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次來,是幾時呢?
我應當吻她的,但是始終沒有。我甚至希望那天沒有擁抱過她,那麼可以留一個十全十美的回憶。大年輕的人並不懂得生活,只想制造回憶。
我們繼續走看。
後來我把她送了回家,上到家門,她也沒有請我進去。
我們並沒有說︰假如我年輕十年……之類的話。
我看著她進屋子,關上了門,開亮了電燈,我才走的。
我是一個很懶的人。反正在外國,那些女孩子會自動送上門來,犯不著勞心勞氣,只有為了她,我像小說里一個不懂事、情竇初開的小伙子,這樣子天天去等她下班,天天送進送出,買了花與糖果,連她的手都不多踫一下,只是靜靜的欣賞著她的旗袍,甚至是她的足踝。至今還不明白為了什麼,恐怕年紀輕就是這樣,恐怕她也就是喜歡我這樣子。
後來母親就自香港來了。
「寫了那麼多信,一封不回。」媽媽說︰「又打長途電話,也不接,什麼意思?」臉上還有笑容。
我不吭,只是訕訕的站在一旁。
表姨笑,「現人叫麼年頭呢!還叫兒子站著听教訓,未來!坐下再說。」
媽睨我一眼︰「他爸爸下禮拜五十大壽,我來把他押回去,不然算什麼樣子?做兒子的把老子的生日都忘了。」
我嚇一跳。五十歲?爸爸五十歲了?
我緊張起來,「媽媽,那我買什麼給他呢?媽,你說呀。」
「買什麼?只要你孝順點也就是了,買禮物,還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自己又不賺錢,」媽媽說︰「我們再往三天,一起回去,到了家里,給爸爸磕個頭,也罷了。」
表姨捂著嘴笑,「留洋十年,回來照樣是中國規矩。孫悟空跳不出如來佛掌心。」
我也不響了。
但是她呢?
回去以後,還是可以來的吧,一小時的飛機罷了,的確是隨時可以來的。
當夜我去她家,她沒有在。我並沒有進去等,即使要進去,下女也會放我進去,不知為什麼,我只站在門口,她家花圃的玉簪香味直傳出來,是一個月夜。
然後她回來了。
身邊有一個中年人,她與他有說有笑的,一副情侶模樣。我並不十分傷感,廿歲也算是大孩子了。也不驚奇,她總該有男朋友的,不然日子怎麼打發呢?只是這男人長得很庸俗普通,一套西裝是最老式不過的,她沒有用鎖匙開門,她按了鈴。
我看了那男人的臉很久,是一張忠厚的臉,是一個理想的結婚對像,跟這樣的男人結了婚,再跟我這樣的黃毛小子聊聊天,恐怕是理想的。
我沒有跟她打招呼,我走掉了。
我記得是一個月夜,我把她家門口的一塊石子一直踢回家,到了家,就睡了。
第二天,媽媽說︰「咦,怎麼好好的一雙‘巴利’,鞋頭全破了?」
我想去跟她道別,想去跟她說,我是會回來的,也許她可以等我幾年,我們可以通信,等我有自立能力了,或者可以進一步的談更現實的問題。
不過,這些都是看小說太多之後的影吶。
三天後,我跟媽媽回了香港,熱熱鬧鬧地,爸爸過了他的五十大壽。
我過完了暑假,就從香港回到英國去了。
又過一年,爸媽也移民到英國,後來我們去的地方,不外是瑞士、巴黎、羅馬之類,親戚——爸媽多數鼓勵他們來英國見面,他們也很樂意接受這種慫恿,爸媽的日子實在過得不寂寞。
這是很久很久的事了。
現在想想,真是一點風度也沒有,說失蹤就失蹤,她會怎麼樣想呢?我們在一起不過是幾個禮拜,倒是很高興,那天晚上到底沒有前去說什麼話,是為了那個中年男人嗎?還是為了什麼?
我並沒有多想。
她想必也沒有多想。
不過後來我老是叫媽媽穿旗袍,又買了繡花拖鞋給她。
媽媽說︰「這孩子,簡直瘋了。」她笑。
媽媽老是笑,但凡女人都是厲害的,像表姨,像她。
後來事情就十分明白了,表姨見我天天出去,放心不下,就叫老黃跟下女盯梢著看,看出那女的總比我大好幾歲,又非常的親熱,就把媽媽從香港叫了來,說幾句好听的話,把我帶了回去。
她們都能笑,笑得人糊里胡涂的,即使被擺布了,心頭也還甘願。
現在在她那家書店買的翻版書,倒是全擱在那里,常常翻著做參考的。
小陳自然還在那里夸口︰「看我的太太,放句良心話出來,是不是才貌雙全,是不是?娶太太啊,要在台北挑!」
小陳太太自然會瞄他一眼,說︰「死相!」不過是十分言若有憾,而心實喜之的。
可是他不知道我去過台北,他當然也不會知道台北有那麼好的一個女子,比他陳太太高明十倍呢。
不過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年我才廿歲。
婚姻生活
餅年的時候,公司裁員,毛毛被開除了。當然,薪水對她來說,不過是買花戴的錢,但是戴慣了花的女孩子一下子沒花戴,她的怨言是可以想象的。
我約她出來喝茶,本來打算吃晚飯,但是為了省一點,只好喝茶。
她沉默著不出聲。
我說︰「一朝天子一朝臣,與你的工作能力無關,換了總經理,誰不想用自己請回來的人?」
她還是沉默。
「趕快找另外一份工作吧。」我說。
毛毛問我︰「杰,我們是否可以結婚?」
我沉默了一會兒,我反問︰「結婚跟工作有什麼關系?」
「有關系的,結了婚之後!我就不要工作了。」
我又沉默了一會兒,我說︰「我的能力不夠。」
「你的能力不夠?」她愕然的問︰「什麼意思?」
我揭揭了嘴唇,「我的意思是,我的能力不夠養一個太太在家。」
毛毛說︰「你這是什麼意思?」
「我說的是實話,信不信由你,也許再過了兩年,等我的工作有了基礎以後,我們可以結婚。」
「我不相信!」毛毛大為震驚,「你是高新職員,你的收入在六千元上下,你已買了一層房子,你隨時可以結婚,你……」
「你听我說,毛毛——」
「你並不愛我!」她憤然。
「如果我不愛你!我可以馬上娶你,叫你在家天天為有限的家用頭痛,叫你一天到晚洗衣服煮飯,天天對我訴苦!」我苦澀的說︰「如果我不愛你,我會馬上那麼做。」
「這樣說來,你還是——」
「你听我分析,」我阻止她,「目前我的收入只夠支出,不能結婚。房子是分期付款買的!首期連裝修家私花了我八萬塊,每個月要付兩千元出去,負擔父母的生活要一千元,零用與車錢,飯錢要一兩千元,剩下的添點衣服,與你約會,你不要以為現在的六千塊是個大數目,你誤會了。」
毛毛愕然,「照你說,你都結不了婚!那麼那些小職員,兩夫婦才收入一千幾百,那他們怎麼過的活?」
「各人對生活的要求不一樣。」
「我不明白。」她說︰「我真的不明白,省一點便可以了」
「你自問是節省的那種女孩子嗎?」我微笑,「真的節省不是說放棄一雙‘恩加羅’的靴子不買,真正的節省是夏天沒有冷氣機,每餐每頓在家中吃。」
毛毛不快的說︰「我並不是貪慕虛榮的人。」
「是的,但是我不想你吃苦……」
「我願意吃苦。」她埋怨,「人人知道我們在一起已經有三年了,你是事事有計劃的人,婚戒你都買好了,讓我們結婚吧,我不再想拋頭露面的出去找工作,杰,讓我們結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