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河酷總裁 第7頁

今天念情很破例地沒有睡著,她一天都在忙于畫畫,一天下來,他們沒有再說一句話。即使坐得這麼近,卻好像兩個世界的人,各自做著自己的事情,眼中能看到的也永遠都是自己的倒影。

比賽的時間到了,但念情居然還沒有來。明千藏默默看了眼手表,差一分鐘十點,從今天一大早就沒有看到她的影子,難道她今天又要上演初賽那出趕場的好戲嗎?

十點整,數學老師有些不情願地看了看表,開始發考卷。聚集在教室外面觀戰的同學本來是人山人海的,但是隨著時間一點一點流逝,念情始終沒有出現,失望的嘆息聲也頻繁響起,惹得老師不得下出去勸說他們離開,不要干擾到考場的秩序。

半個小時之後,明千藏做完所有的試題,交卷走出教室。教室外,千藏迷們早已等候多時,端茶遞水,噓寒問暖的人潮將他團團圍住,而他只是用寒冰一樣的眸子掃了一圈,「走開。」

人群自動讓開一條路,他走了出去,站在陽光下。明明贏了,他卻一點也不高興。她沒有來,這幾乎是不戰而勝,這樣得來的勝利有什麼滋味可言?

她為什麼不來?是怕了嗎?不,這不像她,她向來是滿不在乎的。那是又誤了點,沒有趕到?如果是,晚了幾分鐘勉強說得過去,但今天的比賽這麼重要,即使他昨天沒有刻意提醒過她,比賽開始前後也應該有老師,或者那些愛看熱鬧的同學去把她拉到考場,那麼,她到底是為什麼沒有參賽?

等到回神時,他人已經站在學校的大門口。因為今天有比賽,上午的課他可以不用上,而中午他從不在學校吃飯,所以就吩咐家里的司機早點來接他。此時他家的車就停在學校門口。

「少爺。」司機下車為他開門。他沒有立刻上去,轉身去了教務處。

「我要方念情的住址和電話。」他以不容推諉的口氣對教務主任說。

「方念情同學嗎?」教務主任從學生的通訊錄中翻到念情的資料,「方同學和你是同班同學吧?直接問她不就好了?」瞥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資料,沒有理會教務主任的問話,明千藏低聲說了句,「謝謝老師。」轉頭就走。

結果到了方家,沒有明千藏想象中的豪華,雖然從外表就能看出是有錢人家的產業,但不是暴發戶的那種富麗堂皇,整體簡潔而雅致。記得方念情說過,她家是做電腦業的,看來做電腦的人還是有些思想和品味。

「請問你找誰?」管家隔著門問。

「方念情在嗎?」他猜測她可能在家里,希望沒有猜錯。

「小姐昨晚忙了一晚,到現在還沒有起床。請問您……」

「告訴她,明千藏找她,問她見不見。」

念情打著哈欠走下樓時听到了鋼琴聲,彈奏的是舒伯特的小夜曲。

「明千藏。」她打了聲招呼,走到鋼琴旁,托腮听了一會,用欣賞的眼光看著他。「難怪那麼多女孩迷你,你的鋼琴的確彈得不錯。不過,對于你這樣的美少年來說,琴藝的高低其實並不是最重要的。」

他停下來,直視著她,「妳想說什麼?」

她微笑著在他的眼前畫了一個圈,「你有一張俊美的臉,IQ兩百讓你看上去聰明而冷傲,會彈點鋼琴又擁有藝術家的氣質,你本身擁有太多資本讓你成為萬人迷。這輩子沒有失敗過,背景輝煌又燦爛得一場糊涂。如果我是男人,我會嫉妒死你。」

「妳又在侮辱我。」微微瞇起眼,他不認為這是在夸獎他。

「別太敏感,我想你是誤會了。」她笑著擺手,「我是誠心誠意在贊美你。」

「贊美?」他對這個詞嗤之以鼻,不過他無意與她在這上頭作爭論,而且這也不是他今天來這里的目的。「妳錯過了今天的比賽。」他盯著她,「為什麼?」

「比賽?哎呀!我又忘了!現在幾點?」她慌慌張張地回頭去看牆上的鐘,已經是三點多,考試顯然結束了。

「為什麼會忘記?」他平靜地問。看她這麼慌亂,知道她不是故意缺考,一路趕來的怒氣總算是平息了一點。

「漫畫啊,昨晚畫漫畫畫到凌晨三點,爬上床後就一直睡到剛剛。」念情倒也沒有懊惱太久,抓了抓亂發,又笑道︰「其實這樣也好,反正我不是你的對手,早點退下來以免在場上輸得太慘烈。」

「還沒有比過,妳怎麼知道不是我的對手?」不戰而退的敵人是他最看不起的。

她俏皮地眨眨眼,「因為我不想做你的敵人啊,與其面對你那一臉的殺氣騰騰,倒不如站在你的身後為你加油祝福。」

黑眸中的寒光漸漸收斂,一抹困惑的神色流露其中。

「妳真的不在乎勝負輸贏?」他不相信,認為任何人都有名利之心。

「不是不在乎,只是這件事的勝負我無所謂。」

「妳有在乎的事嗎?」看她一天到晚睡得好像狗熊一樣懶洋洋的,他奇怪她竟然沒有胖成狗熊的樣子。

「當然有啊,畫漫畫就是我畢生要完成的事業啦。」說到漫畫,她就兩眼發亮。「最近有出版社向我邀稿,也許下個月我的第一部個人漫畫就可以出版了呢!」

看她欣喜若狂的樣子,他的嘴角慢慢扯動,一點一點的,扯成一條斜線,優美的唇形緩緩張開,說出兩個字,「白痴。」

決賽成績公布後,明千藏毫無爭議地第三次成為入選柄際奧林匹克數學競賽的參賽者。因為連續兩年奪冠,對于他此次是否能夠再一次蟬聯冠軍,自然成了各大媒體的關注焦點。

明千藏對記者的瘋狂追逐向來不屑一顧,冷漠的他于是被媒體冠以「冰山少年」的外號,但即使如此,關于他的報導從來沒有少過。

因為他的走紅,明千曉一下子也成了紅人。以前就有許多同學托她給明千藏送情書,如今連許多外校女生也參一腳,求親靠友地找到她,要她幫忙轉交情書。

吃過晚飯,她又躡手躡腳走進哥哥的房間。

明千藏正坐在電腦前解題,即使明千曉的腳步已經很輕卻還是被他听到了。

「什麼事?別鬼鬼祟祟的。」他從轉椅上轉過身來,瞥了眼她手上那迭綁好的信,眉頭一沉,「丟掉。」

「好歹你也看一眼吧。哪怕是不回信,簽個名讓我帶回去也好啊。你知道嗎?你現在的簽名在外面已經喊價到一千元了。」

他伸出手,「給我。」

「你肯簽名啦?」明千曉喜出望外,「等一下,我去拿簽名簿。」她昨天專門買了一本簽名簿,一次可以簽一百頁。一個簽名是一千,一百個簽名就是……十萬元啊!好大一筆數目,簡直賺翻了。

明千藏接過那一迭信,一封接著一封丟進碎紙機,幾分鐘後,那些飽含愛意的情書就成了一堆不可辨認的碎紙片。

「誰說無情的男人最酷,我看簡直是欠扁。」明千曉嘀咕一句。「要是我的男朋友敢這樣對待我的情書,我就……」

「妳有男朋友了?」明千藏目光銳利的盯著她,「別忘了妳對爸媽保證的,求學時期不能談戀愛。」

「知道、知道,我不過是隨口說說,學校里的那些毛頭小子我才看不上眼呢。」明千曉雖然這麼說,但是臉卻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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