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哭我娶你 第28頁

尾聲

商子任偕妻歸隱天山後一年,大宋連蒙滅金。

又一年,蒙古侵宋。

天下亂勢遂成,從此烽火連天,永無寧日。

是時,商氏一族建「迷宮」于天山,戰亂不侵、災禍不至,儼然成一人間樂土。

「哇!」當然,那是指他們的少夫人沐紫鴛不發火的時候;一旦她發火……不好意思,煩請自求多福、逃命去吧!

「他為什麼在這里?」沐紫鴛一手揪著商子任的前襟、一手指著許仲言,氣得渾身發抖。

「外頭情勢越來越差,所以我就把他們接進來避禍嘍!」他討好地說。

「接進來?」她咬牙。「易言之,你一直跟他們有聯絡?」

「仲言兄是難得的治國奇才,我認為他對迷宮的管理與維持會很有幫助。」他縮著肩說。「而事實上,這幾年來,他確實幫了我們不少忙。」

「你從來沒跟我提過。」

「我怕你生氣嘛!」

「自以為是的體貼,嗯?」看來,他是太平日子過久了,皮又在癢了。

他悚然一驚。「不是的,我沒有……」

沐紫鴛轉身,經過許夫人,伸手拍了拍她的肩。「好好住下,別客氣。」然後,她又給了許仲言惡狠狠的一記白眼,再快步入內室。

「紫鴛,娘子……」商子任追在她身後,苦苦哀求。「我又錯了嗎?唉,我道歉,你別再生氣好嗎?」

「我不是生氣,我是內疚;看到姓許的,我就想起你額上的字、想起你受過的苦。」

「那又不關你的事,你內疚什麼呢?」

「我高興行不行?」

「那你要怎麼樣才肯原諒我?」

「別讓我看到你額上的字。」

「咦?」

自此而後,迷宮興起了一陣新流行——男人額上貼花鈿,由商子任領頭,據說他發明的花鈿圖樣多達千種,可惜史上已不可考。

*注︰關于迷宮相關的故事,請看《緋櫻》。

全書完

後記

上次《緋櫻》出版後,很多人提出指正,為什麼提出迷宮,卻完全沒將它發揮出來?

這個嘛……因為當初完全沒想過要寫它,所以嘍!迷宮就變威一個單純的名辭了!

不過既然大家對迷宮有興趣,這次我就將它再解釋一回。(不過這次好像也只是提到而已,呵——)這個故事的年代背景是發生在南宋理宗時候。

宋朝——高宗遷都,便稱為南宋,之前則為北宋。

宋寧宗在位多年沒有子嗣,遂選養太子十世系貴和、貴誠。

其中,貴和為皇子,封濟國公,那時史彌遠專政,貴和深表不滿,被史彌遠知道後,就趁寧宗病歿,矯詔貴誠為皇子,是為理宗。

理宗,改名昀。定聯蒙夾金之政策,與蒙古會師,共滅金國。

不過那時候朝廷里有史而遠、丁大全、賈似道弄權,加上皇帝又昏庸,所以國勢仍然不振。

敖注︰這時候,賈似道還不是宰相,妮子在故事里把賈似道寫成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奸臣,其實是為增加故事性,我竄改史實,我招了。

理宗紹定五年(一二三二),蒙古派使者至宋商議夾攻金人,朝中群臣多主張乘機聯蒙滅企,獨趙範力持異議,他說︰「宣和海上之盟,厥初甚堅,迄以取禍,不可不鑒!」。但理宗不听,應允助兵夾攻。蒙古也答應事成後,以河南之地歸宋,次年理宗派孟珙率兵與蒙古會師。

金主守緒于日暮途窮,退據蔡州(今河南汝南)時,曾派人到宋乞糧說︰「蒙古滅國四十,以及西夏,夏亡及我,我亡必及宋,唇亡齒寒,自然之勢,宋若與我聯合,所以為我者亦為彼也。」

可惜理宗不予理會,並由孟珙督軍急急攻城,金主乃傳位承麟,宋兵以次雲梯攻入城內,守緒自殺,永麟為亂兵所殺,金亡。

敖注︰這就是故事里頭,商子任說宋將亡,要避禍的緣由。

宋蒙在聯盟之際曾有約定,事成河市之地歸宋,當時,金國都城在開封,西元一二三三年全國遷都于蔡州(今河南汝南),接近宋境,汴京並非聯合攻陷,蒙古振振有調,不肯以所得與人,只允蔡州以東歸宋,陳、蔡之西北馬蒙古。滅金後,宋命孟珙、趙範等分屯京西以備。是時,趙範與其弟趙葵見蒙古退歸河北,主張乘機撫定中原,建「守河據關,收復三京」之議,雖遭群臣之反對,但宰相鄭清之卻力贊其說,于是宋兵盡出。

初期雖能攻據汴京進入洛陽,惟因缺乏兵糧,士無斗志,且蒙古大軍雲集,決黃河寸金澱(今河南開封縣以北)灌宋營,未遂敗退。蒙古遣使者責宋敗盟,宋急遣使者報謝,以求緩和,但蒙古終感不滿,從此以後,宋蒙之戰再起,河、淮、川、楊之間,迄無寧日了。

敖注︰值此時,商子任于天山建迷宮,避戰禍,遂成一人間樂土。迷官的由來大概就是這樣了。

另外,宋朝的府、州縣長官,通稱「權知某府事」、「知某州事」,簡稱為知府、知州,另設通判,幾民兵財賦戶口訟獄之事皆可參與,文書非由通判副署不得行下。其局稱為幕職官。縣設知縣成縣令,佐以縣丞,另有主簿和尉,合稱四廳。地方長貳皆為臨時派遣而非本職,故職責不尊,任期不久,很難有所作為。這對宋代的整個國力的培養極有關系。

敖注︰故事里商子任和許仲言職任縣丞,那其實是非常小的官,連品級都稱不上。

在科舉制度方面,唐代進士及第後要大會于「曲江亭」,舉行杏園「探花宴」,宋代亦模仿。開寶六年(西元九七三年)宋太祖賜及第者二十萬錢,以舉行盛大宴會,並立即授官。太平興國二年(西元九七七年)對錄取者五十餘人,皆賜綠抱靴芴賜宴于開寶寺,宋大宗還親賜詩以表稅貿,也分別授官「監丞」「大理評事」、「諸州通判」、「知縣」等等,進士高第授予高官者不乏其人。名卿巨公,皆由此舉。有人統計過,僅宋仁宗時期十三舉中,每次甲第三人,共三十九人,其後未成公卿顯貴者,僅只五人。

敖注︰所以商子任和許仲言名列甲第前三名,卻只封了個縣丞的情形,是不可能發生的,所以……我又竄改史實了。

最後要談到有關黥刺之刑。

宋代黥刺刑罰適用很廣。宋真宗時關于刺配的法律規定有四十六條,仁宗慶歷時有一百七十餘條,南宋竟多達五百七十條。宋律規定,流,徒、杖刑都可以同時黥刺。一般作為附加刑使用,特別流刑和充軍、一定要附加黥刑,而且黥刺的方法多種多樣。初犯剌于耳後,再犯、三犯刺于面部。流刑,徒刑犯刺方形,杖刑犯刺圓形,直徑不過五分,也有刺字的。《水滸傳》中的武松,刺的是兩行金櫻強盜犯、竊盜犯在額上刺「盜」、「劫」等字樣,臉頰上還往往刺有發配的地點。這一來,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要兼受杖其脊、配其人、刺其面三種刑罰,宋朝的刑法其實非常嚴苛,因此到南宋孝宗時,到處充斥被刺配的人,全國各郡牢獄達幾十萬人。宋朝的刺配法對後世有直接影響,元明清均沿襲未改。

敖注︰再招認一件事,像商子任那樣一開始就被刺于臉部也是我竄改的,為了增加故事性。

另外再說一件妮子查了資料,卻好想吐的事。

宋仁宗天聖二年(西元一O二八年),對死刑的處決方法,除絞、斬之外,增加凌遲刑。「凌遲」上俗稱「剮」,執行時先斬犯人的肢體,再出其髒腑,支分節解,體無完膚,最後畢其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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