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台前,已經不止她一個人。
不知何時,有兩個男人站離在她不遠處,神情嚴肅地對話。
她認識其中一個,那個略矮、發胖、稍稍有些禿頂的,是這間酒吧的經理。
而另一個,只看得見他的背影。似乎是個高大健美的年輕人,一身T恤牛仔褲的隨意打扮,手上提著一把吉他。
嘿嘿,經理在訓話了?
听听他們要說什麼,反正無聊,閑著也是閑著。
葉藍晃動酒杯,豎起耳朵。
「對不起,經理……思凡剛才臨出門的時候才發現機車壞了。」酒保連忙過來幫忙解釋,看樣子他跟這個叫做「思凡」的私交甚篤。
「他不知道搭計程車嗎?」經理冷冷的問。
「他們家那邊很難叫到計程車,他已經盡快趕來了。」
「什麼都不必說了,總之,以後他不用來上班了!」口氣里沒有轉圜的余地。
「經理,思凡在這里唱了一個月,從來沒有遲到過,今天真的是出了特別的狀況!」酒保仍不斷的為好友求情。
「哼,你也知道他在這里唱了一個月,可是每晚跟他點歌的客人有多少?我請一個歌手,是為我的酒吧助興,不是砸我的招牌、趕走我的客人!我早就想解雇他了!」
「經理……」
「小必,什麼也別說了,我走就是。」名叫思凡的年輕人終于開口了。聲音低低的,充滿了冷傲與距離感。
憑直覺,她認為這個歌手有一副好嗓子,雖然沒听到他唱歌,可光憑說話聲,她就可以判斷出一二。
她立刻有了興趣,想看看他的臉龐。
一束燈光正好照耀過來,映在他的頰上。
葉藍不由得微微一怔。
印象里,這種酒吧歌手,就算有副好嗓子,也不會有什麼驚天動地的俊美容貌,但此刻,這個站在不遠處的年輕人,卻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
他很英俊。
不過,不是那種白馬王子的溫文爾雅,他更像一匹曠野上的駿馬,有一種極具個性的剛陽之美。
曬成古銅色的皮膚,剪得短短的頭發,肌肉結實的高大身材……頸項間一條增添狂放韻味的粗環銀鏈,這一切,構成了一種俊朗的觀感。
他的臂上,居然還有一朵刺青。看不出是什麼花紋,似乎是某種神秘的圖騰。
不過,這刺青並不會讓他的外表淪為恐怖的黑社會,反而讓他更添一份魅力。
葉藍覺得自己做為一個剛失戀的人,應該多思念一下前男友,但此刻卻被眼前的男子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
「經理,感謝你這些日子的照顧,從此往後,我不會再給你添麻煩了。」禮貌地鞠了個躬,不卑不亢,他轉身便走。
「思凡,你等一等!」酒保一把拉住他,「我們再跟經理商量一下,你別急著走啊!別忘了,你還等著錢交房租呢!」
他沒有回答,輕輕甩開規勸他的朋友,重新邁開步伐。
呵,好一個不切實際的人!
葉藍覺得自己稍稍被打動了。
她一向喜歡這種不切實際的人,因為她也是這種人。
「經理,」她听見自己的聲音沖口而出,「我想點歌。」
「呵呵,葉小姐想點什麼歌?」經理听覺靈敏,立刻上前。
「點什麼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讓他來唱!」朝著即將遠去的人一指。
「什麼?他?!」經理大吃一驚,「葉小姐,你確定嗎?他只是這里的臨時歌手。」
「我就是想听听新鮮的聲音。」她淺笑。
經理張大嘴巴,難掩尷尬,但最終還是為了生意著想,不情願地叫道︰「楚思凡!楚思凡!請留步!」
原來他的全名是楚思凡。葉藍再次微笑。
他終于止步,回過頭來,不過臉上面無表情。
「楚思凡,先別急著走,這位小姐想听你唱一首歌。」經理說。
「我剛剛已經被解雇了,」不料,他卻倔強地說︰「所以,不必再為這里的任何一個人唱歌了。」
「你……」經理急得跳腳,「唉,好好好,暫時不解雇你,回來替葉小姐唱一首歌!」
他不答,臉上明顯寫著「不願意」。
「你到底想怎麼樣?」經理直冒汗。
「楚思凡,我請你為我唱一首歌,」葉藍站起來,強忍微醺醉意,拖著步子走向他,「你听清楚了,不是‘叫’你唱歌,而是‘請’。」
楚思凡微微擰眉,似在打量她。
她笑著,光明正大地與他四目相對。
「既然我已經不是這間酒吧的職員,」他終于開口,「想讓我唱歌,必須給出一個能說服我的理由。」
「理由?」她微愣,可是腦袋轉得快的人,理由很容易找到,「呃,我失戀了,你不能安慰一下一個失戀的女孩子嗎?」
天知道,她絕對沒有撒謊。
望著她的臉,他似乎感到她說的是實話。
「好吧,」只見他就近拉了張椅子坐下,抱起吉他,調了調音,「你想听什麼歌?」
「隨便好了,你最拿手的是什麼?」
看了她一眼,他沒有再與她商量,就這樣忽然地唱了起來。
他一開口,她便知道為什麼從前很少客人向他點歌了。
首先,是因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听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來欣賞的那種清悅高昂之聲。然而,「沙」不代表「啞」,他的音域依然寬廣,到了高音處,依舊能夠直沖向雲霄。
現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聞的英文歌,有點憂傷的搖賓風,在酒吧昏黃的燈光下,更顯曲調陰暗。
如果這就是他平素喜歡的曲風,則可能會成為客人們不愛找他點歌的第二個理由。畢竟搖賓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選擇的歌曲,卻令葉藍听得十分入迷,幾乎落淚。
「我該付你多少錢?」一曲終了,她問。
「為失戀的女孩子唱歌,我從不收錢。」他簡短地答。
「那……你把這個帶走吧!」她解開手上的鐲子,遞到他面前。
那鐲子,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貨真價實的鑽石鐲子。
她曾經以為,會送這樣貴重首飾的人,將來肯定也會送她結婚戒指。因為鐲子上的鑽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
可惜,她估計錯誤。有人或許會送她全世界的財富,卻不肯允她一個承諾。
「這很貴重。」淡淡看了一眼鐲子,他低聲說。
「前男友送的,再貴重我也不要,免得看了傷心!你如果不收下,就替我扔到外面的垃圾桶吧,扔得越遠越好!」葉藍說得毫不猶豫。
他盯著她,沉默好半晌。然後,什麼也沒有再說,接過手鐲,提起吉他離去。
當他的身影消失在門口處,她心想,這輩子大概不會再見到這個人了。
罷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幫助他,至于他會不會接受,那就看他自己了。
她並不打算要他償還。
然而,兩人之間的緣份似乎沒有斷,兩個月後,她又看到他。
不過,這一次是在電視上,他正參加一個電視台舉辦的歌唱比賽。
那一天,他的表現很不好,似乎感冒了。幸好,老天保佑,沒有被淘汰。
為了表示對一個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勵,她打開電腦,為他在網路上建立了一個家族。
她給自己取名為「水夜伊蘭」。她說,要當他的第一個歌迷。
其實,那晚在酒吧,他為她唱歌的時候,她就對他的聲音著了迷。
她深深覺得這樣的好聲音,不應該被埋沒。
***
「大小姐,現在有沒有空?」主編湊過來,用一種討好巴結的語氣對她說話,臉上笑嘻嘻地。
葉藍警惕的瞄了眼前的老狐狸一眼,記得上次老狐狸這樣和和氣氣對她說話,是打算派她到非洲吃苦的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