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獸馴養指南 第23頁

「老師?」

听到這個許久未聞的稱謂時心一顫,手中的書差點掉了下去。她腦中空白幾秒,慢慢地轉過身。

眼前的面容竟有一剎那的陌生,寧怡恍惚了一下,幾要認為最後一次見到這人是在前世。

「老師,」那人背對著陽光,看不清神情,似乎在笑,「我就知道總有一天會遇上你的。」

被他的輕松語氣與笑容感染,她也彎起唇角,傻笑起來。

他又高了,往日清瘦的身軀似乎也結實了些,看起來開朗許多的樣子,似乎過得很好,同她想象中一樣好。

笑著笑著,那個炎夏的種種一幕幕從她眼前掠過,默劇一般,浮雲一般,只是兩年前的事情,卻仿佛已遠去很久很久了。

寧怡不知做何反應,只是與他對視著,傻笑。

少年的清淡笑容慢慢褪了下來,他說︰「老師,我考上你的學校了。」

「……呃?」她頭腦混亂,一時不能意會。

少年凝視著她,慢慢地問︰「我現在有資格參與你的人生了,對嗎?」

寧怡表情頓住,眼楮慢慢睜大。

記起在那個一塌糊涂的夜晚歇斯底里喊出的話——

不服氣就考上我的學校試試呀,你行嗎?不行就別再打擾我的人生!

連自己都不知所雲的胡言亂語,原來,原來他記住了呀……

一時間,突然很想笑,可最後卻听到男生有些疑惑的嗓音︰「老師,你哭了?」

大尾聲兼番外在一起

周六,收到痞子的越洋電話。

唯一能稱得上朋友的熟人,因了兩家父親的生意來往,不得不牽牽絆絆,就算痞子高中未讀完時就被父親送去了澳洲,也偶爾打些無聊電話過來,向他倒苦水。

這次,據他說,在讀了一年預科後,他終于听懂了一半澳洲人說的鳥語。

「真學起來,才發現腦子里的存貨原來只有高一上補習班時被硬塞的一點東西。」電話那頭的聲音感嘆,「喂,那個蠻有個性的老師你還記得嗎?只說你這小子竟考上了她的學校,怎樣,有沒有踫到她?」

「有,」于哲說,「我們現在在一起。」

「哦……」痞子慢半拍地應,電話靜了一下,然後爆出震天怪叫︰「啊?!」

因為太刺耳,于哲便干脆地掛斷了。

在一起,用通俗一點的表達方式說,就是「他是我男朋友」或「她是我女朋友」。

或者很剽悍地宣布︰「這是我男人/女人!」

不過,這種話絕對不會從寧怡口中跳出。

兩人偶爾在街上踫到她認識的人,她都是這麼介紹他︰「以前補習班的學生。」

對這女人而言,似乎忍受一下別人霎時的訝然,都比說出「這是我男朋友」要好。

他們的重聚很簡單,踫到,他向她要電話,發現彼此的手機號碼都沒改,然後他約她,她出來,逛了幾回街,一起吃了幾次飯,便就恢復以前相處的樣子了。

連確認的話都沒有說過,彼此心照不宣。

這般簡單,難免會讓人生出不滿,覺得兩年的分隔簡直是莫名其妙。

于哲卻知那兩年對他並無必要,對寧怡卻是必不可少。

思慮太多的人,要花了時間去掙扎,去沉澱,然後重遇,發現仍是放不下他,所以就認命了。

這就是寧怡給他的感覺︰她已經認命了。

至于考上她的學校這回事,唔,當寧怡知道他上的是中文系後,臉上有一瞬間現出了「難怪你考得上」的表情。

她的學校,不,他們的學校論理工是數一數二,文科只是設著做樣子的。

雖然中文系確是很適合他這種愛看閑書的人的專業。

于哲無所謂,考上就好。他沒把寧怡那時的氣話當真,不過還是去考了,只是為了證明自己的感情並非一時沖動。

那時的自己,確是讓人無法相信。

兩年,沒有刻意去找她,可心里知道總有一日會再相遇,等兩人都已做好了準備時。

沒有來由的篤定,而老天也果然將她送回了自己身邊,不是嗎?

也許是因為野獸的直覺往往很靈吧。

寧怡留在這個城市找了份工作,環境不錯,勝任愉快。于哲並不為這點擔心,他知道這個女人總能隱藏弱點,游刃有余地適應這個世界。

那棟房子兩年間曾轉租給了別人,後來空了,寧怡又把它租了下來,那個地方對他們兩人有特別的意義。不過于哲還是住校,因為寧怡死活不肯讓他搬去與她一起住,只是假日時準他過去。

現在是周六,于哲掛掉痞子男的電話,等寧怡發信息來。她說早上要送課件去公司,回來時順道找他一起過去。

近中午時短信來了,于哲下樓,如往常在超市書店門口看到那個小小的身影,兩人並肩走過操場,如同身邊一對對校園情侶。

她現在同他走在一起時自在了許多,不像以前那樣總怕被認識的人看到。畢竟,他現在考上大學了,不再是不能自主的未成年人,兩人也沒了那層補習班師生的關系,學弟與學姐在一起,現今算很正常吧?

雖然這個學姐大了學弟好幾屆。

快到校門時有人叫住他,是系學生會負責體育的學長,迎新晚會時認識的。

「于哲,你要去哪?我不是讓你們宿舍的通知你了嗎,下午系籃球隊訓練,你可別想逃!」

于哲想想,似乎有這麼一回事,他笑笑,「不好意思,我今天有事。」

「什麼事?陪女朋友?」大大咧咧的學長瞄到他身邊的女孩,扯開嘴笑,「校籃球賽快舉行了,這時候要懂得舍私為公嘛!女朋友也會理解的,對吧,弟妹?」

開玩笑似的稱謂,弄得寧怡一雙眼只敢往地上瞧,學長得寸進尺地一拍于哲的肩,「來來,跟我走吧!」這麼高的個子,運動神經又好,不打籃球太可惜了。

「……」于哲有一剎那的沉默。

隨即感到一只小手悄悄攀上了他的手臂。

他頓一下,笑笑,「好啊,如果學長替我跪洗衣板的話,我就跟你走。」

那學長一愣,噴笑出來,「哈!你這小子真有趣!」意味深長地瞄瞄兩人交纏的十指,「算了算了,放你一馬吧!」唉,讓人不忍心棒打鴛鴦啊!

等學長走遠了,于哲道︰「老師,你緊張什麼,怕我發脾氣?」

「……」寧怡尷尬地收回手,「誰讓你有這麼多前科?」

「我不會了。」他不想再傷害到在乎的東西,他會學著控制自己。

寧怡沒有說話,不知道相不相信。

「……老師,你不要放手呀。」她可是難得挽他手的。

「大白痴!」這是寧怡惱羞成怒後的回答。

出了學校,正是中午,兩人都還沒有吃東西。因為對吃食都不大講究,就隨便進了路邊一家快餐店。人有些多,于哲說︰「老師,你去佔位,我排隊。」

「不要,你點的東西總不合口味,我來排隊!」寧怡說著,將手中的包包給他。

她嗜甜,而他很少吃甜食,漫不經心的性子又記不住這些事情。

每對戀人都會有這樣那樣的小問題吧。

于哲便乖乖地依她的話。仗了身高,比其他也在尋找空位的人先瞥見角落一張空桌,他坐定了,半晌便見寧怡端了餐盤在人群中張望,可小小的個頭老是被人遮住視線。

于哲出聲喚她︰「老師——」

一時間,鄰近幾桌的人都轉了頭過來,一半在看他,一半則在找被他喚老師的是哪個。

這個問題,應該不是每對戀人都會踫到。

「在一起」之後,繼續再叫老師似乎不大適合,于哲曾試著喚寧怡的名字,可是她仿佛很不習慣,每次听到都像要生出雞皮疙瘩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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