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她出書我都會看,我去出版社時,還見過她本人哦。」
「她長怎樣?跟你同年紀嗎?」看過這兩本書後,他對「佟蜜」這作者很好奇。
「不,她是個歐巴桑。」她瞧著他,嘖嘖道︰「你當初不是很看不起言小嗎?不是嫌情節老梗嗎?不是說缺乏驚喜嗎?還說它月兌離現實,看多了會變笨,結果你現在抄上頭的話來哄我?這是什麼情況,自打嘴巴,還是搬石頭砸自己的腳?」她盡情取笑他。
餅癮哪,言情小說揚眉吐氣啊!
「哼,我不看了。」他被取笑到惱羞了,扔下雜志,里頭「咻」地飛出一本橘色的小說,果然是《不純潔秘戀》。
原來他剛才都在偷看啊,她哈哈大笑。「好啦好啦,快來吃飯了。」
他還在鬧別扭,不肯上桌,她笑吟吟的去把他拉過來,一起在桌邊坐下,介紹她煮的一桌美味料理。
「都是簡單的家常菜,菜脯蛋、炒高麗菜、清蒸鱈魚、蚵仔炒豆腐,還煮了玉米濃湯,這天氣喝熱呼呼的濃湯最適合了。」她賢慧的幫他盛滿一碗飯,柔聲問︰「飯這樣夠不夠?要不要再多點?」儼然就是個溫柔小妻子,服侍著丈夫。
唉,沒辦法,為心愛的男人做菜,是她最幸福的時刻,想象他將她做的菜吃光光,她就好快樂,賢妻良母的基因深植在骨子里了,就是想伺候他。
「夠了。」他笑著接下飯碗,看著她為他忙碌張羅,感覺溫馨而歡喜。
他熱愛美食,也會自己下廚,這些都是平凡的菜色,但因為是出自她手,看起來就格外美味,光是嗅著溫暖的菜香,他就陶醉。
與她這麼窩在一起,一起吃簡單的午餐,望著她笑盈盈的眼楮,他忽然有種兩人已是夫妻的感覺,這想法來得突兀,卻令他感到愉快。
他馬上動筷捧場,瞄準高麗菜,一筷下去,送入口中,臉色微變。
「好吃嗎?」熊沂蓓很期待的望著他。
「嗯,吃起來……很健康。」他竭力不讓表情出現異狀。
啊,這高麗菜……令他深深體會到「味同嚼蠟」的真諦,味道怎麼淡成這樣?而且好像沒煮熟。「你忘了放鹽嗎?」
「當然有啊,沒放太多,現代人的口味都太重了,吃清淡點比較好。」她舀一匙蚵仔炒豆腐到他碗里。「這個比較咸,比較下飯。」
他吃了,差點把蚵仔噴出來。好腥啊!他艱難的吞咽下去,熊沂蓓注意到他臉色古怪。
「不好吃嗎?」她納悶的嘗菜。「還不錯啊。」跟她平日煮的差不多。
「你……常下廚嗎?」不是他挑嘴,非美食不吃,平心而論,她煮的跟「不錯」很有距離,離「難吃」比較近。
她搖頭。「平常忙寫稿,都去外面買現成的吃,有空才會自己煮,以前交男友,我也會為他們做飯,不過他們吃過一、兩次就會阻止我,不讓我煮,說舍不得我辛苦。」
忽然覺得在他面前談過去不太好,她解釋道︰「你不要吃醋喔,那些都過去了啦,以後我只煮菜給你吃。」還討好的對他甜甜一笑。
他一點都不吃醋,他很羨慕已經月兌離苦海的「先烈」們,他完全了解他們為何阻止她。
看來她是很好養的那種人,什麼都吃,才會嘗不出自己的手藝好壞,可現在她正期盼的看著他,他若不吃,豈不傷她的心?
他牙一咬,埋頭猛吃。
「等等吃完飯,你先回去吧,我下午還要寫稿,晚上再一起吃飯。對了,我最近踫到怪事,有讀者寄信給我,可是……」熊沂蓓一面吃一面說,忽然發現男友吃飯的速度像打仗,他一口菜就配掉半碗飯,瞬間就碗底朝天,然後放下碗筷,顯然沒有再來一碗的。
她癟嘴。「你不喜歡我做的菜?」
太明顯了,桌上的菜幾乎原封未動。
「呃,有點不合胃口……」他婉轉的解釋。
「不合也要吃啊!」她將筷子往桌上一拍。「小說里,不管女主角做菜多難吃,男主角都會吃光光,這是男主角的基本技能欸!」
「我覺得這個情節太假了。」
「哪里假?這情節是很有深度的,女主角用心做菜,即使她的手藝這麼爛,男主角依然把菜吃光,因為他品嘗的不只是菜肴的好壞,而是女主角的愛啊!」她一臉夢幻向往,用力強調。「你懂嗎?這是‘愛’,‘愛’啊!你不覺得這個情節讓人非常感動嗎?」
他只覺得胃痛,哄她︰「對不起,我真的吃不下,我也舍不得你這麼辛苦,弄得全身油煙味,下回我們出門吃,你不必在廚房里忙碌……」
「吼,你有沒有听懂?重點不是我的辛苦,是你要吃我做的菜,男主角都是這樣的!」
他快沒轍了。「即使男主角覺得他的味蕾被謀殺,他也非吃不可嗎?」
「當然啊!男主角沒有味蕾沒關系,沒有女主角的愛絕對不行!」
「……好吧。」他輸了,被她說服,要是他吃她做的菜意義有這麼重大,他願意忍耐這一回。
他苦著臉,重新拿起碗筷,準備讓他的味蕾再下一回地獄。
她卻按住他的手,笑了。「算了啦,我是跟你開玩笑的,你不想吃就別勉強。」看他很認真的傷腦筋,很老實的配合,好可愛啊。
辛苦下廚的成果不受歡迎,她難免有點難過,但小說歸小說,夢幻的情節無法在現實中實現,她不會鑽牛角尖,認為他無法為她忍受不喜歡的食物,就是不愛她,每個人口味不同嘛。
他松口氣。「可是,剩這麼多菜,怎麼辦?」
「我自己慢慢吃,吃不完留著當下一餐。我煮飯給你吃,是因為以為這樣做會讓你高興,要是你不吃會比較開心,那就別吃吧,在旁邊陪我就好。」她模模他的臉,微笑道︰「剛才嚇到你了哦?我只是跟你鬧著玩啦。」
他怔望著她淘氣的神情與體貼的微笑,她做飯是好意,他不吃也並非惡意,她了解,也不勉強他,很自然的包容彼此的差異,而他也很自然的更喜歡她了。他們都各讓一步,反而更加親密。
他也微笑,模模她含笑的臉頰,忍不住想對她更好。「改天,換我下廚煮給你吃。我很會做菜。」他愛吃也愛煮,平日還要負責父親和自己的三餐,常開伙,早已練就好廚藝。
「你現在是在刺激我嗎?」她白他一眼。
「我是在計劃要好好疼你。」他捏捏她柔軟臉頰。「讓你見識見識,新好男人的手藝好到什麼地步。」
「你又在自戀了。」她哈哈笑,繼續剛才的話題。「你記不記得我之前跟你說過,我收到很多讀者的信?發生怪事了,我寫的回信,全部被退回來了。」
「為什麼?」他順口問,口氣有點心虛。
「因為無法投遞。不止是一封,幾乎全部都無法投遞,通通被退回來,我還以為郵局效率這麼差,打電話去問,你知道郵局人員怎麼說嗎?」
「怎麼說?」
「她說地址都是假的!」她睜大眼,不可思議的說︰「一般讀者希望收到作者的回信,都會寫上自己的住址,若是不想收到回信,不要寫就好啦,為何要寫假地址?而且一、兩個人這樣做就算了,十幾個讀者都這樣做,太奇怪了。」
「嗯,是很奇怪,那你打算怎麼辦?要追查嗎?」他微冒冷汗。
「查不到的,郵局小姐說,掛號信會要求寄件人留電話,才能找得到人,這些都是平信,無從查起。」她越想越覺得毛毛的。「到底是誰這樣做?會不會像電影上演的那種瘋狂粉絲,先是寄信給喜歡的作家,後來就是寄子彈或斷掉的手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