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市中心的一條小街道上,有一家沒有招牌的咸酥雞攤,下午三點營業,凌晨十二點收攤;這小攤所在街道的左邊是車水馬龍的中正路,而因中正路上林立著許多商家,使得這小街道上唯一的一家咸酥雞攤,看上去竟有一種遺世的矛盾美。
雖然這街上就這麼一家小吃攤,可生意卻是出奇的好。別瞧現在這攤位前只有兩個客人,生意看似不若夜市咸酥雞攤位的絡繹人潮,不過,仔細一看,炸鍋旁的桌上早堆疊了十多籃客人打電話訂購的食材炸料。
宋蔚青將起鍋的咸酥雞刷上一層特制醬料,再灑了些辣粉,倒入吸油紙袋里,然後裝進塑膠袋、放進竹叉後,兩手握著袋耳交給候著的現場客人。「這樣一共是一百一十五元。謝謝你,歡迎下次再來。」
她笑容甜美地收下鈔票放入圍裙口袋,並拿了幾枚硬幣遞給客人,目光移動的瞬間,瞧見了一張清妍面孔。她圓睜美目,呆愣了好幾秒——那經過眼前、笑得如此清甜的女子,不是江幼心還會是誰!
微張口想喚聲幼心姐,又覺得不妥,只好走到站在油炸機前的男人身旁,伸手欲拿過他握在手中、正在翻動雞排的不銹鋼夾,道︰「哥,我來。」
寬額上覆著薄汗的宋蔚南只看了她一眼,逕自夾起雞排,用雞排剪將之剪了兩個口,好讓雞肉更快熟成,之後再將雞排放入油鍋中繼續炸。
初春的夜,寒意料峭,但長時間在油炸機前,高溫烘得他五官深邃的面龐泌出薄汗。日光燈光束打在他薄汗的面頰上,映出一層水光。
「我說我來嘛。」宋蔚青搶過不銹鋼夾。
「你做什麼?」他皺了皺濃眉,睨著她。
「我看到她了。」她拿起一旁客人電話訂購的薯條,倒進薯條網里,入鍋。
「什麼?」他取來毛巾,輕拭額上汗水。
「幼心姐。」宋蔚青這話雖輕,卻是擲地有聲。
拭汗的大掌一頓,空氣間只余油爆的滋滋聲。
「你那什麼反應嘛,我說我看到幼心姐了,剛剛經過店門口,好像和一個男人走在一起。你快去追,他們往那邊去了。」她指了指右邊方向。
他置若罔聞,大掌將毛巾一扔,越過她,招呼著客人。「這些就夠了嗎?因為有電話訂購的,你大概要等上半小時左右。要不要先去逛逛,晚點再過來拿?」
客人表示半小時後再過來,他勾起唇角笑應了聲好,回身就見宋蔚青瞪著大眼看他。「宋蔚南,你到底有沒有在听我說話?」
他不吭聲,只是越過她,拿起薯條網,健臂上下晃動幾次,瀝掉炸油。
「都這麼多年了,去解釋一下有什麼關系?讓她知道當年你也是不得——」
「那又怎麼樣?也許她早忘了。」宋蔚南下顎一凜,忽然轉過面龐。
「她怎麼可能忘了?她那麼喜歡你。」
他哼了聲。「你是她肚里的蛔蟲?」
「我不是她肚里的蛔蟲,可是我知道她很喜歡你。她那麼崇拜你,你又是她的初戀情人,她怎麼可能那麼容易就忘掉?」
對于妹妹的話,他不以為然,只一徑把薯條網里的薯條置入咸酥雞畚斗。
見他無動無衷,宋蔚青急了。「哥!你去找她把話說清楚。我知道你心里一直不好受,你去和她說清楚,心里會好過一些。」
「我的事不用你管!」像是煩了,他不耐的語氣。
「我就你這麼一個哥哥,我不管誰管?當年我也要你別管我,你怎麼跟我說的?你說我是你唯一的妹妹,你怎能不管我!」她也提聲嚷回去,嚷著嚷著,眼淚就掉了。「要不是因為我,你今天一定會有更好的成就的……我心里一直對你有愧疚,你就讓我心里好受一點,去向她解釋清楚啊!」
沒想到妹妹會提起這些,宋蔚南眼眸微閃,仍是把薯條倒入紙袋。
「哥!」她跺了下腳,不明白哥哥究竟在想些什麼。
「蔚青,我從沒要你愧疚,這些我都心甘情願。」他背過身去,夾起雞排。
「但我不甘願!」見他像是鐵了心似的,宋蔚青一惱,月兌口就道︰「你要這樣子的話,那我自己去找她說!」說著就月兌下胸前圍裙。
「蔚青,你這又何必?」他無奈回身。
宋蔚青不再說話,只是抿著嘴,放下圍裙,作勢要走。
「好好,我去我去,行不行?」把雞排擱在濾油網上,他解下圍裙。
看著他解下圍裙,目光不經意看見他挽起袖子的臂上又添了幾處深褐,宋蔚青心里一陣酸。「你要把她帶回身邊,我只認她當大嫂。」
抬眼凝視這拗起來時總讓他吃不消的妹妹,他咧著薄唇笑,左邊一顆虎牙露出。「大嫂是你說了算的啊?你也看人家要不要。」
「我不管啦!反正你想盡辦法就是要她回你身邊。你過得快樂,我也才能過得好。」她一雙和宋蔚南極為相似的大眼還覆著水氣。
他捏捏她臉腮。「我憑什麼要她回來我身邊?我答應你去找她把事情解釋清楚,其余的我不能保證。」說罷,步離開。
初春,雨後的夜晚很濕涼,冷風撲在臉上,有種潮膩感。
從家里出來後,走在車流不斷的中正路上,江幼心忽然攬住程明夏的臂膀,語調輕松。
「Steven,我常常都在想我們上輩子是不是兄妹,要不怎麼就這麼巧呢?當了那麼多年的同學,相親還相到你。」她一雙大眼眨啊眨,瞳底映著路邊商家看板上的霓虹,顯得璀燦耀眼。
那淡刷過眉彩的縴眉下,一雙透著疑惑的眼,恍若嵌了兩顆黑水晶般,此刻正那樣通透澄亮地看著身側的清俊男人;她秀鼻下那張上了唇蜜的嘴,因著這提問而微啟著;她五官長得極好,若要在幾無缺點的面貌上挑出特色,大概就屬那對較一般人不同的耳朵了。
她兩片耳略尖,有些前傾,因缺少向後打迭的對耳輪,看上去就如精靈耳,即一般人所說的招風耳。小時候曾被同學笑過,她便不扎發,讓長發覆住耳朵;後來演藝圈突地竄起了幾位有著和她一樣耳朵的藝人時,她就再也不怕露出耳朵了。
妙的是,自她不再用長發遮掩耳朵後,也沒再听過哪個人取笑她,反倒常听到「你的耳朵好可愛」這類的話。
程明夏側過俊秀面龐,看著她,輕輕地笑。「是,這麼巧,就相到老同學。」
「然後我爸媽就這麼巧,都這麼喜歡你。」她露出潔白貝齒,笑得甜美。
她與程明夏是國中同班同學,兩人念的是在中部以音樂班聞名的S中;高中時他到美國念書,她則念T中音樂班,兩人一度斷了連系;她高中畢業後申請到了美國印地安納大學,才又在美國的學校遇上他。
兩人因著國中三年的同窗情誼,又因同在異鄉,自然是有著一份特殊的情誼在。之後兩人各取得碩士文憑回國,他等入伍,她覓工作,又各走各的路。
當她還不知道自己到底該去學校教課好,還是參加國內幾個知名樂團的團員招考才好時,爸媽的好友柏木逸美給了她意見。逸美阿姨是國內最大樂器連鎖販賣公司柏木集團的總裁,她要她進柏木音樂部門試試,于是她考進柏木音樂部門旗下的音樂班當講師,兼任示範演奏。
堡作穩定了,爸媽便開始幫她安排相親。就在去年,爸媽安排了她與逸美阿姨剛退役的兒子吃飯,直到那時,她才知道原來逸美阿姨的兒子就是程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