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先生,」將手中的衣衫一甩,大步踱到他面前,揚聲道︰「請問我們認識嗎?」
「呃?」男子一怔,用很奇怪的語句回答,「算起來,應該是不認識。」
「那你為什麼一直跟蹤我?」
「我有跟蹤你嗎?」對方一臉無辜。
「不要以為我沒有注意到,之前在飛機上和酒店里,我都有看到你!現在又在這里遇見你,這怎麼解釋?」她不客氣的猛瞪。
「那只是彷巧邂逅而已。」他攤攤手,明顯敷衍。
「那你為什麼一直盯著我?」聞言,她火氣更盛的怒吼。
「因為我覺得小姐你長得很漂亮啊。」男子笑嘻嘻的,一臉不知羞恥的模樣。
「是嗎?」林芷萱忍住火氣,「可是先生,你知不知道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一直盯著別人看,是不禮貌的行為?」
「哦,那我道歉好了。」他很爽快地答。
「請問你打算用什麼方式向我道歉呢?」
「什麼方式?」男子有些詫異,「口頭道歉不行嗎?」
「不行!」她眉一挑,腦筋一轉,一個鬼主意倏地成形,「我要你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精神損失?這麼嚴重?!」對方瞪大雙眸。
「你要我把你當成偷窺狂抓到派出所嗎?」她恐嚇。
「嗄?那還是不要吧……」他微笑,攤開手,「庭外和解,怎麼樣?」
「好,給我二十塊!」她像個女王一樣命令。
「二十塊?」他再次驚訝。
「怎麼,偷看了美女一整天,連二十塊都不想付?」她叉起腰,要錢要得相當理所當然。
「不,」他的回答出乎她的意料,「我只是覺得二十塊太少。」
話未落,她還沒有反應過來,他便從錢包里抽出兩張鈔票。
「看了美女一整天,至少值兩百塊。這里的錢,除了夠你付買衣服的余款之外,還夠搭車回酒店。」
他似乎一眼便看出她要錢的真正企圖,優雅一笑,將錢塞到她的手里便轉身離去。
直到他的背影消失後很久很久,林芷萱仍然在想著之前那個無解的問題──這小子到底是什麼人呢?
***
蕭慕人不是狗仔。
他覺得自己算是林芷萱的朋友──一個她不認識的朋友。
第一次听到林芷萱這個名字,是三年前,在表弟的酒吧里。
那時候,他懷著當作家的夢想,自費出版了一本小說。
在那一本名叫《失蹤》的偵探小說里,男主角是一名失憶的男子,在僻靜的街角開了一間無人光顧的偵探社,有一天,偵探社終于來了一位客人,拜托他尋找他家失蹤的少爺。
男主角在查找的過程中,了解到這位失蹤的少爺是一個十分不負責任的人,為了追求自己喜歡的自由生活,扔下父母與偌大的家族企業,獨自在外流浪,八年不與家里聯系,弄得全家上下日夜為他擔驚受怕,家族企業也因為後繼無人而日漸凋零,可最後,他驚奇地發現,原來那位「失蹤的少爺」居然就是他自己!
八年前,他離家出走,卻在一次車禍中失憶,他的家人為了讓他意識到自己的不負責任,所以引導他去偵察自己的過去。
這本小說賣得很不好,因為偵探小說迷們覺得這像一本文藝小說,而文藝小說迷又覺得這是一本偵探小說,雙方都不認可,兩邊都不討好,所以從此,蕭慕人的作家夢就破滅了,只好回歸自己的生活圈,做父母要他做的事。
就在這個時候,他听到了林芷萱這個名字。
「慕人哥,有一個女孩子說她讀過你寫的那本小說哦!」
那天,他到表弟的酒吧小坐,表弟小必興奮地告訴他。
「哦?」他淡淡地笑,「一定覺得我寫得很差勁吧?」
「她覺得很好看,听說你是我的表哥,還說要寫信給你呢!」
「客套話吧?」
「不是,她很認真的!還說了好多讀後感給我听。」
「讀後感?」蕭慕人挑挑眉,「比如呢?」
「比如……」小必抓耳撓腮,開始拚命回憶,「比如她說,寫這本小說的人,肯定是在寫他自己。」
心一顫,蕭慕人身子頓時僵住了。
「她還說,寫這本書的人,一定很孤獨。」
甭獨?呵呵,是啊,沒有人知道,外表光鮮的大少爺,其實是一個孤獨的人,也從來沒有人知道,他寫的,就是他自己。
雖然他沒有失憶,也不是偵探,但他的的確確很想離家出走去過自由的生活,可惜,當他意識到家族交付給他的責任後,就知道自己無法逃月兌。
可是,這一切居然被一個與他從不相識的女孩子識破了,這讓他有些詫異,又有些感動。
「那個女孩子叫什麼名字?」從不打听女生姓名的他,生平第一次破了例。
「林芷萱。」小必翻開一本時尚雜志,指著上面一個漂亮的女生,「就是她啦!新生代的模特兒,听說很有前途哦!她是我們這間酒吧的常客呢,我跟她滿熟的……」
沒有再听表弟的嘮叨,他全心都被那充滿生命力的臉龐吸引。
那是一張朝氣蓬勃的臉,有種無所顧忌的神色,是他最向往的「自由神采」。
從那以後,他就一直留心這個叫做林芷萱的女孩子,看著她從一個初出茅廬的小丫頭,一步一步成為當紅的名模。
他知道她的名聲很不好,比如脾氣暴躁,喜歡亂買東西等,但在他心里,這一切卻不顯得討厭,相反的卻顯得她率真可愛,可能因為他自己是一個被束縛的人,所以對于這樣隨性的女孩子,容易心生好感。
他的家族企業雖然涉及層面很廣,卻從來沒有跟演藝圈扯上什麼關系,但為了她,他甚至買下她所在的經紀公司,每當有出名露臉的機會,就會暗中叫主管把機會留給她。
他把她當成知音,有著特殊的感情。
那一天,他到香港出差,在飛機上一眼便看到了恰巧同機的她。還是第一次,他有機會這樣近距離地長時間看她,他舍不得放棄這樣的機會,顧不得男人的面子,不惜被當作狂,腳步不由自主地跟隨著她,入住她下榻的酒店,甚至尾隨她到街上血拼。
纏繞在她身上的目光,終于讓她察覺了他的存在,他很高興她注意到了自己,雖然之後被她當眾一頓怒斥,還敲詐走了兩百塊港幣,不過這段短暫的相處,還是讓他在回到台灣好幾天以後時刻憶起,嘴角浮現笑容。
「總裁,您表弟來電,請問現在方便接听嗎?」秘書的聲音打斷他的回憶。
「小必的電話?」蕭慕人蹙起眉頭。這小子搞什麼鬼?很少見他白天打電話來的。
拿起話筒,還沒開口,便听見那端嘰哩呱啦地大叫起來,「喂,慕人哥嗎?新聞,特大的新聞!」
「要打仗了嗎?」
「比打仗還要厲害!」小必語氣里滿是神秘,「如果你不是我表哥,如果不是因為我知道你關心她,才不會打電話告訴你呢!」
「她?」蕭慕人抓住必鍵字眼,「她是誰?」
「林芷萱啊!」
這個名字讓他的心里頓時一緊。「她怎麼了?」
電話里,小必壓低聲音,「她昨天晚上到酒吧來了,叫我……幫她找個男人一夜。」
「什麼?!」這一回,輪到蕭慕人大叫了。
「呵呵,我說了是特大新聞吧!」
「她……為什麼啊?」他听見自己激顫的語調。
「也許是寂寞吧,天知道,做她們這一行的,大都很隨便。」小必聳聳肩。
「你預備幫她找誰?」
「找個帥一點的牛郎吧,要有職業道德,口風緊的。既然林大美人這樣信任我,我也不能讓這件事情泄露出去,害她上報紙頭版,對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