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你,你愛誰 第2頁

林翰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會吃霸王餐的「澳客」,還特別跟卓亞芽要了紙跟筆,寫上自己的手機號碼交給她。

「你們都營業到幾點休息?」

「十一點。」

「那我明天十一點前過來。」

「沒關系。」卓亞芽不以為意地擺擺手。「再見,你路上小心。」

林翰此刻十分慶幸自己一開始沒對她大吼大叫,要不然鐵定糗大。

坐回到自己車上的林翰大吁口氣,然後從旁邊公事包里掏出行事歷,在三月四日的格子下面記下一行字

積欠好佳早餐店70元

緣于那七十塊錢之欠,林翰也加入了「好佳早餐店」忠實愛護者的行列里頭,不管前天晚上再怎麼晚睡,林翰總是能在她們打烊前即時進早餐店里飽餐一頓,除了星期日「好佳早餐店」固定店休那天沒來之外,每天一定能在店里听見林翰與亞芽聊天抬杠的聲音。

「亞芽,我剛听你姑姑說,你下午還得到另外一家咖啡館打工?」

手正拿著煎鏟翻著蛋餅的卓亞芽,抬起頭白了林翰一眼。「你連這個都打听到了?」

林翰笑笑地咬了一口「中東美女」──火腿蛋吐司,口齒不清地說︰「我只是好奇。」

「對呀,就在吳興街那兒。」

「你一天做兩個工作,這樣不累嗎?」

「是還好啦!」卓亞芽一邊說話,一邊拿出刀子將煎好的蛋餅切成一塊一塊。「兩個工作加一加差不多十個小時,跟你們這種得常常熬夜加班的上班族來比,我倒覺得我的工作比較輕松呢!」

雖然說林翰才三十歲,不過他已經是一家電玩軟體「玩樂柳丁」的負責人了,只是他一直沒什麼機會跟亞芽說這件事。因為亞芽瞧林翰每天來吃早餐時都是穿西裝、打領帶,直覺以為他跟一般提公事包的職員一樣,都是坐辦公室,成天寫簽呈的。

「你難道沒有想過要換個工作?進大公司,福利也會好一點呀。」

「可是進了大公司的話,我沒辦法做我愛的工作呀!」

「你愛做什麼工作?」

「煮東西給客人吃。」

「喔。」呿!這麼一個小鼻子小眼楮的志向。

「嘿!你別以為做這些東西很容易噢,不然我們來打賭,就做你最喜歡吃的德國公主,只要你有辦法自己完成一個,你今天早上的早餐就由我請客。」

「不過是做一個加蛋漢堡,這有什麼難的」向來禁不起人挑戰的林翰,二話不說隨即卷起衣袖走到櫃台里邊。「仔細點看吶!這輩子可是還沒有人瞧過我靠近廚房的。」

林翰從櫃台上拿出一個漢堡面包丟進烤箱,悠哉悠哉地要求亞芽讓個位置給他煎蛋跟漢堡肉片,站他旁邊的卓亞芽連忙給他掌聲鼓勵。

「瞧我露一手打蛋神技──」

或許真的是老天爺不配合,蛋才剛拿起輕輕一敲,就被他的手勁給掐得碎裂,好在一旁的亞芽及時拿來塑膠碗接住,林翰呵呵傻笑地拿筷子挑出碗里的蛋殼,手忙腳亂了一陣,好不容易才將蛋倒進圓圈狀的煎蛋器里。

「剛剛那是一時失誤,接下來可不會這樣了。」

林翰邊解釋、邊拿出一塊漢堡肉準備煎,瞧他拿煎鏟的樣子還頗有架勢,鏘鏘鏘像在耍劍一樣,結果使勁一翻,漢堡肉竟然翻出了煎盤外,以一個美妙的拋物線飛過眾人面前,然後「啪」地一聲,落在亞芽姑姑前方的砧板上。

「麻煩……幫我把它挾過來好嗎?」

在林翰的要求下,亞芽姑姑領著離家出走的漢堡肉回家,林翰連忙接過,丟回煎盤上,這回他不敢再秀什麼花式技巧了,只敢用夾子翻面煎熟而已。

「呃……不是我要故意打擾你的煎肉大業,實在是不得不提醒你一下,你好像有一個東西一直被忘在烤箱里頭。」

嚇!面包呀……

林翰丟下手里的夾子,手忙腳亂地奔回烤箱前,取出里頭已黑成兩坨的漢堡面包我的媽呀!這哪叫面包,眼前這烏漆抹黑的東西,分明是黑炭好嗎

「我……這……」林翰的沮喪清清楚楚地顯現在臉上。

卓亞芽給他一個了然的笑容,溫柔地拍拍他的肩,領著他走出櫃台,再送來一杯免費的女乃茶,撫慰他受創的心。

林翰以杯就口,像在喝酒似的仰頭干掉了大半的阿薩姆姑娘。

「原來同時要烤面包、煎蛋、煎漢堡肉竟然會如此困難。」

「這不是困難,你只是不熟練而已,人在不熟練的時候容易手忙腳亂,這不能怪你。」

「你也曾經這樣子過嗎?」林翰抬起頭看著亞芽,一臉渴望找到同伴的表情。

「你問我?」卓亞芽皺起眉頭用力地想了一下。「想想還真沒有過!」

「怎麼可能!」

「是真的噢!」亞芽的姑姑忽然間跳出,幫自己佷女背書。「打從亞芽第一次拿起鍋鏟炒菜,她就四平八穩得活像已經練過好幾年,我們當時還以為是亞芽她媽媽虐待她,偷偷訓練她做菜,可是問過之後才發現,那真的是她的第一次。」

「當時亞芽幾歲?」林翰皺起眉頭追問,不太相信有人可以第一回就上手。

亞芽姑姑比了一個「八」。

「唬我!八歲就會做菜」林翰才不信。

亞芽姑姑還沒出聲,坐在一旁的老顧客王伯伯就忍不住跳出來講話了。

「是真的!只要你吃過一次亞芽煮的菜,俺包準你絕對會想要把我們家亞芽打包帶回家當老婆,你都不曉得她煮的菜有多棒,尤其是那個炖蹄膀……真的是俺的老天爺……好吃到俺連骨頭都想要吞下去……」

瞧王伯伯一臉口水直流的模樣,教林翰看得一愣一愣。

面對大家的恭維,又著手開始煎蛋餅的亞芽仍舊只是笑著。

「我說亞芽──」林翰的目光從王伯伯臉上移回亞芽身上,腦子里已經開始在打起「炖蹄膀」的歪主意了。

「嗯?」

「我們認識已經多久了?兩個禮拜、三個禮拜?應該有三個禮拜了吧!」

卓亞芽側著頭想一想然後答︰「嗯!快三個禮拜了。」

「那我在想噢,既然你有這麼好的手藝,那是不是……可以稍微煮個一點什麼來讓我……」

「俺也要。」

「我也要。」

「還有我。」

林翰的話還沒說完,原本坐在位子上乖乖低頭吃早餐的一些熟客,突然紛紛跳起來表示要參一腳。

「我們嘗嘗。」林翰瞧了眾人一副餓死鬼投胎的模樣,只好將他剛說的「我」字,後面又加上了一個「們」字。

「好啦亞芽!你這個禮拜天休假的時候,再出來幫我們做做菜嘛!俺出五百……隨便你煮什麼俺都接受。」

「我也出五百。」林翰趕忙從口袋里掏出五百塊錢,疊在王伯伯的紙鈔上。

「我也是、我也是!」

「可是……」瞧見眼前這堆已有四、五千塊的五百元紙鈔,一向好說話的亞芽突然變得有些猶豫不決。不是她不想煮東西給大家吃,而是……

以王伯伯為首的老顧客群一個一個舉起手來發誓──

「俺保證這回一定會乖乖的,絕對不會再為了想多吃一點而動手打架。」

林翰一听,表情忽地一愣。

嚇!他身後這群人也太扯了吧!就算亞芽煮的東西再好吃,也不需要搶到用打架的吧!

但──

這一天,林翰知道他錯了!

想要吃到亞芽煮的菜,真是非得要擁有過人的「搶功」,否則還真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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