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風流不下流 第2頁

「是啊,我還知道美洲豹胃口奇好,幾乎沒什麼不吃的,平常獨居,只有交配時才和同類生活在一起,听你這麼比喻,我可以想像他是個怎樣的男人。」她不客氣地潑冷水。

「學姊,怎麼說交配,這麼難听……」段月菱嘟囔一聲,有種兩人不是同星球物種的遺憾。

「你們這些女人抗拒不了壞男人的吸引力,又個個都想將壞男人馴服成自己專屬的新好男人,要是男人這麼容易馴服,天底下哪來那麼多女人的眼淚?」她無聊地打了個呵欠。

「你不也是女人……」段月菱嘟起嘴反駁。

她按按眼角因呵欠而冒出的淚珠,敷衍地回說︰「至少我從沒立志要當馴獸師。」

「只會念我,換作你也抵擋不了……」段月菱小聲地反駁。

「我?」方韶茵大笑三聲。「戀愛讓你智商降低了嗎?別逗了,我會為男人神魂顛倒?那種男人會使出的招數我見多了,又不是第一天出來混的。」

「誰不知道你是有名的辣手摧‘草’,哼……」段月菱雖不服氣也不得不佩服。

的確,從她認識方韶茵開始,只見男人為她死心塌地、窮追不舍、搞得灰頭土臉,沒見過她在愛情上失利。為什麼年紀才差兩歲,命運卻差那麼多?

「沒听過女人不壞,男人不愛這句話嗎?」方韶茵問。

咦?段月菱頭上亮出三個問號,這句話是這樣說的嗎?

「跟在男人後頭追的女人沒價值,要就讓男人握著怕捏碎,放開怕飛走,一顆心懸在你身上,明明就像要到手了,偏偏伸出手又什麼都撈不到,懂了嗎?」

段月菱擦干臉上的淚痕,眼楮眯成一條線,帶著崇拜的光芒望向方韶茵。「學姊……你那一個接著一個的男朋友都是這樣勾到手的嗎?」

「用辭不當。什麼勾到手?這叫‘保持良好互動關系’。」她啐了一聲。「那些男人還不夠格讓我這麼勞心耗力,這是‘常識’,OK?只要你在我老家待個一年半載,保證你無師自通。」

「喔……」段月菱終于理解。這不僅要天生擁有美麗的外貌,還需經過後天環境培養,難怪學姊總能在無形中散發出自信奪目的光采。

方家是台灣中部望族,從方韶茵的爺爺在日據時代擁有第一棟木造房舍開始,至今先後蓋起的日式建築就佔地數頃。擁有族人專屬的內外科醫生、禮儀指導教師、管理顧問團、律師團,整個家族包括住在一起的佣人,加起來就將近三百人。

男人娶妻納妾是家族常態,妻妾間的明爭暗斗以及第三代的爭權奪利,更是每天上演的戲碼,也難怪方韶茵的「常識」比起一般人更加豐富。

她小時候就經常因為叛逆、背離家規而遭父親修理,大學畢業後躲到四姑姑方凌雲創辦的「當代女性雜志社」工作,五年時間被壓榨逼迫,現在成為總編。

方凌雲是方老爺子膝下十八名子女中,唯一敢跟他嗆聲,誓死不結婚的堅強女性。在方家,男子成親可分得一份可觀的財產,女子無分家產與繼承的權利,但出嫁時仍有一份豐厚嫁妝,方凌雲硬是拗來原本屬于她的那份嫁妝辦了這本雜志,現在業績穩定,生活寬裕。她還有句名言不要跟豺狼客氣。

「學姊……沈博奕剛獲得今年度杰出建築師獎,你會去采訪他嗎?听說他從不接受專訪耶!」段月菱期待的問。其實,和沈博奕認識兩個月,她真的一點也模不透他,他對人很溫柔,卻從不主動約她,讓她不知該「從何下手」。現在只能期望手腕高明的學姊可以幫她探听到一些作戰資訊。

方韶茵輕哼了聲。「我的字典里,沒有‘不接受’這三個字。不過……」她興趣缺缺地說︰「會不會采訪要過幾天開會討論。」雜志社是收到不少女性讀者來函,希望能看到他的專訪報導。

一個不到三十歲的毛頭小子,就算因為設計一棟文學館獲獎,對社會根本稱不上什麼特殊貢獻,得獎沒多久,八卦雜志立刻爆出他一堆風流韻事,這樣的人,值得她去專訪

想到這,她不自覺擰起眉頭。而最令她捶心肝的是,讀者大人哪里想看什麼偉大貢獻,說是「當代女性」,但是,真正讓她們眼楮發亮的,總歸一句,就是「帥」。

唉!無論是舊時代還是當代,女人還真是沒什麼長進。

「求求您!」段月菱倏地起身鞠了一個九十度的躬。「一定要問到他喜歡什麼樣類型的女人、平常做什麼休閑活動、在哪里出沒、愛吃什麼菜、打算幾歲結婚、以後想生幾個孩子……學姊,拜托您了!」

方韶茵听了幾乎當場暈厥。「你還沒死心嗎?」

段月菱報以羞赧的笑容。

天吶!那……她到底為了什麼要在這間酒吧浪費三小時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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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志社編輯會議上,編輯群正為下期雜志的主題人物展開大戰。

方韶茵企圖想以總編的專業判斷壓倒全場。「沈博奕過去名不見經傳,不過得了個獎,知名度不高,而且,我們的讀者以女性佔絕大部分,這類建築方面的訊息恐怕引不起讀者興趣。」她才說完,幾本周刊立刻被送到她面前。

一名編輯表示意見。「總編,這是最近兩期的八卦雜志,賣到缺貨,你說讀者有沒有興趣?」

「听說已經有不少綜藝台打算邀請沈博奕上節目,但是,都被拒絕了。總編,我們相信你絕對可以辦到,我們要搶得頭香。」另一名編輯立刻向她灌迷湯。

「這兩箱都是讀者來函,想看到沈博奕的專訪。」最後一項有力證據被搬上會議桌。

方韶茵的臉部線條抽了抽,雖然很想堅持不讓當代女性雜志淪為娛樂性刊物,希望現代女性多點理性判斷,但,終究敵不過讀者如雪片般飛來的信件,以及現場十幾個女人的口水。

最後,方韶茵以一票對十二票慘敗沈博奕確定當選下期雜志的主題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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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天,方韶茵身穿白色緊身套裝,里頭搭件鮮紅色小背心,腳踩三吋白色麂皮高跟鞋,一頭及腰、浪漫迷人的波浪形長發,姿態閑雅地從路邊停車格走向與今天采訪人物沈博奕約定的地點。

一路上,不少經過的機車騎士紛紛回頭向她吹口哨,她則一律奉送白眼,只差沒破口大罵︰「死小孩,沒見過女人啊!」

她知道自己生得美,卻十分厭惡听見異性對她的稱贊,尤其是帶著色欲的打量。從念高中開始,那一堆莫名其妙想要包養她的男人,加上家中男尊女卑的扭曲觀念,讓她對男女情感少了幻想多了份惡意的嘲弄。

不過,她也不會白白浪費父母給她的美貌,尤其遇到那種將女人視為供男人養眼的花瓶的自大分子,當然,欣賞是必須付出代價的。

彎進一條巷子,方韶茵核對著經過的門牌號碼,走了約六、七分鐘後,她呆立在一片散亂著磚石泥包的半成品空屋前,一時之間,無法回神。

現在……是什麼狀況

編輯會議過後,整整十四天,包括周休二日,她打了一通又一通的電話,吃了一頓又一頓的晚飯,拜托許多有些交情的商場老板,透過層層關系,始終約不到那個沈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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