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來找碴 第29頁

她也爽快,直說人生在世不過百年,當求活得痛快,何必處處委曲求全?後來上餐桌,一碗飯只剩最後一口,問她為何不直接吃完,她說八分飽最健康,過則傷身;剩下那一口當然丟掉。她活得很自在,也坦言,可以接受她、理解她的就為友,否則再見拜拜。

我想她沒錯,可我不爽。下回再見,也不必招呼,就當不認識吧!

偶與友人談起,他說現在的年輕人很多都是這樣的,畢竟這樣生活確實比較輕松。

想想也對,可惜我接受不了。三歲一代溝啊!而我早離那年少輕狂久矣。

所以便想要不要在被徹底唾棄前爽快封筆算了呢?

但想歸想,外面的聲音太吵,我唯有沉浸在自己的故事情節中才能獲得片刻的安寧,因此還是繼續寫著。

這時真的很感謝自己是在寫小說,起碼還有一方天地可以逃,而這里卻是誰也吵不了我的。

何況我很愛這份工作,既然愛了,也只有義無反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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