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戀愛 第29頁

我愣了一下,說了聲「謝謝」,我需要的或許不是這面紙,而是一點人情溫暖吧!

于是,在不知感傷個啥勁的那一天,留下了這片段感動的回憶。

平常我就常上PTT看看年輕人都在做啥,談啥,最近迷上一個新版,叫做「贈送版」。

基于歐巴桑喜愛免費贈品的本質,幾乎每篇發文我都會看,某天看到有人要送汽車旅館的優待券,而且要送的人離我家很近,而且使用期限就快到了,這、這怎能浪費呢?

我要、我要、我真的好想要(噘嘴哀求地說),可是……我、沒、有、男、朋、友。

靠!貪小便宜的歐巴桑搥胸頓足中。為什麼要讓我知道這件好事,卻又沒機會派上用場啊?

為了汽車旅館的優待券,也許我該立下雄心大志,在使用期限之前交個男朋友吧!

餅沒幾天,居然給我看到有人要送,因為她男友嫌尺寸太大,不合用!(我都不知有分尺寸,我實在太不食人間煙火啦……)

忍不住跳著說、抱胸說、踢腿說︰我要、我要、我真的好想要(咬牙切齒地說)!可是……我、沒、有、男、朋、友。(峰回路轉,還是走回原地,蹲在陰暗角落畫圈圈……)

為了使用那十二個免費而且大尺寸的,我該怎麼辦才好?快飛奔到街上作問卷調查吧!

先生,請問你是用大尺寸的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請問你現在單身沒有亂搞曖昧嗎?如果答案還是肯定的,請問你願不願意做我第X任男朋友?我這邊有汽車旅館的優待券和免費的喔!

神經病!幻想終止,寫稿去。

「當你孤單,你會想起誰?」這是最近一首流行歌的歌詞。

我思考了一下,當我孤單時,我似乎想不起任何人,我不一定需要誰的陪伴,或听到誰的聲音,沒什麼不可取代的對象。我是有喜歡的人,但他不在身旁也沒關系,只是喜歡卻不必怎樣。

所以答案是︰我心中寶座上沒有人坐,當我孤單我誰也不想,只有秋風,吹過我那空洞的心。

咻,咻,好涼啊~~

難得爸媽都不在,家里只有我一個人,度過這個秋天的晚上。

搬回家以後,我獨處的機會不多,怎麼說也有老爸或老媽陪著,幾乎忘了過去八年多,我大多都是自己生活的,當然,有交男朋友的時候可能例外。

這讓我想到在香港那六個夜晚,除了第一夜有兩位朋友陪我,其他的五個夜晚,我獨自住在那出租公寓內,看著窗外燈光,听著車輪轉動,逐漸沈入夢鄉。

那是種奇妙的感覺,自己一個人面對這世界,格外清楚格外深刻,正適合聆听自己的心。

我多情、濫情,就是無法專情。

不喜歡寂寞,不可能甘願,三十幾歲了還愛玩游戲,因為好奇或好勝,繼續招蜂引蝶,這樣一個愛過太多次的女人,還能怎樣呢?

收集男人,不同星座、不同工作、不同體型、不同喜好,是我認識這世界的一種方法。

原來有人是這樣的啊!常常我會這麼想,帶著新鮮好玩的心情,把一個男人的靈魂打開來,滿足了好奇,度過了熱戀,有種東西開始過期腐敗。

狩獵的過程真正有趣,想象是最棒的興奮劑,等待是的最高潮,如果嘗到了滋味,反例若有所頭,再甜的東西也吃不了太多,膩口之後變得麻木,曾經打開的感官都關閉了,這時只有暫別片刻,甚或是永別,才能在記憶中找到芳香。

愛情,等待是焦灼的關,回憶是隱約的香。唯有在戀愛之中,我反而沒有戀愛過。

明知他不會回來,我卻離不開。

嗯,好煽情的兩句話。

談戀愛是我的正職,寫愛情小說是我的副業。

嗯,能說出這種話的人,應該不是普通人吧!

昂貴、可上網、可錄音、有拍照功能的手機,如果沒有他打來電話,又有什麼意義?

黑白,過時、破玻舊舊的手機,如果有他常打來電話,就是全世界最珍貴的手機。

「我要妳。」

「啊?你咬我?」

「我想擁有妳。」

「什麼?你想要咬我?」

情人之間的雞同鴨講,可笑又甜蜜,現在回想起來,當時我正在愛,只是今天才明白。

最近桃花真的很旺,我的老天,分身乏術。

柄外的D知道我的相機掉了,便訂了一台寄給我,這麼大的禮。

已分手的B,買了新的機車,便把舊的機車送給我,因為以前我說過,想給我媽一台中古機車。

苞W說要放棄,他便跑來我家樓下等待,沒送什麼,我卻為此心跳。

B要給我一台中古機車,我想叫W陪我去牽車,到時見面他們就可以聊聊,其實他們本來也算有點認識的,說起我的壞話應該很自然。

所以我收集了B&W,可惜開的不是BMW呢!

好,我承認我是白痴。

我到底愛過誰?我都說不出來,是否很可笑?

曾經心跳加速,而後緩緩平靜,彷佛什喚也沒發生過,我可能跟幾個人相遇了、離散了,終于還是一個人走路、一個人回家,偶爾抬頭看天上的月亮,只有它一直目送我的背影。

若說生命是一連串不停的選擇,我想我選擇了一條單行道,通往一個未知的目標,旅伴們來了又走,沿途風景只有我最明了。

餅了三十歲後,讓我感慨的事,即使會有,也是屬于人心難測、世事無常之類的,很少有什麼戀愛的感傷了。

某天下午,我在圖書館看書,發現一個名字,是我以前暗戀過的人,恨偶然的出現在某平面媒體上。

一時之間我思緒紛亂、心跳加速,不知如何形容這感覺,往事如浪打在心頭,一波一波無法平息,雖然我不曾對他表白,但他以某種無可取代的形式,存在于我戀愛的記事本上。

謝謝他,很難得的,讓我又回到小女孩的浪漫情懷,那時我還寫詩,寫給我的戀慕,以及我的青春。

午後,廣播放出一首英文歌,我跟著哼了幾句,那是我曾熟悉的一首歌。

接著日說,這是十五年前的冠軍曲。

什麼?我一听驚到,原來十五年就這麼過去啦?我才听一首歌的功夫,悠悠年華已似水流。

還記得那天,大學同學問我說︰「好像我們昨晚才去pub買醉尋歡,那年才十九、二十歲,怎麼一下就變成三十好幾的中年人了?」

「是啊~~」我一邊笑一邊感慨。「一夜長大,一夜變老,這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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