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麻省念高分子化學,拿到博士學位才就業。」容楷元自我介紹起來。這倒方便,我根本不知道從何問起。
「失敬失敬,原來是高材生。」
「不敢當,不知道大小姐念的學校是……」
「馬里蘭大學,靠近紐約。」
很顯然,這位容楷元先生也不擅交際,所以兩個人對話了半天皆在打高空。
我偷眼看父親,他倒很沉得住氣,一直微笑著听我們說話。
按捺不住的是母親,她心急地插嘴︰「容先生家里有哪些人?」
「父、母,還有一個妹妹。」
母親的臉暗了一下。我想她是這麼想︰公婆倒還可,就是怕小泵難纏。
容楷元又補充︰「不過妹妹幾個月前已經嫁到澳洲,所以我連忙申請回來,以便照顧老人家。算算我出去念書已經有五、六年不在父母身邊,真是不孝。」
母親的臉色又一瞬間亮起來。
絆腳石已清除,前途大好,加他十分。
真有趣,我完全能猜出母親的心思。
「真難得,這個年代的年輕人沒幾個孝順,一出了去就不知道回來,丟著父母在老家不聞不問。」
母親滿意的點頭稱贊,我卻不依的環住她手臂,頭靠在她肩上。
「媽咪,我可是一畢業就收拾包包回來了。」
「你啊!你是嬌生慣養吃不了苦,能回來還不快馬加鞭、收拾行囊回來當千金小姐。你們啊,都給你爸爸寵壞了。」
母親抬起頭來跟父親相視一笑。
啊!走過如此漫長的人生,他們依然相愛,每次看見他們,我就堅信人間擁有至死不渝的愛。
「不寵女兒寵誰?」
「寵老婆啊!」
「老婆才是寵過頭了,再寵下去只怕買蘇格蘭古堡也滿足不了老婆胃口,你還要什麼?地中海的小島?」
瞧!都快六十歲的人,居然臉不紅氣不喘的說出這些話來。
我掩著唇笑,一抬眼,才發現那個男人也露出欣羨的表情。
他叫什麼來著?一轉眼我已經忘了。
那又如何?這人在我的人生當中足可以排進無聊那一類。
出身小康家庭,一帆風順地念完大學、當兵、出去,拿到學位後正巧在當地找到肥缺。他的人生不用十分鐘就可以說完。
他的人生沒有意外,所有事件都經過他的設計與安排,一步一步的往上爬,即使偶爾有挫折,也絕對不會讓他一敗涂地。
多悶!這樣的人生我已經走過一遍,如果跟他在—起,我可以預測接下來的四十年會怎麼度過。
住華屋、著錦衣,每年出去度假兩到三次,其中不包括因為購物而到鄰近國家的必要行程;可能生兩、三個小孩,一個個養成千金小姐或少爺。
我無聊的打個呵欠。多恐怖!我已經看透了我的一生。
「曉月,跟人家聊聊天啊。」
「聊什麼?」我賴皮的繼續賴在母親肩膀上。
「聊聊你們的人生、未來之類的。」
「那有什麼好聊的?我的人生沒有意外,就算明天在床上暴斃,我也可以預料我的葬禮是什麼模樣。」我笑起來,想起剛剛在我腦中閃過的未來,克制不住地抖動肩膀。
「你這孩子,真瘋了,在楷元面前也這麼放肆。」媽媽嘴巴上罵我,卻沒有將我推開的意思,她向對面的容楷元笑︰「楷元,曉月就是這副愛撒嬌的個性,又有點任性,你叫她向東走她就絕對往西,以後你可要多包容她。」
「伯母,這當然。」容楷元微笑,他正看著我,臉上有坦然的笑容。
才見第一眼就迫不及待地做出承諾,我格外對他反感起來。除非他對我一見鐘情,否則他也不過只是一個希冀平步青雲的男人,我就算多一條胳膊,他也會包容;誰叫我家有錢。
我瞪他一眼,他也瞧見了,卻不以為意地繼續對我笑。
天啊!爸媽到底從哪邊找來這男人?輕佻隨便,眼神盯著人不肯放開。
我比較起今天早上那個堅定傲然的眼光,心中一陣黯然。我的生活太過平淡無奇,所以那危險的光芒有一種不可抗拒的吸引力。
飛蛾撲火說不定就是如此;生活太過慘澹,所以寧可死在那一堆火光當中,至死無悔。
第二章
那張一直被我藏在口袋、不時伸手進去捏緊的白紙,在我再度拿出來之時已經滿是縐褶。
趴在床上,我把紙攤開,看上面龍飛鳳舞的藝術家字跡。
蘇承先,這是他的名字。
我有一些些失望;他的名字並不特殊,比今晚見到的容楷元還平凡。
承先啟後,又是一個套著現成字樣取成的名字。
媽媽跟女佣一起進來,女佣走進更衣室,將送洗回來的衣服一件件掛上,而媽媽看著我笑。
「曉月,你覺得容楷元怎樣?」
「什麼怎樣?」我偷偷的把紙條塞在枕頭底下,藏著秘密的感覺讓我的嘴角彎起來,罪惡感與刺激交雜。
「有什麼感覺不感覺的?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大家坐在一桌吃販已經是修了十幾年的緣分,要進一步請再修行百年。那人連說話都不會,只會瞧著我拼命笑,說多討厭就有多討厭。」
「你這孩子,討厭見生人的個性不改,這輩子要怎麼過下去?總不能不嫁人吧?我看容楷元個性不錯,學歷、家世都不錯,你再考慮看看。」
母親前腳剛走,曉雪後腳就踏了進來。亮片上衣,配上一條破了幾個洞、褲腳拉著須的牛仔褲;如果不說,還不知道哪條道上的古惑女混進來。我不認同的搖搖頭,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絕對是被那個小混混傳染的。
「大姐,你今天去相親?」她一坐上我的床,眼楮咕溜溜的轉。
「人嘛,總需要繁衍的,人類之生命在延續宇宙繼起之生命。」我往床上一倒,側身看她,眼楮眯眯笑。「咦?你今天在家?沒跟那……那男的出去?」
對于那小流氓,我老是想不出形容詞,絞盡腦汁之後,只能用「那男的」來代替。
「總要在家做做樣子吧。爸、媽雖然不管我,但太常出去了,他們又不是笨蛋,總會起疑心,現在玩得正高興,不想他們打壞了我的興致。」談戀愛被小妹說得像游戲,我不喜歡她的態度。
「曉雪,別見一個換一個,愛情要長久經營,做出了選擇就要好好維持下去。」
「大姐,你那什麼二十世紀的觀念啊?愛情是需要比較的,趁年輕有本錢,當然要精挑細選;人就活這短短數十年,誰要花時間精力去經營一個不適合自己的男人?、等到發現那男人已經無藥可救,自己又已經老得沒錢釣下一個,那多吃虧?只要眼光準,下一個男人會更好,沒听過嗎?」曉雪不在乎的說,那神氣、那語調都十足任性,偏偏她的一張臉俏皮又可愛,教人難以對她生氣。
「對對對,你說的都對,反正怎麼都好,你就是不要把那男的往家里帶,省得爸媽發飆。」
「是,我知道!其實,他也沒那麼糟糕啦……你們個個都狗眼看人低……」曉雪嘟囔著走出去。
情人眼里出西施,她當然覺得自己的男友好;但據我所知,那男人不過在一家小餐廳當服務生,晚上去上夜校,離爸媽的標準就像地球與人馬座的距離,起碼有幾百萬光年。我搖搖頭,伸手又把那張白紙掏出來。
餅幾天去找表姐吧!介紹這個男人給她,讓她看一看這個蘇承先的作品。
那樣一個有孤高氣質的男人,我很想知道他的作品會是何種感覺。
***
住山上有一個好處——空氣清新冰冷;盛夏中,即使冷氣停了,我依然蒙頭大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