麼悶著頭練功,甚至不讓丁叮知道他那一身傷原來是練功得來的,就怕丁叮誤以為自己資質低,因此看不起自己。

其實是他多慮了,丁叮憐他是真心真意,不會因他聰明與否就變了心腸。

不過也難怪曲笛心眼多,他從小嘗盡人間冷暖,雖對丁叮一見傾心,卻也不敢完全開放心扉讓她走進,就怕哪天她突然變心,自己要肝腸寸斷。

他的狼狽樣連丁還看了都嚇一大跳,這天星步是玲瓏門最初步的入門功夫,一般只要有點腦子的人,很快就能學會。玲瓏門開宗立派數百年,還不曾有人練天星步練到如此淒慘不堪。

丁還不免心疑,難道他看錯了,原來曲笛不是聰明過人,而是蠢笨入了心?

「曲笛,一個月到了,你也該把天星步演練一遍給師父瞧了。」若曲笛奇蠢如豬,他可不收這徒弟。只是他不想收,曲笛也不會乖乖走人,依照曲笛的無賴性,只怕他是賴定白雲莊了。

「知道了。」在丁叮面前,曲笛雖然不敢對丁還大小聲,卻也沒啥兒好臉色。他本來就看丁還不順眼嘛,若在私底下,他早就開口罵了。

曲笛按著記憶,步步踏起那秘笈上的輕身步伐,搖搖晃晃、踉踉蹌蹌,雖然沒有天星步的變化莫測,卻也有三分相像。

只不過丁還原先對他冀望太高,如今見他表現,臉上不免現出失望之色。

倒是丁叮看著曲笛好幾回手腳交錯,險些跌個四腳朝天,心底隱隱明了這些日子曲笛身上的傷是打哪兒來的了。

她疑惑,怎麼曲笛踏起天星步,翻轉騰躍間處處躓礙,不見靈敏,倒似困難重重?

這不應該啊!只要按照秘笈里的練氣心法運轉,心到手到,這天星步便信手拈來,根本一點都不難。

尤其玲瓏門武功博大精深,拳腳及步伐都得配合練氣心法,動武練拳間,內功運轉不絕,等于練拳就是練功,成效比一般專修外家或內家功夫的武林人士都要快上數倍。

曲笛再怎麼樣也不該專習步伐,棄內力而不用。他難道不明白,練拳不練功,到老一場空?

好不容易,曲笛踏完一遍天星步。

丁還已不忍再看,還是丁叮快一步捉緊又差點跌倒的曲笛,輕手輕腳幫他拂去滿身的塵上。「師弟,你踏天星步的時候,怎麼不運轉心法?」

「心法?」曲笛一臉迷惑。

「就是那段練氣口訣啊!難道……」丁叮面色不善地看向丁還。「爹爹,你只教師弟步伐,沒教他內功心法嗎?」

「冤枉啊!我可是整本秘笈都給他了,不信妳自個兒問他。」丁還好無辜。

「我沒看到有什麼心法啊!」曲笛從懷里掏出那本秘笈,恨恨瞪著丁還。

「胡說。」丁還搶過秘笈,指著上頭的文字。「喏,內功心法,一字不漏,全在里頭了。叮兒,我可沒有冤枉他,是他自己不練的。」

「師弟,這天星步是要配合心法一起練的,你怎麼光練步伐,不練心法呢?」

「我……」曲笛面色一時青紫黑白交錯,精采無比。他哪里好意思說自己根本目不識丁,教他如何練那心法?

「師弟,你是不是不明白心法里寫的意思?也對啦!那心法寫得古古怪怪,什麼天地原始,陰陽初分……沒接觸過武學的人確實很難看懂,這樣吧!日後你就跟著我練,我逐字逐句地給你解釋,這樣你練起來就比較輕松了。」丁叮心腸軟,看曲笛受窘,忙不迭出面替他緩頰。

曲笛直感動得眼淚都要飆出來了,全天下就丁叮對他最好了。

「師姊。」當下他一聲低嚎就沖進了丁叮懷里,把她摟得死緊,心頭暗暗發誓口,丁叮為他解釋內功心法,她她說一句、他就記一句,哪怕廢寢忘食,也要把那些字都背全了,刻入腦海里。

這樣子不出幾個月,他也能識個成百上千字,就能自己讀書了。

他就不信以自己的聰明才智,會學不通丁還的破武功。

混混脾氣再度發作,他堅持非在丁叮面前掙回面子不可;否則以他天生的痞痞個性,就算丁還認真教導,他還不一定肯用功學習呢!

「走,師姊教你練內功。」說著,丁叮就牽起曲笛的手往後山跑去。

難得丁還這一次沒有阻止曲笛吃丁叮的女敕豆腐。

他其實也被曲笛嚇著了,這完全沒練內功心法也能學成天星步?自玲瓏門創派以來還沒听說過,這曲笛到底是蠢笨透頂,還是聰明絕世?他竟也看不透了。

自丁叮開始教曲笛練武,曲笛就再也不認丁還作師父了。

反正丁還又沒有教他什麼,頂多是秘笈一本接一本地扔,然後讓丁叮逐字逐句地解釋給他听。

曲笛看過丁叮演練的天星步,玄異莫測、輕靈如仙,相比于自己的笨拙,真是天與地的差別。

他一時間驢脾氣發作,咽不下這口氣,男子漢大丈夫,將來是要保護妻子兒女的,豈能無力?于是他發憤圖強,不過三個月便把玲瓏門十八項心法、招式熟記于心,識字也已過千。

只是他一直不敢告訴人他不識字的事,所以雖看得懂書上文字,卻從沒實際拿筆寫過,頂多拿樹枝在泥地上照著文字的筆劃描寫,以致當他頭一回拿起毛筆,那寫出來的字真是……慘不忍睹。

丁還至此才了解,為何曲笛第一次演練天星步會表現得那麼差,他根本看不懂那些內功心法嘛!

但因為曲笛一直狠瞪著他,所以他也識相地不揭穿曲笛的鬼把戲。

只有丁叮天真地相信曲笛那番︰「我不習慣用毛筆,如果有炭筆我可以寫得很漂亮。」的鬼話。

而曲笛就愛丁叮這樣毫無懷疑地信任著自己,疼寵著自己。

如今,曲笛上山三個月,吃得好了,身體也逐漸健康起來,身高像抽竹子似地猛往上長。

丁叮現在最主要的工作,已經不再是幫曲笛解釋那些武功秘笈,而變成幫他縫制衣裳了。

看著丁叮手拿針線,一針針縫著那件短外褂,雖然只是一件普通的青色衣裳,布料也是粗貨,但有了丁叮溫柔的心意,那外褂可比蘇州府里最有名的珍品了。

「師姊,我去提水了。」曲笛嘻嘻笑著跑到丁叮身前,腦袋往她面前一湊。

曲笛進白雲莊時,因為自幼困苦,雖年長于丁叮,但身材體型卻遠遜于她,被丁叮誤認為六、七歲的小童,對他萬般憐惜,時不時地模模他的頭、抱抱他的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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