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踉蹌著往前走,雙腳卻不听使喚,不得不再次扶住牆壁,以防摔倒。
「你說錯了,」楚思凡在她身後道︰「我不是想幫你,而是要帶你去一個地方。」
一個地方?她不解地回頭。
他再次攥住她,將她往前拖。
去哪里?這是要帶她去哪里?
她想掙扎,卻虛弱得沒有半點力氣,只能任他擺布。
上了他的車,一陣風馳電掣之後,她看到一幢宅子。
她認得這宅子,不久前,曾在報紙上看過。
這……好像是他家!
他帶她回家做什麼?對他而言,她只是一個剛剛認識的小記者,她應該沒有暴露過多的身份吧?那他有什麼理由把她帶回家?
但其實,她的確很想看看他的新家。
這幢宅子,是他成名後購買的,據說書房里收藏了大量絕版的唱片,他還特意打造了一間私人錄音室,里頭有最好的音響、錄音設備以及電子合成器,供他閑暇時唱歌、作曲。
她很欣慰看到這一切。
曾經憐惜他的四處飄泊,為他的未來擔心不已,可現在,她已經不用再過多地焦慮了。
他所需要的,不過是一個可以唱歌的地方,一批忠實的听眾,而現在,這些都有了。
坐在寬大舒適的沙發上,看著他自廚房取出一杯顏色美麗的飲料,放到她的面前。
「這個可以幫你解酒。」他說。
「這是什麼?醒酒液嗎?」他家里還有這個?做為一個歌手,不是應該多加保護嗓子,不能時常喝酒嗎?
「這是我平時潤喉用的酸梅茶,不過也可以用來解酒。」他笑著回答。
「你帶我到你家來,就是為了請我喝一杯酸梅茶?」拿超杯子,她仍是不解。
他默默拿出一個小盒子,放到她的面前。
葉藍好奇地開啟,駭然發現,絲絨的匣中棲息著一只鑽石手鐲。
她不由得嚇了一大跳──他認出她了?!
「你知道是我?怎麼發現的?」不可能!她不相信他的記憶力真有這麼好。
保持優雅的淺笑,他靠在沙發邊,「很簡單,那只手鐲上刻著你的名字,而我那天又看過你的記者證。」
他曾捧著那記者證仔細端詳。
「可是……這個世界上叫葉藍的人應該有很多。」她搖頭。
「我認得你的聲音。」他說出關鍵。
呵,對呀,一個歌者,對聲音應該是很敏感的。
「這只鐲子可曾幫你渡過難關?」
「我把它賣了。」他很坦白。
「你不必再贖回來,」葉藍澀笑,「睹物思人,其實我不想再看到它。」
「我沒有贖呀!」他的回答出人意料。
「那這個……」低頭盯著盒中之物,她猛然發現,眼前的東西跟一年前的,似乎有細微的區別。
「原來你連自己的東西都不記得了,」楚思凡莞爾,「這是一只全新的,我另外買來還給你的。」
她的嘴角釋然地揚起。
這小子,原來還有這一招!看他那副冷酷不近人情的模樣,原來,竟如此心細如發,體貼入微。
知道她不想睹物傷情,所以換了新的。同樣的價值,亦不會對她有所虧欠。
鐲子的艷光迷離了她的雙眼,她第一次發現,原來鑽石可以這樣美麗。
癌子,他撥開鐲子的扣環,啪一聲,替她扣在腕上。
「你連鐲子的款式都忘記了,送鐲子給你的人長什麼模樣,你還記得嗎?」他忽然問。
葉藍凝眉回憶,隨後緩緩搖頭,「很模糊了。」
「你看,」他似在安慰她,「再多的痛苦,都會過去。無論你愛上誰。」
「這個道理我懂。」
「那又何必去酒吧買醉呢?」
「我已經好久沒去了。」她知道他指的是今晚,「今天是太氣憤了,忍不住去喝幾杯。」
「跟別人的先生發生關系,難怪別人會那樣罵你。」
「天知道我認識那個男人的時候根本不知道他已婚,而且,我跟他之間還沒來得及發生任何事,就听說他有太太。」她抬起晶亮的眼眸,「你相信嗎?」
這樣的話,對任何人說,都會懷疑吧?
他卻投以一個真誠的微笑。
「我相信。」
***
今天是楚思凡發片的日子。
已經是第二張唱片了,銷量還會像第一張那麼好嗎?人們對他的新鮮感會不會已經消退?
葉藍覺得好緊張,比自己考大學放榜那天還要緊張。
無論如何,她都不能坐在辦公室里,她要去唱片行轉一轉。
她知道有一家很大的唱片行,每天都會貼出昨天的銷量排行榜。如果想幫楚思凡沖賣量的話,當然要去那里。
天上下著雨。
很久沒有暴雨降臨了。她望著陰霾的天空,不知這是一個怎樣的預兆。
唱片行外面沒有可以停車的地方,她必須把車停在隔著很長一段距離的停車場,然後冒雨穿過街道。
她沒有帶傘,新買的包包臨時充當了雨傘。
天知道,她這個包包價格不菲,這一淋雨,等于浪費了五萬塊。
可是為了他,她不惜撐開這把五萬元的「傘」。
「天啊,葉藍,是你嗎?」
忽然,她听到有人喚她。
揚起頭一看,心里立刻跳出「糟糕」兩個字。只見報社的主編芳姊,正站在不遠處的屋檐下。
不會這樣倒楣吧?好不容易蹺一次班,居然遇見這只老狐狸。
「快過來,小心把你的名牌包包淋濕了!」芳姊熱情地向她招手。
無奈地嘆一口氣,葉藍只得乖乖靠過去。
「你怎麼跑到這里來了?」芳姊狐疑地打量她。
「我……」腦子有點僵硬,她一時半刻找不到好借口。
「這個時候蹺班偷跑出來,你該不會是又談戀愛了吧?」芳姊朝她眨眨眼。
「啊?!」葉藍嚇了一大跳。
「哈哈,被我猜中了!」芳姊開心大笑。
「沒有、沒有……」她連連擺手,「你別亂猜。」
「我亂猜?別忘了我以前是做什麼的!」她可是前任推理小說編輯耶!「這里距離報社很遠,離你家也不近,最近好像也沒有什麼新聞要你跑這一區,那麼,你到這里干什麼?」
「我……這也不能證明我在談戀愛呀!」她一怔。
「如果不是為了心愛的男人,能勞駕你大小姐那副懶骨頭,開這麼久的車,跑到這麼遠的地方來?還有,這個包包是新買的,你愛它愛得要死,現在居然為了過馬路拿它來遮雨!這一切反常的現象,說明有一個男人在這附近等你,而且就在馬路對面。」芳姊手一指。
「沒有、沒有……真的沒有!」她只覺得百口莫辯。
「哼,你每次談戀愛都是這樣,義無反顧,不惜血本!所以,當你又出現這些癥狀時,說明一件事──你又戀愛了!」
「我……」張大嘴巴,她什麼也說不出來。
芳姊果然是老狐狸,竟然比她還要了解自己。
她愛上楚思凡了嗎?
可能連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這一年多來在他身上傾注的情感,從一開始單純的欣賞歌聲、同情際遇,已經默默轉化為另一種更曖昧的形式。
「那個男人到底是什麼人?真是好奇,帶芳姊去看看,如何?」探頭探腦的朝馬路對面張望。
「不可以!」
「怎麼,怕芳姊跟你搶?」她笑嘻嘻、不正經地問。
「我都還沒有跟他表白過,怎麼帶芳姊你去見他呀!」葉藍低低地說。
「什麼?」芳姊驚呼,「你沒有在談戀愛,而是在暗戀人家?」
「算是吧。」情況太復雜,她懶得解釋。
「那更可怕!」
「那又有什麼辦法呢……」
「你平時天不怕地不怕,連我都不怕,怎麼到了關鍵時刻反而變成膽小表?」芳姊忍不住罵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