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武神的凱旋曲 第17頁

哇哩……她不會是中了某人的聲東擊西之計了吧?秦緋雲有些質問地看了雲崢一眼,他卻沒事似地拿出紙巾擦拭她濕潤的嘴角,好像這些舉動對他來說再單純再平常不過——他只是正好想喂她吃隻果,吃完安撫地拍拍抱抱也是很正常滴。「我們去河堤邊散散步吧。」雖然陪她的時間不多,但他還是每天陪她出門走走逛逛,不想她對這個長假的記憶只有孤單……呃,跟八卦。

他忍不住想,這丫頭以後搞不好會跑去當記者吧?

*****

美國的寒假其實很短暫,短短兩個星期,新年過後便要開學。

但是那個熱鬧的聖誕夜,秦緋雲興奮地宣布了好消息。

她總算能如願回台灣念高中。長輩說,家里的學校讓她當公主她不要,那就回台灣接受八股教育的約束,好好被管一管吧!

開玩笑,念聖羅蘭跟念台灣的高中比,有比較輕松嗎?秦家是校董,秦家的千金一入學就萬眾矚目,她要是真想不開才會去念聖羅蘭。

為了表現自己壯士斷腕的決心,她還很阿沙力地自己先在美國找了家沙龍剪了個男孩頭。反正頭發可以再留長,自由的青春可禁不起等待啊!

至于念哪間學校,家里並沒有嚴格要求——當然指的是沒有地域性的嚴格要求,至少要能考上該縣市第一女中,或知名的貴族中學,才有資格要求「離巢」。秦緋雲也不奇怪,她家長輩矜貴的面子是禁不起太多妥協滴!讓她回台灣已經是超級特赦,最好感激涕零地發奮圖強讓家人更有面子,想想之前紫江堂姊只不過不想回紐約念高中就吵到幾乎要鬧家庭革命了。

秦家不要求秦緋雲一定要在台北的原因是,留在中部讓緋雲母親娘家的人照看,家里也比較放心。

所以那次的分離,感傷少了幾分,而且多了些許期待。

于是,熬過了那讓人迫不及待的一學期,十六歲的秦緋雲總算興高采烈地飛回台灣。

*****

由于謀畫回台念高中已久,秦緋雲從國二開始就激勵自己跟讀台灣的國中課程,是以從小接受國外教育的她以中等之姿,考上市立第一女中,長輩雖然不滿意,但也只好勉強接受。然而秦緋雲這才知道,從小在美國長大的她要適應台灣的教育,真的沒想像中簡單。

就說同儕問題,其實到哪里都存在,只是她從小在學校里都習慣周圍自然而然被淨空,無人膽敢冒犯,她私下開玩笑地給這種現象取名叫千金小姐AE氣場——秦家的千金,除了極少數能月兌離長輩魔掌被快樂放生的,一般在學校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校園電影里常出現的公主頭目型,拍馬屁的跟班一堆;另一種就是漫畫里獨善其身的千金,沒啥朋友,獨來獨往,要說被排擠也不至于,因為家里總是家長會里聲音最大的,每天進出校門還有訓練有素的管家接送,團體活動時通常是公主系人馬第一個拉攏的對象——拉攏同類總比拉攏平民有面子。她正屬于後者,所以一直以來她很少面對同儕問題,就算有,她的注意力也不見得在上面。

現在呢,她最好忘記自己以前如何如何,學著怎麼當壁花,只是她很困擾的發現當壁花是要天分的,一個禮拜下來,她只成了班上同學眼里的孤傲鬼,難以親近又不合群,看上去就是踐到不行,這時她只得在心里開開自己玩笑,她從小都拿金湯匙,這一時半刻還真不知鐵湯匙要怎麼拿哩!

但是這是她自己的選擇,她相信要是念聖羅蘭,她的不滿會更多。總之她告訴自己只要秉持一個大原則——低調才是王道,能夠三年都混在人群中不出亂子就好。

雖比她大了一歲,可因是年尾生,跟她同年參加高中聯招的雲崢則上了一所公立高工。這樣的成績已經比他原先預期的要好很多。而且跟她不同,他在學校人緣極好,很快成了班上最受歡迎的人物之一。

雖然她沒有任何想和雲崢比較的心態,不過總是有種風水輪流轉的感慨。有時她想著雲崢過去的遭遇來讓自己打起精神,那麼險惡的條件雲崢都忍耐過來了,她只不過被誤解被排擠,算得了啥哩?

而且,她一點也不想讓舅舅和雲崢擔心。

她和雲崢的學校在反方向,雲崢騎腳踏車上學,而她則搭公車。剛開始雲崢想陪她等公車,但她可不是笨蛋,穿著制服讓人指指點點,同個公車站牌就有她們學校的學生,雲崢理解她的顧慮,他也不是喜歡高調的人,于是總是站遠遠地看她上了車,才放心掉轉車頭上學去。

那天是第一次期中考,第一天考的英文在第二天就公布了成績,她英文一點也不意外的拿了滿分。莫名其妙的連這樣也惹來同學的不滿,好像因為一開始秦緋雲總是不肯提起自己在美國長大,但是新生開學第一天學校發回國中畢業證書,有人眼尖瞄到,本來一切都平靜無波,英文成績一出來,這件事馬上被挖出來大作文章。

然後她莫名地成了高傲心機女,被挑選出來,卻敗在一題國際時事題而只考了九十五分的英文小老師還酸溜溜地飄來一句該讓賢,不好意思再被看笑話之類的諷刺。

唉,她們怎麼不看看她國文的淒慘成績?要知道,考高中時,她最差的就是國文啊……而要是讓她老爸知道這次更慘淡的分數,他會氣到中風的!秦緋雲也懶得辯,這種被排擠的理由莫名到她自己都很想笑。

半天的溫書假,她灰溜溜地走回家。

對了,如果這是連續劇,這時應該還有個戲劇化的插曲。

結果還真他媽的有!

很好,基于芭樂劇總是把芝麻形容成貢丸的夸大不實慣例,秦緋雲決定把當時的情況以機械式的、不帶感情的模式描迤一遍——

她心情不好想去雲崢常常買棉花糖給她吃的市場里買棉花糖,接著撞見和一個漂亮的女生走出冰店的雲崢,她還來不及有任何os,一群跟雲崢穿同樣制服的男男女女——工科學校當然是男多女少——不巧騎車經過,接著馬上起哄,什麼第一對班對出現了之類的blahblahblah……

憑良心說,這情況跟她因為英文考太好被排擠一樣的幼稚可笑,可是顯然對她的打擊真的大多了。

她並不是因此忘記腦袋的功用,立刻給雲崢判了刑,而是那當下她突然意識到,表面上看來,她和雲崢的身世是天差地別,然而事實卻是她這個千金小姐,沒了家人的庇蔭,在這個社會上的適應能力跟雲崢才真是天差地別。同樣新生入學,雲崢混得如魚得水,她卻成了不受歡迎人物。

她連棉花糖也不想買,灰溜溜地回家了。

可惜她沒留在現場看看當天的後續發展——

雲崢和同學道別,跑去向小販買了一支棉花糖。

此舉當然惹來同學們一陣取笑,連女孩們都覺得不可思議,掩嘴失笑。

「靠,不要跟我說你喜歡這種東西。」一個男孩笑鬧地推了他一把。

雲崢只是笑著跟老板挑了一支白色的。他知道秦緋雲偏愛有顏色的棉花糖,可他覺得色素吃多了對身體不好,所以後來都給她買白色的。

「我女朋友喜歡吃。」他說著,和仍會意不過來的眾人揮揮手,把棉花糖小心翼翼綁在腳踏車龍頭上,快樂地回家了。

而當天秦緋雲吃棉花糖時,卻沒說起她去過橋邊的市場,一邊吃還一邊默默耍憂郁,讓雲崢察覺了她的不開心,卻沒追問。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