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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穿著白毛衣的短發女生,吸引了他的全部注意力——對方浩軍來說,這是從來沒有過的情形。
笑起來有點男孩子氣,但卻不會讓人感覺粗魯,反而有種瀟灑。
眉宇之間有點頑皮的昧道。
她跟那個應該是老板的人在吧台邊的高腳椅上說說笑笑,他皺著眉毛的臉看起來不是很高興,但她很顯然的不太放在心上,對她來說,調酒以及蛋糕似乎比同居人重要多了。
同居人……
方法軍突然想起那個辣妹服務生說的話,「她不是我們老板的女朋友,他們只是住在一起而已。」
然後,另外一位穿著黑色長靴的女子進來了,三言兩語,一下就跟老板吵了起來。
白毛衣女生不是害怕,也不是高興,反而像……看到土狼的幼狐。
原本笑意盎然的臉此時有種討饒的感覺,不只她,連帶酒保以及剛才替他們服務的辣妹都是同一號表情,而其他幾個外場人員甚至采取繞遠路的方式遞單子,有志一同的避開了爆炸點。
白毛衣與黑長靴……
「浩軍,你今喝怎麼了,心不在焉的耶。」陳倩倩一臉奇怪,「不舒服嗎?可是剛剛離開吃尾牙飯店的時候都還好好的啊。」
方浩軍當然不可能告訴她自己好像個女人給吸引了,尤其是他一向很鄙視一見鐘情這種事情。
于是,他說了一個很普通的理由,「喝多了吧。」
「剛才尾牙的時候?」
他扯開一記笑容,意思很明顯。
雖然他是BS高級專員兼招牌彩妝師,但工作可不是化化妝、拍拍照片跟廣告就好,他有一定的人際關系,也還有研究項目,而且與其他自居于藝術家的美妝工作者來說,他並不認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是麻煩。
好像,很多人把孤僻與有個性畫上等號。
但其實個性並不是自己塑造的,而是在生活的細節上給人的印象使然,只是很多人不了解這點,一個勁的以不太自然的方式塑造個性。
方浩軍自己是滿喜歡認識新朋友的。
所以在那種宴請各級主管以及相關廠商的場合,他喝了不少,或者說喝了很多也可以。
陳倩倩親眼所見,完全相信,「那要不要早點回去休息?」
方浩軍拉回神思,「也好。」
吳欣宜連忙起身,「我來開車好了。」
「你開我的車送我回家,那你呢?」
「我再叫計程車。」
于是兩人步出了酒吧。
吳欣宜開車很穩,深夜的馬路上,車身平穩的前進中。忽然,下起了一陣雨。
方浩軍開了一點車窗,讓一月的冷風吹進,些微的雨絲打在臉上有種清涼感覺,醒醒腦,也醒醒精神。
雖然他現在仍清楚記得白毛衣女生的一顰一笑,但是只要他回家睡一覺起來,一定什麼都不記得。
因為世界上沒有一見鐘情這回事。
絕對沒有。
第三章
方浩軍是因為刺眼的光線醒過來的。
昨晚直接倒在床上,窗簾沒拉,午後的冬日太陽就這樣大刺刺的穿過落地玻璃窗,然後照在他的臉上。
他一向淺眠,光線刺到眼皮,一下就醒過來。
有點神經質——吳欣宜是這樣說的。
他不否認,淺眠的確算是神經質的一種,而他身上,怕也只有這點符合一般人對于藝術工作者的既定印象了。
梳洗過後,他開車直驅西門町。
「拍攝街頭女性」這種事情雖然可以交由一般職員去做,不過,因為這是第一線的接觸,抓住客層是美妝事業最重要的工作,所以多年他都習慣自己動手。
自己挑選,自己拍攝,從女性的喜好中塑造出可能的流行。
一月底,學生大概都放寒假了,行人步道上多得是少年少女,聲音很大,腳步輕快,方浩軍就站在捷運出口,拿著數位相機對著路過的少女以及年輕女子按下快門。
唔,這個眼影畫得不錯,這個,哇,唇膏顏色太深,再來這個感覺還不壞,滿清新的,這個……昨天晚上在日升酒吧的白毛衣?
方浩軍將目光從數位相機的鏡頭移往捷運出口的樓梯,短發,大眼楮,走起路來有點閑散,臉上有種睡不飽的慵懶感覺。
她今天穿了一件,呃,有點像大學社團的衣服,牛仔褲,球鞋,削瘦的肩膀上背了一只頗有分量的袋子。
她正在上樓梯,而他就倚在扶手旁。
幾秒過後,兩人視線再度對上,像昨晚一模一樣。
不知道她還認不認得他,畢竟他們的「曾經見過」也只有短短幾秒,但是,方浩軍還是不由自主對她點了一下頭。
她揚起眉,頗有意外,「你記得我?」語氣很懷疑。
方浩軍一笑,「你昨天穿著白毛衣。」
她的眉毛挑得更高,「我還以為你昨天喝醉了。」
還以為?
這麼說,她也記得他,這倒是個好現象。
方浩軍的心情不自覺的好了起來,但很快的,他又發現自己居然為了這一點小事高興有點不太尋常。
他對她好像真的有點……特別?
這應該算是特別嗎?
他還是覺得世界上沒有一見鐘情這件事情,但,若說人與人之間有所謂的緣分存在,他倒是不會反駁。
「你背著這麼大的袋子要去哪?」
「去買東西。」她的小臉一沉,「昨天出門前忘了關窗子,雨水打進來,我那些不能浸水的全部浸水了,如果不是為了買那些東西,我才不要這麼一大早起來,眼楮根本睜不開。」
她說話的方式以及表情都讓方浩軍覺得好笑,「現在是下午兩點。」
「對于一個總是睡到下午四點的人來說,一點起床的確是一大早沒錯啊。」看得出來,她很努力為自己的生活型態作解釋,「在我的觀點里,早晚應該是依照個人的生理時鐘來分辨,而不是靠中原標準時間。」
如果是平常,有人這樣對他說,他一定會覺得對方是無可救藥的懶散,但是這些話出自她的口中,他只覺得有趣。
他想,大部分是因為她身上本來就有種悠閑的感覺。
「你在這里干麼?」她眼神移到他手中的數位相機,臉上出現了一絲怪異,「你該不會只拍女生吧?」
她的表情好像在指責他是個似的。
「我是,但跟你想的不一樣。」
她眼神半眯,「你只拍穿著短裙的長腿跟胸部對不對?」
天大的誤會,他看起來像這麼變態的人嗎?對他投懷送抱的人都不知道有多少,他犯得著在西門町拍女生的胸部?
方浩軍劍眉一揚,正想開口的時候,她卻突然笑出來。
「我開玩笑的啦。」她的眼神閃過一絲惡作劇,「我知道你在做什麼。」
「你知道?」
「嗯,貝蒂,就是昨天幫你點酒的那個服務生跟我說你是彩妝師,在流行領域里工作的人到街上拍路人是很正常的,我只是有點,嗯,無聊而已。」她笑笑,雙眼彎彎的看起來非常可愛,「因為平常接觸的人不是很多,我有時候會講些無聊的話,你不要介意喔。」
兩人站在捷運出口處一陣交談,已經引了某些程度的注意。
她不是名人,但他是。
因為沒想到會遇見她,方浩軍只做了普通程度的掩飾,所謂普通程度就是——乍看之下不知道,但多看幾眼就能辨出。
不遠處,已經有幾個女孩子對他的方向投以熱烈的眼光,一邊看,一邊低聲討論,彼此之間還有些小推擠,可以想像她們之間的對話一定是「你去」,「不,你去」,「哎呀,你去啦」。
若是以前,他一定轉頭離開是非地,但是,他想跟她再多說一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