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說起來,這次還真的沒什麼好說的呢。
小說寫完的時候,剛好趕上過年,時間很富余,也就有比較多的時間重復多看幾次自己的稿子,慢慢體會自己曾經為了這六七萬字付出的努力。
罷開始的時候寫得很快,可是越到後面就變得越慢。這已經成了我每次寫作時候的定數。我決定,下次一定下決心打破這個固定的格局
那就,前面的慢慢寫,到後面再快點趕吧。^O^
楔子
「遙知不是雪……」
「遙知不是雪!」
「為有暗香來……」
「沒有暗香來!」
「錯了!」十來歲的小男孩露出無奈的表情,「告訴你很多次了,是‘為’,不是‘沒’。」
「是‘為’啊!」坐在台階上的小女孩大概只有五六歲大小,此刻正一邊舌忝著棒棒糖一邊口齒不清地重復著。
「為。」男孩強調地又重復一遍。
「為!」女孩更大聲地叫著,壓過了他的聲音。
「好,為有暗香來。」男孩耐心地再次教導。
「沒有暗香來!」女孩吮著手指,眼楮定定停在糖棒上。
「唉……」男孩郁悶地嘆息一聲,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算了,你還太小。說了你也不懂,等你大一些自然就會了。」男孩坐到她的身邊,「等你長大就好了。」
「我已經長大了!」女孩挺起胸膛,「我已經六歲了!我還有個妹妹哩,媽媽說,我已經是大人了!」
男孩啞然失笑,輕輕撫著她一頭短發,「大人?還差得遠呢?」
女孩終于低垂握著棒棒糖的手,神往地看著男孩,「哥哥,我還要多長時間才能跟你一樣大呢?」
男孩哈哈大笑,「傻瓜,你長的時候我也長啊,你永遠也不可能跟我一樣大的。」
女孩扁扁嘴,一副馬上就要哭出來的模樣,「我不管!我就要跟你一樣大嘛!好不好,哥哥,你不要長了,你等等我——我很快就長大了,很快!」
男孩安慰地摟摟她,「好吧好吧,我等著你。你要快點長大,我等著你。」
「那——說好啦!」女孩伸出小指,「拉勾勾,說話不算數的人是小狽。」
等男孩也伸出小指與她相勾之後,女孩張開粉女敕的小嘴,狠狠地在男孩臉頰上親了一口,弄得他滿臉口水,濕乎乎,黏答答的,「說好啦!扮哥,你可要等著我哦!我要做你的新娘!」
男孩擦著臉上的口水,低低地笑,「你呀,你知道新娘是什麼意思嗎?不要亂許諾哦!」
「我不管、我不管!總之你已經跟我拉勾勾了,不算數的話就是小狽!」女孩的眼楮又開始充盈淚水。
「好,好好!」經過幾秒鐘的猶豫,男孩一迭聲地應許下來,「那麼,就這樣說好了,我等著你長大——我會在別的地方學習很長時間,你也要等著我回來哦,在這之前,你可不要先愛上別人了……」
「知道知道!我會一直一直等你的。」女孩得到了想要的答案,又開始心滿意足地舌忝著糖,「說話不算的人是小狽嘛!」
就這樣許下終身的承諾,會不會太兒戲了?
男孩撓撓頭,看著眼淚還在眼圈里打轉卻已經吃得開心的女孩,無奈地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齒。
好吧,就是她吧。至少在自己以往十幾年的歲月里,從沒有哪一個女子能讓他如此心疼,憐惜。誰叫她是如此粉妝玉琢的可愛呢?
趁她的注意力都放在棒棒糖上,男孩俯下腰,輕輕地在她柔軟的臉頰上印上一吻。女孩捂著被親過的側臉,傻乎乎地開心笑著。
男孩撓撓頭,然後幾步跑到庭院中,從翠綠草叢中拔了一根小草,坐在那里費了好半天的力氣才勉強繞成一只圈狀的東西。女孩一邊舌忝著棒棒糖一邊好奇地看著男孩的舉動,「哥哥,你在弄什麼?是要給我的嗎?」
「是,給你的。」男孩有點不好意思地笑笑,走過來,把那個綠色的小環伸到女孩的面前,「來,伸出手來!」女孩眨眨眼,听話地伸出自己胖乎乎的小手。
一只做工粗糙的草戒指就這樣緊緊地套上了女孩粉女敕的手指。
丫頭,我們就這樣說定!不許反悔了!
第1章(1)
「誰要去相親?」
開什麼玩笑!
文正純身上套著皺巴巴的藍色小禮服,臉上薄施粉黛,齊耳的短發梳理得一絲不亂,耳邊還可笑地別了一個銀飾。其實蠻可愛的裝扮,但她就是覺得渾身上下別扭得要死;剛才照鏡子的時候,她還差點給自己這副滑稽的模樣笑得下巴月兌臼。
此刻,她正死命抱著客廳樓梯的把手,「我不去,死也不去!」
文母鄭怡娟的臉上帶著老謀深算的笑容,「你不去?你必須去!是誰答應過我,如果這個月仍然交不出家用的話,就任憑我吩咐?」
「哎,老媽,你不能這麼陷害我呀!」正純垮著一張臉,「我已經告訴你了,出版社要調整工作,錢下個月就會到賬的。」
「那我可不管!」文母兩眼一閉,「說過的話就得算數,現在,你給我乖乖閉上嘴巴,跟我走!」
「媽,不要啊——」慘叫聲中,文家第一大怪胎文正純被老媽拽著胳膊拖出大門,相親去也。
車子靜靜地行駛在相親去的路上,文正純坐在車子里面,郁悶得簡直要吐血。
死也想不通︰她今年才20歲耶!為什麼她媽媽當她是甩不出去的壓箱貨似的,天天喊著清倉大甩賣!
相親?我的天。正純欲哭無淚地雙手支著下巴,認命地看著車窗外面流動的風景。如果被自己那群好朋友知道了,她會被笑死!
就因為沒有像她的哥哥妹妹一樣大學畢業留學深造,她就被封為文家大怪胎,多冤啊!文家四個孩子,已經有三個大學生,多她一個不多,少她一個不少。她干嗎非得跟其他兄妹一樣啊?
她只不過是上了一年大學之後發現了無興趣就退學回家;她只不過是不肯上班窩在家里寫她的無聊小說;她只不過比她的哥哥妹妹都來得懶散、刁蠻、不講理……如此而已!
「正純吶!」文母拍拍她的肩膀,溫柔的聲音里透出一股興奮的味道,「你可要好好珍惜這次機會哦。小瑜那孩子可是我看著長大的,人肯定錯不了。再說,你們小時候不是還在一起玩得挺好嘛,你就不要再鬧別扭了!」
正純連頭也不回,對著外面翻了一個大白眼。
她今天要相親的對象她早已經耳熟能詳,連簡歷都能倒背如流︰孫瑜,隔壁孫家的獨生子。今天26歲,美國哈佛大學軟件工程專業畢業的青年才俊。8月19日生日,獅子座,B型血。喜歡吃中餐,尤其是潮州菜;不愛吃西餐,不過快餐還可以接受;偶像是比爾蓋茨;愛好古典音樂;最喜歡看的書是《飄》;最喜歡的女生是斯佳麗那一型……
不是她對他有多麼熟悉,只是因為她那個寶貝老媽,打小就認定了人家是自己的女婿;從正純還在上中學的時候就開始不遺余力地在她面前宣傳他的事跡。當她從大學里面退學回家的時候,老媽更是認定了要將她賤價甩賣給孫家;所以對孫瑜的介紹已經詳細到了變態的地步。
「不是我說,老媽,人家喜歡的是斯佳麗那種妖艷的大美女,你女兒干癟癟的,人家哪會看上眼?」正純不抱希望地最後掙扎。
「你呀,不是我當媽的自賣自夸,雖然沒有費雯麗那麼嫵媚呀,可是有足夠野蠻、任性,又目中無人,自以為是——夠得上斯佳麗啦!」文母笑呵呵地眯著眼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