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痴狂 第21頁

直到歸零。

之雲不哭了,好長一段時間沒有發出聲音,甚至沒有動靜,連呼吸都停了。

一個恐怖至極的念頭閃過林寧腦中,之雲死了之雲因為承受不了打擊,因而驟死……她成為殺人凶手……林寧想到隔日報上刊登一則不是很大,但很驚人的新聞。

某某報社小記者,因一句玩笑話,殺死最好的朋友。

想到此,嚇得魂飛魄散的林寧立刻扶起「好朋友」的肩膀,強迫她面自己。

哇,眼楮瞪得好大……的確听不到她的心跳,模模氣息也似有非有,但是之雲的眼楮瞪得好大。

她看著另一個地方,口齒微啟……林寧不由得往她的視線望過去,然後釋然的吐了一口氣。

殺千刀的,原來就是那個人,她的「謊言」早到了。

嚴森正好端端站在那里,不是嗎?

他當然不是在看林寧玩的把戲,他的眼光永遠只停留在一個人的身上。

林寧努力的癟嘴,心里忍不住暗罵,為什麼在別人的故事里,當不成女配角也就算了,還老是成為一個笑話,真悲哀啊……但她心里這麼想,臉上還是忍不住露出會心的微笑。

因為當她接到賀之雲的電話之後,還是忍無可忍地撥了電話給嚴森……好了,縱有千言萬語,看來還是得留到以後再說了,現在女配角……不,笑話要走了,把剩下的故事還給他們。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那是一支歌,訴說古老永不疲倦的愛情故事,唱歌的人在橋端,听歌的人在橋尾,中間刻劃千百年走不完的歲月。

他們終于抵達目的。

他緩緩走向她。

她聆听心跳慢慢組成另一支歌,他寫的歌,現在由她演唱,為你痴狂。

那已不是默默祝褔能解釋的迫切期待,心底的另一扇門終于啟開,陽光撒落進來,照出一條光明之路,她遲疑地提起腳步,快速地投入他的懷抱。

「等很久了……」他閉緊眼楮,深怕這抹燦爛隨時消失不見。

她低聲嘆息,回給他的是更深情的擁抱。

「為什麼非要我熬過這段時間,就不能一起共度難關?」回想過去恐怖的日子,他又抱緊了她。

「因為……」她突然不想說了,其實答案他早就明白。

「因為……當我開始會問為什麼時,心里已經接受你的答案,你想這麼說對不對?」

一年之後的他,看來已經學會揣測她的心意。

但她還有另一個答案。

「因為我們需要堅強,不再把對方當作生活的借口,我們要堅強的活下去,不管是不是在身邊,你就是我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就是死了仍會期待……」

「期待黃泉路上與你相逢。」

他蒙住她的嘴,這樣的溫度他夢過幾回,卻沒有像現在這般感動。

活生生的一個人,真實的一個人。

「別說死,令人害怕。」

她撫著他消瘦的臉頰,使她堅強活下去的唯一理由。

「不會了,從現在開始,我們的故事現在才要開始。」

她重新投回他的懷抱,她最終停泊的港灣。

秋色,將四周景象染成白霧朦朧。

有對佳偶,在水一方……他的眼楮濕了。

「我又為你寫了一支歌。」

「什麼歌。」

「再為你痴狂。」

番外

二十歲的嚴森,那時已是相當高大挺拔的一個「大男人」了。

他不如亞蘭德倫那般俊美,也不像郭富城有著孩子氣漂亮的女圭女圭臉,更不會像張學友那樣會唱歌,但是大學校園里的他看起來如此耀眼,原因出在他不同凡響的家世背景,以及天生具有的貴族氣質。

而且最難能可貴的,年輕的他不懂得仗勢欺人,也不會裝模作樣富貴逼人,反而還非常大方,喜歡講黃色笑話,喜歡幫朋友追女孩子,喜歡打撞球、喝可樂、對著漂亮女孩子亂吹口哨,實在和一般男孩子別無兩樣。

很多男孩子樂于親近他,他的人緣相當好。

包多女孩子偷偷暗戀他,因為跟他在一起不會有冬天。

所以在大學時代,嚴森簡直就是放浪形骸、恣意享受青春。

但他仍嫌不夠。

原因出在于他擁有許多女性朋友,獨缺女朋友。

一次打完撞球後,幾個朋友躲在吧台一邊聊天一邊猛吸菸,好像青春不墮落一下就顯不出感性情懷。

嚴森八成就從那時候起變成老菸槍的。

所謂物以類聚,嚴森那些朋友也皆是名門子弟,大學里就他們幾個開跑車、穿名牌牛仔褲以及皮夾子里夾著各式金卡,招搖亂撞、橫行無阻。

話題一到女人身上,大家精神全來了。

首先胖子先發難。(因為長得胖所以叫胖子,仔細想想,每個人的朋友里好像都有一個叫胖子。)

他正在追一朵中文系之花,打的是「拜金主義」,每天送花送巧克力,閑暇帶著她到處刷卡購物,但是對方依然保持適當距離,令胖子惱得快失去外號了。

「媽的,死女人,跩什麼三五八萬的,等我追到你的時候就讓你死得很難看。」

嚴森暗中竊笑,不等那女人身先死,我看你現在就有夠難看了。

確實如此,胖子兩只眼楮充滿血絲,動作也因過度操勞而顯得遲緩,但重點還是在年輕人只要一有暴戾之氣都好看不到那里去。

胖子開口後,其他人都不說話了。原因在--他們也都是受害者,可見這朵花的威力不小。

只有嚴森還未身陷其中。

但他還是承認她是一朵美麗的花。

認識她在一場校際交誼茶會,反正就是一堆男孩子和一堆女孩子,隨便找個不敏感的話題,兩方邊喝茶邊展開辯論。

他一眼就看到這朵花了。

不只是他,他相信大家全看到她了,因為她實在漂亮得過火。

她有一頭長長鬈鬈褐色的頭發,身材很高,腿很長,尤其那張臉,實在教人難以忘記。她是中美混血兒,兩方的優點她大概全有了。

而且還是中文系里的佼佼者,更教人驚奇之余就留下深刻的記憶。

她還有個奇怪的名字,也是教人听一次就記住了,她叫做--溫柔。敢把這兩個大字寫進戶口名簿的父母,嚴森更要欽佩。

至于她是不是真的很溫柔,因為沒交往過,嚴森也就不知道了。

可以肯定要追溫柔的男孩子大排長龍,胖子算是硬擠進去的一個,他仗的是里面中最有錢的一個。

所以他想溫柔一定很勢利,于是對她產生不了攻擊感。

話雖如此,但盡朋友的道義,嚴森還是要安撫一下胖子受創的心靈。

「天涯何處無芳草,何苦單戀一支花……」這是嚴森僅能想出的安慰話。

可惜胖子無法了解他的善意,反而覺得他太無情。

「喂,你相信一見「衷」情嗎?」胖子反問他,而且特別強調此「衷」

非彼「鐘」,就是看一眼就要把她看得死去活來。

「不相信。」嚴森馬上就說。

「但是我第一眼就看到她,第一眼就愛上她了。」

當時嚴森雖然年輕,但愛情故事看了不少,他有他的理由所在。

「那不是第一眼,那是比較後得來的結果,我承認她是里面最漂亮的,但不一定就要衷情,你的愛是挫折中產生的依戀,跟愛情完全不相干。」

「哇塞,你真冷靜啊,像你這種被女生包圍慣了的人,當然不能體會愛一個女人的痛苦,更不會了解追一個女人的痛苦。」胖子苦兮兮諷刺嚴森。

「既然愛得痛苦,干脆不要愛不就得了。」

「你講得輕松,因為你沒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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