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吧!「阿達」!
這本書寶寶可以上架,真是可喜可賀,感動萬分呀~~
為什麼米樂要感動成這樣,甚至還寫在序里?那是有原因滴。
因為第一次的大綱被退了,再加上前一本的稿子被退,米樂頓時癱軟在床上,腦袋空空如也。
晚上,看電視新聞報導,國內的失業率攀升,有多少人找不到工作,又有多少人搶一份工作,米樂一驚,頓時從椅子上跳了起來,沖出門,跑到住家附近的租書店,抱了一堆漫畫回家,既然腦袋空了,就給他補強!
米樂不擅長理財,外加過了兩、三年「阿達」的日子,深刻感受到沒有工作就沒有摳摳,因此雖然退稿有著「小小」的打擊,但,還是馬上得給他振作起來,賺錢很重要。(目前某電視台回放了韓劇「沖吧!阿達」,老實說這個劇名還滿適合拿來用在米樂身上,沖吧!「阿達」!呵呵呵。^_^)
請原諒米樂這次的序簡短了點。(還真是有點少,下次會寫多一點。)
因為賺錢很重要,賺錢真的很重要,因此米樂要認真賺摳摳。
靶謝各位讀者大大看米樂的書,請繼續支持米樂,加油!
楔子
于季昂走進大宅,看見父母親坐在客廳里,卻少了平日喊著「兒子,你回來了」的熱情,臉上神情異常嚴肅。
俊美的臉上露出一抹輕笑,他走了過去。「不是說很久沒有和我這個兒子一起吃飯怎麼我覺得二位看起來像是要公審犯人似的。」那個犯人是他?
于母看了眼兒子。「坐下,我和你爸就是要公審你。」
還真的要公審他?肯定又為了那件事。
果然,他一坐下,二老便開口—
「季昂,你說,你到底還要讓我和你爸爸等多久?」于母問。
「我身體不好,你竟然這樣一直辜負我們的期盼。」于父接力。
「養兒不孝,就是這種情形,都三十好幾了,還不結婚生子?我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能見到我可愛的孫子呀!」于母傷心捶心肝。
「我真對不起于家的祖先。」于父難過搖著頭。
老實說,他爸媽的演技還不錯,于季昂忍不住訕笑了聲,惹來二老的怒瞪後,他只能無辜舉雙手,豎白旗。
那個三十好幾听起來似乎年紀很大,但他也不過才三十二歲;至于他父親的身體,兩年前的小中風,經過這幾年的復健,健康狀況還不錯,這是上個星期他打電話,父親的復健醫生說的。
「你李叔的女兒,說對人家沒感覺,隔壁的心貝,你又說當妹妹,我都不知道該介紹什麼樣的對象給你了,我看隨便好了,你就隨便挑一個。」
「隨便挑一個?」于季昂有著疑惑。
「對,看是在大馬路遇上的還是公司的女職員,隨便。」
「真的隨便我?」
「當然。」于家父母同時點頭。
「真的這麼隨便啊!」他瞄到長方矮桌上的一本雜志,指著封面上的人。「就是她了,我決定追她,可以嗎?」
「可以,當然可以。」于母開心的笑著,態度一百八十度轉變。「兒子,媽知道你要回家吃飯,特地做了你愛吃的洋蔥肉卷。」
「季昂,我們去吃飯吧!」于父也上前,一家和樂的走向飯廳,彷佛剛剛的逼婚不曾發生。
于家夫婦高興的交換眼神,沒想到事情這麼快就解決了,看樣子,也許年底他們就可以抱孫了。
第1章(1)
「何總監,不好意思,因為總經理正在接听國際電話,因此請您先在會客室坐一下,總經理待會兒就過來了。」
在翔宇建設公司里,總經理的女秘書帶領來訪的天一廣告創意總監何千儀進入會客室。
「我知道了,謝謝。」何千儀打開公文包,拿出新的廣告企劃,上次被打回票,希望這次討論順利。
一會兒,女秘書為她送上一杯熱咖啡,然後看見她手上拿的原子筆,「何總監,你的筆好漂亮,看起來好像是進口筆,應該很貴吧?」
「我不知道多少錢,是我弟弟送給我的,我也很喜歡。」復古華麗風格的銀制原子筆,她第一眼見到就很喜歡,這是她弟弟的同事到英國旅游,買回來送給他的禮物,然後她弟弟轉送給她。
女秘書開心的模了模很特別的銀制原子筆後,才離開。
約莫過了十分鐘,會客室里仍然只有她一個人,看來于大總經理還真是忙,她輕吐了口氣,起身,走向窗戶。
不愧是台灣數一數二的大建設公司,不只位在黃金地段,而且視野很好,因為附近沒有比翔宇建設更高的辦公大樓,一眼看過去,幾乎可以看見半個大台北市區。
那個男人不只愛住斑樓,連辦公室也在最高樓層,還真是高樓的愛好者,到底為什麼會這麼喜歡高的地方呢?
想到自己居然還記得那男人的喜好,何千儀不禁敲了下自己的腦袋。
以為早都忘記了,不該記得的。
以為回來台灣後,再也不會見面,現在卻因為工作而又得重逢。
為什麼她又會和不想再見到的男人有所接觸,原因得從兩個星期前說起——
那天下午,她從外地跟拍廣告回公司,一進公司,發現辦公室里大家笑得很開心,而且嚷著要徐經理請大家吃東西,一問才知道,徐經理談成了翔宇建設興建中、位于信義區豪宅廣告的案子,並已經簽回了上億元的廣告肥約。
和翔宇建設合作?她既震驚又訝異,翔宇建設是于季昂的公司。
于季昂,一個她不想再想起,甚至不想再見面的男人。
兩年前他從美國回來台灣繼承家業,記得當時新聞媒體不斷報導,因為他是世界知名建築大師湯.史密斯的唯一徒弟,在國際間擁有不小的知名度。
她一向不問業務部跑什麼案子,但她作夢也沒想到翔宇建設會跟他們公司有關聯,就她所知,翔宇建設一向只和美商的大廣告公司合作,沒想到這次居然會找本土的廣告公司。
雖然極其不願意再和那個男人有所接觸,只是听著大家興奮喊著要打電話訂包廂,連續攤地點也都決定了,她不想壞了辦公室開心的氣氛,再加上合約已經簽了,就算她想說不,也沒有辦法,更何況大家並不曉得她和那個男人的關系。
既然無法改變簽約事實,她也不可能放棄多年來的事業,只好拋開私人情緒,將對方視為一般客戶,努力告訴自己這只是工作,其它不用多想。
其實她曾想過,于季昂到底知不知道她是天一廣告的創意總監,不過徐經理說過,他是和翔宇建設的丁氨總洽談,丁氨總因為她之前爆紅的汽車廣告而決定和天一合作。
真的是這樣嗎?
她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麼樣的答案,然而會覺得納悶也是理所當然,畢竟七年前他們在美國離婚之後,之後就不再有所聯系。
沒錯,于季昂是她的前夫。
當年在美國留學的她,和于季昂認識不到三個月就結婚,好笑的是,他們的婚姻也不到三個月就玩完,就跟辦家家酒沒兩樣。
回到台灣後,她並沒有刻意隱瞞自己有過一次婚姻的事,只是短暫的婚姻沒有什麼好說的,又或許是下意識,她想忘了與他有關的一切,當然也不太會主動提起。
因為那段回憶曾深深傷了她的心,這些年她靠著大量的工作,來撫平內心的傷痛,卻沒想到,會和他因為工作的關系而再度見面。
不過也不只是她想忘了,于季昂不也如此?不是有多本雜志封他為台灣最有身價的黃金單身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