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身說愛你 第27頁

「放開我。」她冷聲道。

「不可能。」他回得堅決。

知恩氣得擰眉,繼續瞪著程豫。「我再說一次,放開我。」

「不可能。」他還是老話一句。

面對他的態度,知恩難受的開始掙扎,努力的想要把自己的手從程豫的大掌里抽出。

「知恩。」程豫凝著臉,伸出另一只手扣住瘦小的肩膀,想要停止知恩晃動的身軀。

「不要叫我!」溫柔的嗓音這麼一喚,喚出了知恩無法克制的淚水。

「你到底要我怎樣?我已經答應跟你離婚,離開你的世界遠遠的,我不想你、不惦你、也不再期待你,甚至連回憶也不再,你還要我怎麼做你才滿意!」

程豫臉色痛楚,知恩的話鞭笞著他的良知,他伸手,一把將知恩拉進了自己的懷里。「對不起。」

一句話,停住了知恩的掙扎,她呆在程豫懷里,小臉貼在他溫厚的胸瞠,不停的流著淚。

「對不起?現在說對不起,你要我怎麼相信你的‘對不起’!」

程豫擰著眉,環抱身軀的手臂收緊了些,他吻著知恩的發旋,啞聲道︰

「我愛你,知恩。」

胸口抽痛了起來,待在程豫懷里的知恩听得有些恍惚。

愛……他說愛她?

「可是……我不愛你了。」因為她愛不起。

程豫僵了一下,但沒有因此松開手,反而摟得更緊。

「我還是愛你。」

低沉的聲音緩緩的飄過,飄進了知恩的心里,她低垂著眼,看見窗戶的玻璃反射出程豫的背影。她凝望的他,始終都只有這方寬寬的肩背,她總是等著他轉過身,好好的看她一眼……

這一回,背影轉了過來,還跟她說愛她,她,可以相信嗎?

朦間,知恩憶起了程豫求婚的那個夜晚,想起了那個天真的自己……抿著唇,她帶著眼淚的聲音輕輕溢出。

「你能愛我多久?一天?兩天?還是一個月?」知恩抬起頭,悲傷的看著程豫。「我不要你虛偽的施舍你無法再多出的感情給我,因為現在的我很貪心,如果你能給我的愛不是永遠,那就不要說你愛我!」

眼淚一直流,因為心很痛,但是她卻無法移開望著程豫的眼光。她看著他,看到了自己的可悲。

「我不偉大,也不可能偉大,我只是個自私的女人,我要的是永遠的愛情,你懂嗎?」她哭吼著,淚水沾濕了襟。

程豫的眼神沒有移開,也沒有任何遲疑。

他回望著知恩,深深的望著她。最後,他開口︰「我愛你。」

知恩不敢置信瞠大眼,眼眶含淚的瞅著程豫。

她說,她不相信他了。

她說,她不愛他了。

她說,她要的愛情是永遠。

即使她說了這麼多,他還是說了——

我愛你。

在過去那些年來,一句她日日夜夜奢望他告訴她的話。

她等了好久好久,久到連她自己也不清楚過了多少時間。

知恩的眼光停在程豫身上,她內心復雜,淚水依舊在奔流。此刻他們之間,仿佛回到了說離婚的當時,一張白色的病床,和兩個內心受創的人。

但是她,已經沒有當時的勇氣了。

「拜托你,離開我的人生。」知恩閉起眼,說出了自己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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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廳的沙發上,冉知翔面色凝重。

「怎麼辦?」

「不知道。」對座的向清風,用力的吃著蛋糕,表情也沒比知翔好到哪里。

抿著唇,知翔瞥了清風一眼。

「你當初為什麼想這麼做呢?」指的是勸程豫離開。

「怎麼說……就是跟令尊一樣的想法。」兩口吃完一塊,清風拉過另一盤繼續。「只是我沒料到會變成這個樣子。」

「對啊,我也沒想過我姊會因為這樣的關系恢復記憶。」知翔雙手環胸,頻頻頷首。

清風眉一揚,嚼著濃醇的起司蛋糕,口氣含糊道︰「你想,他們兩個人最後會復合嗎?」

「我覺得會。」不屬于兩人的聲音回答了這個問題。

清風一楞,手中的叉子終于停住,她偏過頭,這才發現知翔的旁邊坐了一名陌生的男子,正在跟她做同樣的事——吃蛋糕。

「你是誰?」什麼時候窩到他們旁邊來的?

黎曜展現他招牌的陽光笑容,擺擺手,「您好,我叫黎曜。」

「他是姊夫的學弟,建築設計工作室的合伙人。」知翔補充道。

燦爛的笑容對清風沒用,她打量著這個高大的男人,表情看來有些嫌惡,大概是因為听到他是程豫合伙人的關系。

「就算如此,」清風開口,「為什麼你會出現在這里?」

黎曙的笑容燦爛依舊。「小姐原來是這麼心無旁騖的人啊!在下跟您一起出現在知恩家、一起被轟出來,然後一起到這里喝咖啡吃蛋糕,算算時間——」他看表。「已經有一個半小時了,但是您都沒有發現我的存在,可見您有多擔心知恩的事情。」

對著黎曜明褒暗諷的話眯起眼,心里不舒眼,不過經他這麼一說,清風隱約的想起好像是有這麼一回事。

別怪她,她習慣自我的世界,在乎的人也就那麼幾個,只要不是清風想在意的人事物,就會被她徹底地忽略。

不過說到這,令清風想起知恩最近的態度,她不禁皺起了眉。

知恩昏倒清醒那天,知翔接到程豫的通知聯絡她,兩個人匆忙的趕到醫院,結果只見程豫表情沉重的待在病房外,他說知恩恢復記憶,情緒激動,現在誰都不想見。

當時她不信邪打開門,還沒進去就破飛出來的枕頭打個正著。

好吧,因為激動不想見人,只好等她恢復冷靜。兩天後,知恩出院,以為她的心情好了,才又跟著知翔去找她,卻沒想到她跟知翔解釋他們的想法不到五分鐘,就被知恩給轟了出來,剛好這個笑容過度燦爛的男子來到門口,知恩見著他,二話不說連同他都給請了出去。

最後三人落得在附近咖啡廳吃著「普級蛋糕」的下場。

這家伙,怎麼換個記憶就換了個個性?

被好友當作壞人,清風心情超悶,她繼續吃著蛋糕,抬個眼,看見黎曜不急不徐的把用完的蛋糕盤堆高,招來服務生收桌子,順便又加點了幾塊。

「你愛吃蛋糕?」男生喜歡吃甜食?真稀奇!

黎曜楞了楞,回神發現清風在跟自己講話,他笑說︰「這是台灣人做的,有家鄉味。」合他胃口。

家鄉味?難得遇到比自己還怪的人,清風瞅著他,見他正吃著起司餅,甜食狂的基因蠢蠢欲動,忍不住開口︰「襯底的皮要跟起司糊一起吃,這家做的偏干,分開來吃很難吃。」

黎曜手一頓,「喔?還有分?」基本上,他只是吃懷念,味道是其次。

不過身為甜點師傅的老婆,清風當然覺得應該是這麼回事。

她用眉毛點頭,晃著蛋糕叉。「像那隻果派過濕,皮的部分太軟,建議你只要吃內餡,那是派里唯一的精華;至于這個櫻桃黑森林,腌漬櫻桃酒氣不足,搭不上巧克力的部分,所以吃前要排除櫻桃夾心,才不會破壞主體巧克力本身的美味。」只要談到甜點,向清風可說出一本碩士論文厚的感想。

黎曜听著清風的頭頭是道,看了眼她身前的蛋糕盤。「但是你全吃完了。」

「我不浪費材料。」清風說,一大塊草莓瑞士卷入口,兩道柳眉瞬間揪在一起。「好的材料本身沒有錯,有問題的是做的人的手藝。」

這個道理說得黎曜直點頭,照著清風的建議剔掉櫻桃,黑森林真的不膩口了;他又吃著隻果派的餡,感受到餡料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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