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陡然睜開眼楮,動作迅速地翻身拈亮床頭櫃的台燈,讓那只色鬼無所遁形。
啊——不是鬼!
一雙炯炯有神的黑眸,透出灼熱的光芒,由上而下打量著她,那雙黑眸的主人正是駱效鵬。
原來世上真的沒有「天上掉下來的禮物」,她的高酬勞是要付出代價的!
她就覺得奇怪,以一個佣人來說,三年兩百萬的薪資實在有點高,原來是因為深夜還得兼做「特別服務」啊!
「啊——」她猛然跳起來,扯開喉嚨放聲尖叫。
「你做什麼?」駱效鵬英挺的劍眉緊皺,像看瘋子一樣地看著她。「不要再叫了!」
楊舒澐才不管他,要她不叫,不等于要她乖乖等著失身?
「你別過來!」她跑到房間里離他最遠的地方,繼續大聲尖叫。「救命啊!救命——」
「住口!這麼晚了,你要吵醒別人嗎?」駱效鵬怒瞪著她,不知道她哪根筋不對勁。
她就是要「吵醒」別人,不然還等他伸出魔爪嗎?
他一靠近,她立刻換個方向,跑到門邊繼續大叫。「救命哪!快來救我——」
人性果然沒有令她失望,門外很快傳來劇烈的擂門聲與叫嚷聲。
「怎麼了?發生什麼事了嗎?」
楊舒澐正好在門邊,趕緊打開門鎖,門一開,立即沖進幾個衣衫不整的身影。有的沒穿上衣,有的衣服歪了,還有的忘了穿褲子,穿著四角內褲就沖來了……
「你們來得正好。他想對我——」楊舒澐憤慨地伸手指控,卻發現——根本沒人在听。
那幾個人一進門就直接沖到駱效鵬面前,個個面色緊張地詢問。
「駱先生,我听到了求救聲。」
「您要不要緊?」
「那個女人沒傷害您吧?」
「喂……」楊舒澐不敢置信地瞪大眼。差點被侵害的人是她吧?這些人真是過分!
「我沒事。」駱效鵬簡略安撫大家的情緒,便將視線轉向楊舒澐。「你在搞什麼鬼?」
他語氣中的指責令她驚訝又憤怒,一個半夜企圖爬上她床的,居然敢用那種理直氣壯的語氣質問她?!這個世界真是變了!
他以為自己長得又高又帥,她就應該感激涕零地接受他的臨幸嗎?
「我才想問你呢!居然半夜偷偷模模爬上我的床,你這個衣冠禽獸!」
「……」駱效鵬氣得面頰抽動,臉色鐵青。
「噗!」
不知是誰忍不住笑了出來,駱效鵬馬上賞給他一記冷得不能再冷的眼神,那人立即慚愧地垂下頭,緊緊閉上嘴。
「你不肯履行合約?」駱效鵬再將視線轉回楊舒澐身上,更冰冷地質問。
「合約?」他提到合約,讓楊舒澐陡然愣住。「什麼合約?」
她根本沒時間仔細看清楚合約內容,難道里頭有什麼荒謬絕倫的條約嗎?
見她一臉懷疑,駱效鵬眉頭擰得更緊。「你忘了自己曾經簽名蓋印的合約?」莫非合約上的簽章不是她的,鄧美琴騙了他?
「那份合約我當然記得,但是里頭沒有注明這一條吧?我……我只是來當女佣而已,可不是陪睡侍寢的應召女郎。」
「女佣?!」不只駱效鵬,在場所有的人一起用同樣不可思議的眼神看她。
「難……難道不是嗎?」大家那是什麼眼神?
「你到底看了合約內容沒有?」她到底明不明白他們在談什麼?駱效鵬雙手環胸,冷冷地打量她。
「我……」楊舒澐很想說她看了,但事實上——她沒看。「我是沒看,不過我媽說那是份女佣的工作契約……不是嗎?」
「你媽這麼告訴你?」駱效鵬頓時明白了,顯然他們都被鄧美琴擺了一道。
「對啊。」
「呃……」現在換大伙兒遲疑了,原本鄙視的眼神全變為同情的目光,而且回避著她的視線,像是害怕她追問什麼。
同情?一抹心驚刺入楊舒澐的心坎。他們原本不是很討厭她嗎?為什麼要突然同情她?
一種令她恐懼的可能性竄入她的腦海——那是她死都不願見它發生的,于是她選擇忽視它。她不要自己胡亂揣測,她只想要答案。
「難道不是這樣嗎?」她的視線筆直對上依然面無表情的男人,相信他會告訴她實話。
而駱效鵬也沒令她失望,他毫不掩飾、直接了當地告訴她︰「不!你來到這里的目的,並不是做女佣的工作——你被你母親騙了。」
「不……」楊舒澐臉色倏然蒼白,腦中嗡嗡作響。
駱效鵬走了開,拉開五斗櫃最上方的抽屜,取出一個牛皮紙袋回來交給她。
「這就是你當初簽下的合約,你可以看一下內容。」
其實楊舒澐並不想看,因為她不想知道這麼殘酷的事實,然而她必須證實這男人有沒有說謊。
她顫抖著手接過來,取出合約,細細地將條約內容一項項看清楚。愈看,她的心愈沉;愈看,她的心愈冷。
當她看完全部條約內容後,眼淚已經快落下來,她撐著最後一絲自尊,沒放肆地痛哭出來。
原來大家鄙視她、厭惡她,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她只是個生產工具!
媽媽誘騙她簽下的契約不是什麼女佣的工作合約,而是要她出賣自己身體、替人生孩子的產子契約!
「我媽……向你要求兩百萬?」她只能勉強擠出這些話。
「不,是五百萬。」駱效鵬的回答又是殘忍的一刀。「她已經先拿走兩百五十萬,等到孩子生下後,我會再付給她兩百五十萬。不過……她似乎並不希望我告訴你這些。」
「呵……」楊舒澐痛苦地笑著閉上眼。那當然了!因為母親想全部獨吞。
這就是她的母親!貪婪、自私,毫無慈愛親情。
「那麼她……是怎麼找上你的?」他看起來不像愛賭的人,不像她母親會往來的那些朋友。
「兩個禮拜前,我在回來的山路上遇到她,當時她正被賭場的人追殺……」
那天,他正好下山辦事,傍晚本來就要回來了,但是正好朋友約他踫面吃飯,聊得高興還多喝了點酒,所以一直在朋友家待到深夜,等酒精效力退去後才開車回山上,正好在半途遇到鄧美琴。
她逃債躲到山區,沒想到還是被那幫人逮住,那些賭場的黑道分子準備把她打到吐出錢為止,再不然就是砍斷她的手腳,以示懲戒。
「住手!」他想也不想,立刻出面阻止。
不是他見義勇為,想拔刀相助,更不是他好心善良,想替婦人解圍,而是他們所站的土地屬于他,他不希望自己的土地染上血跡。
「怎麼?你想管閑事?」幾名黑道分子立刻圍了上來,一副想打架的樣子。
「你們要殺要砍,我管不著,也不想管,不過你們腳下的土地屬于我,身為地主,我有資格要求你們離開我的土地。」
熬人朝他投來求救的目光,看來是那般可憐,然而駱效鵬沒有半點憐憫。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會和這些黑道分子扯上關系,若非酒和色,就是賭或毒,這種自甘墮落的人,憐憫用在他們身上太可惜了。
「這塊地你的?」幾個黑道分子愣了愣,顯然沒想到這種荒山野嶺也有地主。
「需要我拿出證明嗎?」駱效鵬懶洋洋地問。「順道一提,不只你們現在踩的土地,只要是從這里看得見的土地,統統是我的。你們最好下山去,比較不會影響到我。」
「如果我們不下山,你又能拿我們怎麼樣?」嘿,我們就是土匪,就是臉皮厚怎樣?
「我是不能夠怎樣,不過警察總能夠處理吧?山區的派出所就離這里不到二十分鐘,只要我打個電話,他們會在二十分鐘之內趕到,再不然也會在下山的路上等著各位。我想各位應該都有些不欲人知的過去……」意思就是,大家都是有前科的人,最好不要再被警察逮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