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非凡看見了,扶著她的肩膀,再次加深了這個吻。
「給我,好嗎?」他的雙手沿著她的頸子往下滑,輕輕在她鎖骨上劃圈圈,帶起她陣陣悸動……
紼紅染上雙頰,晨希輕輕點了點頭。
不給他,給誰呢?她已經愛上他,愛上這只「得了老年痴呆癥的傻喵喵」很久很久……
心暖暖地蕩著浪潮,她捧住他的臉,輕輕啄了他的唇角。
他的手滑進她的睡衣下擺,像水波劃過,一寸寸侵襲著她的身子。
擁抱、探索,沒有經驗的他,失卻冷靜,只覺得她的柔軟潮潤在呼喚著他,他失去理智,一舉,把自己深深埋進她的身體里。
這夜,沒有經驗的第一次、益發上手的第二次……他們徹夜糾纏。
不睡了,他們在彼此的體溫里面沉淪……
天蒙蒙亮起,姜非凡望著她熟睡的臉,笑開心。
她是他姜非凡的女人,是他一個人的女人,這個世界上,他擁有的東西太稀少,但擁有她便抵得過一切。
他愛她——這句話,他現在還沒有資格說,但他會竭盡全力往上爬,直到有一天,他配得上她了,他會大大方方告訴她,範晨希,我愛你。
「等我回來。」
他離開時,在她額上印上一吻。
晨希笑而不答卻在心底輕道︰傻瓜,我最擅長為你做的事就是等待啊。
她只是沒想到,這一等,讓她等了半年多。
她有點氣,氣小喵喵的老年痴呆癥大發作,也氣他忘記主人會擔心外面的捕獸夾弄傷他,他一天不回來、她一天犯愁。
于是這半年,她做出很多首傷心情歌,造就一個大紅特紅的療傷歌後。
直到很久以後,她才曉得他出國念書。
真是笨蛋,他大可以告訴她,那麼她不必在台灣苦苦等候,她真的很樂意在他存在的國度里,新開一間流浪動物之家。
第3章
二○○六年十二月二日。
姜非凡在屋外靜靜佇立,背抵住門板,右手拿著一支淡煙,鑰匙躺在左手掌心。
他不打開門直接走進去,只在門外傾听屋子里流泄出來的琴音。
她不彈那些難懂的古典音樂了,她搖身一變,成為詞曲創作人,听說她很紅,許多大牌歌星捧著錢上門,求一首曲子。
所以她很忙,從早忙到晚,原本的小書房改變裝潢,她在里面放許多樂器和一些奇奇怪怪的東西,晨希說那些是生財工具。
她還是很少過問他的事,只是不停地把自己的生活說給他听,不厭其煩。
他也忙,忙著念書、忙著當總經理、忙著和商場老狐狸周旋。
他知道早晚自己也會和他們一樣,走到哪里都掛著一張和善的虛偽面具,所以他必須來這里。
這里的女人很乾淨,二十三歲了,還是和十七歲的時候一樣︰心思單純、不懂得算計;這里的空氣很乾淨,滿屋子的小盆栽,女主人再忙,都不忘記在桌上擺上幾枝百合︰這里的床很乾淨,有太陽的味道;這里的食物很乾淨,沒有太多人工香料。
每次,他到這里走一遭,就覺得自己的靈魂徹底被洗滌。
義父病了,什麼病他不講,只是有計劃地、逐步把更多責任交到他身上。
義父諄諄叮囑,「你還太年輕,我這麼做對你不公平,但我也只能靠你,你一定要把我辛苦打下的江山傳承下去。」
義父是個強人,從不在人前訴苦,雨佩曾經埋怨他,「我懷疑爸爸不愛媽媽,他從來不肯告訴我,有關媽媽的事。」
但他好幾次撞見義父對著已逝妻子的照片流淚,那不是一個不愛女人的男人會做的事。
愛……這個字讓他偷偷地愉悅。
他愛門里那個女人,愛她的乾淨、她的清靈,也愛她的孤癖、她的不合群。
到現在他還是想不出來,當年,她為什麼有勇氣把一個男孩撿進家門?
他還是不開門,反而把鑰匙收進口袋里面。
他準備享受與她心有靈犀的感覺,因為每一次,她都會莫名其妙開門,然後兩個人視線相對,說不盡的喜悅。
他喜歡那一刻,喜歡和她四目相交的悸動。
她的鼻子很靈,一點煙味就會觸動她的嗅覺神經,所以她知道他來了,就站在外頭,也許正在听她彈鋼琴。
他是音痴呢,但他能唱出她做的曲子。
第一次听見,她訝然望他唱歌,他揉揉她的頭發,說︰「這首歌很紅,走到哪里都听得見。」
她知道他很忙,因他出現時,眉間有重重的疲憊。
然再忙,他還是來了,也許一個月一次、也許兩個月出現一回,很多年過去,他還是她迷路的小貓眯,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才找得到回家的路。
闔上鋼琴,晨希走到門邊,臉上拉起微笑。
他說過,她的笑臉很乾淨,乾淨得像個天使,從此他三不五時叫她Angel,她不反對,樂意當他的天使。
門打開,他看她、她望他,兩個微笑落入彼此眼底。
「瘦了。」姜非凡說。
「一點點。」她點頭。
「為什麼?」
「生病。」唉,她的破爛身體很糟,怎麼補都補不好。
「嚴重嗎?」
「還好。」
「多休息,不要太忙。」
「嗯。」
她是淡薄名利的女人,討厭出門、痛恨熱鬧,連女人最心動的名牌包、名牌衣、名牌化妝品都不感興趣,她也搞不懂,這麼低調的人,怎麼還會把自己炒得那麼紅。
找了很久原因,最後,她只好同意,自己身上流著強人基因。
「我們要一直站在門邊說話嗎?」她問。
他今天來得早,平常,他會晚上才到。
「不要。」說著,姜非凡進屋,然後丟下幾個字,「我去洗澡。」
晨希在他背後微笑。
她將來一定是個好媽媽,瞧,她把他養得家教多棒,一回來就乖乖進浴室洗澡,然後把肚皮填飽,再然後……她臉紅心跳,他總是把她喂飽……
帶著紅紅的臉,她跑進廚房,嘴里哼著新作的曲子。
她得加快動作,弄出一大鍋海鮮面,因為他說,那是他的最愛。
她煮他最愛的食物,唱他最愛听的歌,她種了滿陽台他最愛的、香香甜甜的桂花,養他最愛的金魚,她誠心希望,有一天,自己也會變成他獨一無二的最愛。
姜非凡听見她唱歌,唱得比大牌歌星還動听,他曾經問她,「想不想站到幕前,唱歌給人听?」
晨希鄭重地想了半天,搖頭。
「為什麼?」
她說︰「我不愛出風頭,我唱歌,只想唱給你听。」
于是她甘心為人作嫁,甘心躲在幕後,創作出經典好歌,讓所有人瑯瑯上口。
如果她想當歌星,他會幫她,就像當年她幫他一樣,雖然他會舍不得她身上的乾淨一分分褪去。
他問過她,「你的夢想是什麼?」
這次,她倒是毫不猶豫回答,「我想要和你在一起。」
瞧,多缺乏心機,就算不懂得欲擒故縱,至少也該裝裝害羞。她偏不,只用真心、真面目對他。
在她面前,他認識何謂幸福。
打開衣櫃,里面全是他的衣服,他不再借穿她父親的衣服了,她父母親的東西正式撤出這個屋子,她以前的房間變成錄音室,而現在這個,是他們的共同居處。
拿出浴巾,走進浴室,打開水龍頭,讓熱水嘩啦嘩啦往下流。
氤氳的霧氣迷蒙,他想起她說的話。她說︰「如果有一天,我不在這里等你了,你怎麼辦?」
他看她,想著她話中的意思,問︰「你想離開我嗎?」
「我是說如果。『如果』是一種假設,也許這輩子都不會發生。」
「這輩子都不會發生的事,干麼要問。」他現實得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