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呀好正點 第16頁

回過頭,赫然發現這小子竟然眼角噙著淚。

「不會吧,又不是生離死別,哭什麼?」

「老大和她……」

「你現在才知道?我老早看出來了,你真不是普通的遲鈍哩。」這小子只有打架厲害,神經則大條得很。

「不是的,我是沒想到原來老大是女的,打擊太大了。」

方皓一張俊臉差點沒歪掉。「你在胡說什麼?」

「不是嗎,他說要成為真正的男人,這表示他……他的內心一直是女人。」

這小子不只神經很大條,還是個國文造詣很爛的白痴。方皓只差沒一拳給他,有這種四肢發達、頭腦簡單的朋友真丟臉。

「喂?怎麼了?我說得不對嗎?」蕭震武跟在他身後,急急地追問︰「老大走了,我們怎麼辦?」

「當然是休學。」

「啊?你也要休學?為什麼?」

「因為我也決定不當不良少年了,你也辭了吧。」

「不當不良少年?那要當什麼?」蕭震武一頭霧水地問。

「改當菁英份子,而當菁英份子最快的方式,就是和過去劃清界線,去國外留學,懂嗎?」

好象很有道理,雖然他不太明白,不過既然老大走了,方皓也要走,他當然也跟著一起走嘍!

「好!就听你的,當個打遍天下無敵手的菁英份子!」

方皓露齒一笑,勾著好兄弟的脖子,一塊去訓導處拿休學申請書去。

第七章

中原標準時間十一點正,微風吹開了窗簾,讓窗外的陽光灑進,一圈圈的金光點點落在床上那張粉女敕的嬌顏上。

床上人兒感受到刺眼的光線,輕吟出聲,不耐地翻了個身,蓋在曼抄身軀上的薄毯就這麼滑到地板上,露出了大半春光。

不敵陽光刺眼,那一對惺忪睡眼不情願地睜開,半夢半醒地瞄著牆角一堆殘骸,很眼熟,看起來有點像她昨天才新買的鬧鐘……

「我的天!」床上的人兒驚叫一聲,立即彈跳起來,俐落的身手與前一刻慵懶如貓咪的嬌態判若兩人,穿衣、洗臉、刷牙、梳頭,盡在粗魯的動作中完成。

梳妝台鏡子里,映照出她嬌滴滴的臉蛋,七分醒的大眼楮顧盼迷人,總是閃著迷糊又可愛的光芒,誰會相信依然白泡泡、幼咪咪的她,已經二十九歲了。

「要死了!快趕不及婚禮啦!」汪采湘抓了皮包,便往門口沖出去,立刻攔了一部計程車。「碧晶飯店,謝謝。」

她從皮包里翻出隨身鏡子,從來就不喜歡化妝,所以粉餅或眼影之類的就免了,補了個亮粉色的口紅,便大功告成了。

今日是文俊扮哥結婚的大喜之日,要是錯過了,老爸老媽不把她罵死才怪,文俊扮哥也會抱怨。

她和大自己五歲的文俊扮哥自幼便是感情很好的鄰居,爸媽就她這麼個女兒,自然也將文俊扮哥當成自己的兒子般疼愛,今日他的婚禮等于是兩家的大事,爸媽昨兒個便北上投宿在飯店,知道她有賴床的習慣,所以也勸她一塊住,但她寧願睡在自己的小窩,比較舒適。

新娘子是文俊扮哥大學時期的學妹,她見過一次,眉清目秀、文文靜靜的,配文俊扮哥剛好。

計程車駛入市區後便緩慢下來,台北市很少有不塞車的時候,尤其是周休二日,她觀察了下路況,再瞄瞄手表,飯店就在兩個紅綠燈之後,但時間也迫在眉睫,所以她決定實行備用方案,直接請司機停到路邊,付了錢後便下車。

所謂備用方案便是——沖!

她對自己的腳力很有信心,賴床賴久了,跑步的速度也會變快,這是多年來訓煉的成果,即使穿著高跟鞋亦不受影響。

一路沖到了飯店,正好趕上婚禮,她用最快的速度整理儀容,撥順凌亂的秀發以湮滅睡太晚而火速沖來的證據。布置華麗的喜宴上,兩位新人才剛剛就定位,她也是,不著痕跡地在老媽旁邊坐下。

汪母白了女兒一眼,低斥道︰「又睡過頭了?」

「才不,是打扮花了點時間,媽,您今天真美耶!」她甜甜地笑道,意圖粉飾太平地轉移老媽的注意力,最好的方式就是贊美她。

「油嘴。」沒有女人不喜歡別人贊美她年輕美麗的,汪母雖表面上叨念她,心下還是很高興,忍不住向女兒炫耀自己昨天去百貨公司瞎拼的戰利品。「瞧我這首飾和身上的行頭,都是去世紀百貨公司買的,逛了一整天哩,回去可以向張太太、李嫂子她們炫耀,肯定讓她們羨慕死我了!」

母親口中的世紀百貨公司,是上個月才開幕、位于大台北信義商圈中心的商場大樓,外觀獨特的建築及創新前衛的內部設計,曾引起電視媒體爭相報導;除此之外,它最受到矚目的就是引進三百多種國內業者未曾代理的服飾精品,專家預測,世紀百貨公司大膽的創舉將帶領起東亞一股流行風。

開幕當天萬頭攢動、盛況空前,而汪采湘因為一來沒有趕流行的興趣,二來討厭人擠人,所以在家里睡大頭覺。

「爸呢?」

「幫王伯伯他們當總招待,不知忙到哪兒去,喔有了,在對面。」

汪采湘尋到爸爸的身影,朝他揮了下手,便和媽媽兩人一塊在位子上靜靜觀禮。

台上的主婚人向賓客介紹兩位新人的家世背景,以及如何認識、結緣到決定廝守終生的過程,台下的人則頻頻打量這對璧人。

文俊扮哥身著一襲白色西裝,里頭配上暗紅色的襯衫,形成強烈的對比,將斯文爾雅的氣度及修長的身材襯托得更為出色。采湘觀察到婚禮上有不少年輕女子對新郎露出欣賞的目光,同時惋惜又少了一個單身好男人,她了解那感覺,一如六年前自己的心境。

文俊扮哥曾是她少女時期築夢的白馬王子,也是她成年後傾慕的對象,但現在……

望著禮壇上儒雅斯文、渾身氣度不凡的他,汪釆湘心中竟沒有可惜跟遺憾,只有祝福。

王母看著從小和女兒一起長大的文俊,不禁嘆了口氣。「條件這麼好的對象,你怎麼會放過?可惜哪!」

汪采湘低聲提醒︰「小聲點,會被人听到的。」

「如果可以挽回這個局面,媽願意更大聲點。」

母親的話讓她哭笑不得。是呀,任何人知道她曾經拒絕這麼好條件的男人,必然會指責她不知滿足,甚至還會罵她頭殼壞掉了。

她相信文俊扮哥絕對會是個好丈夫,如此英俊、溫柔體貼、前途光明,並且成熟穩重,幾乎快絕種的好男人,舉凡正常的女人都不會放過。但是她放棄了,婉拒了他的示愛,連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即使目送他牽著其它女人的手,一樣心如止水。

也許,就是這種心如止水的感覺令她猛然覺醒,與文俊扮哥相處多年,他的目光不會使她心慌意亂,他的眼神不曾在她心湖里掀起驚濤駭浪,不像那個人……看她的眼神熱情似火,視線無時無刻不鎖住她,即使背對著,也恍若感覺得到兩道火在燒灼著背部,顯示他是如此渴望地想要她。

扁是想,身子便不由自主地發熱,覺得呼吸困難、魂不守舍,內心嘗到的甜美滋味,是文俊扮哥不曾讓她感受到的。

是貪嗎?或許吧,她貪著一份刻骨銘心的愛戀,所以才會到現在二十九歲了,芳心依然不曾屬于過誰。

當然,目前也有幾個條件不錯的男人在追求她,但就是少了一種感覺。

婚禮儀式結束,便是喜宴的開始,眾賓客直接入席,山珍海味大快朵頤一番,動作太慢可就太對不起送出去的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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