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凱聖的愛情經過長時間的醞釀,比起這位高中生室友,她的愛情簡直像坐新干線一樣勁爆。
日久生情當然是最好的,但她就不是那種會跟人家日久生情的人哪。
「沒辦法不想,但又想不出個結果,心思一直耗,但卻沒個定論。」她自言自語著,「這樣到底算是什麼呢?」
一旁,江日升涼涼的回答,「算愛情啊。笨蛋。」
「我後來又覺得這個理由很薄弱哎。」僑雅捷索性將臉埋在韓凱聖的肩膀上,「感動,可是我連感動的出發點都找不到。」
「哦,說來听听。」
「像我畫漫畫的時候,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讓男主角看到女主角善良的一面,或者是女主角遇到困難,男主角出手相救,這類的,很容易就催化成愛情,可是,我跟方浩軍之間根本什麼都沒有,我不是小白兔,他也不是大英雄,這樣的喜歡,感覺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江日升像是听到什麼笑話似的,笑得非常開心,「你又不是在拍電影,要什麼說服力,喜歡就喜歡,感動就是感動啊,你要在沒有道理的東西里面去找出一個公式,本來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你曾經因為感動喜歡上女生嗎?」
喬雅捷原本只是隨口問問,沒想到老狐狸江日升的臉色卻突然不自然了——同住快一年了,她還是第一次看到他那樣的表情。
正想追問,她的手機正好響起,鈴聲是艾薇兒的Myworld,方浩軍的專屬來電。
喬雅捷猶豫一下才接起來,要趁此機會挖挖江日升的瘡疤,還是跟方浩軍講話?
艾薇兒的歌曲還在響著,「景亮的星星最晚出現,今晚的我沒有心上人。」高高低低的,怎麼听都像是方浩軍在跟她招手。
她抓起手機,一下沖進房間。
☆☆☆
「怎麼了?」他在那頭笑,「聲音听起來這麼喘?」
「因為我剛剛才跑進來。」她在床鋪邊緣坐下,不懂自己的心跳是為了剛才的奔跑,還是這抹相隔遙遠的聲音,「那邊的天氣怎麼樣?」
「比台灣冷,不過還好,反正以前就住在這里了。」方浩軍好听的聲音轉趨溫柔,「你的感冒好點沒?」
嗚,他還記得。
上星期他們約在華納威秀看電影,吃飯時她連打幾個噴嚏,從電影院出來臉頰已經開始潮紅,根據經驗應該是發燒,她覺得去藥局買藥就可以打發,但他卻堅持要找醫生看診才放心。
就近找了診所看醫生,醫生說是感冒,開了藥,打了針,方浩軍送她到捷運站坐車,隔天,他就飛走了。
他離境前的最後一個簡訊是——記得吃藥。
她只吃了兩包就好了,剩藥被丟在抽屜里,也沒想起,好幾天沒有聯絡,她都快忘記自己感冒的事情了,而他居然還記得,被一個人這樣關心,怎麼可能把他當成一個單純的投射對象呢?
「好了。」一感動,聲音就變得有點奇怪,「吃完第二包的時候就好了。」
「真的好了?聲音听起來怪怪的。」
喬雅捷嗯的一聲,「我……有點感動。」她這句話有點不盡詳實,因為她並不只是「有點」而已,而是「很」。
有時候,她會覺得這樣的關系有點討厭。
方浩軍明明就對她很好,任何她說過的雞毛蒜皮他都記得一清二楚,講電話、見面。感覺有點什麼,但卻他連她的手都不牽——即使喬雅捷自詡為時代女性,但終究是個女生,有著莫名其妙的矜持以及小小的自我保護,無論如何沒辦法化被動為主動。
他到底在想什麼?
她喜歡他,但因為還不清楚對方的心意,所以什麼都要斟酌,相較于內心的諸多想法,也只能做出適當的傳達,以及一些小小的暗示。
方浩軍頓了頓,笑,「怎麼把自己講成一個沒人愛的小可憐?」
「我現在是沒人愛啊。」
「跟男朋友分手啦?」
「早就分了,你不是那麼健忘吧?」她好不容易營造出的浪漫被他這句無厘頭的話打得消失無蹤,喬雅捷語氣頹喪,「我們吃烤魷魚那天你才見過的,就是我說其貌不揚,但我以前很喜歡的那個大學學長。」
「我沒听錯吧?」他的語氣雖然禮貌,但听得出來透著某些疑惑,「那是……你的前男友?」
「嗯哼。」
「你上一個男朋友就是他?」
「是啊。」她大感奇怪,「你到底怎麼了?我不是跟你說過嗎,怎麼你好像是第一次听到的那種感覺?」
「因為,」他似乎在考慮著措詞,過一會,才又再度開口,「我听說你跟日升酒吧的老板同居。」
這下,換喬雅捷呆掉了。
啥?她跟江日升同居?跟那個比她大了十歲,明明有女朋友還老念著紐約舊愛的老家伙同居?
江日升哎,她最常拿來做負面教材的人。
她才二十四歲,正值花樣年華,前景可期,干麼要跟那種素行不良的中年男子在一起?
三秒後,她大叫起來,「我跟他同居?我跟他同居?是誰這樣破壞我的行情?告訴我名字,我要……」
等等,難道是因為這樣,方浩軍才會明明就對她很好,卻遲遲沒有對她采取行動嗎?
不為難的愛啊——
如果以他內斂的個性的話,是有可能的。
喬雅捷深吸了一口氣,對著電話筒很清楚的說︰「他是我的室友,不是我的同居男友,我現在是一個人,沒有跟任何人在一起。」
方浩軍回台灣兩年半,每月出差一次已經是例行公事,他習慣了,也從來沒有歸心似箭的感覺,但這一次是例外。
他迫切的想回到台灣。
大約再三個小時,飛機就會降落在台北,三個小時其實不長,合眼一下就到了,但此時的他卻一點睡意都沒有。
人生果然很難預料。
上一次從巴黎參觀珠寶展回台灣時,他還是很堅持過去的生活原則,不喜歡貸款制度,不喜歡使用信用卡,覺得女生蹺二郎腿不太好看,對露背裝很有意見,然後,鄙視一見鐘情。
現在,他依然沒什麼改變,除了最後一項之外。
他一直覺得一見鐘情是件幼稚到無理可說的事情,但是,沒想到愛情本來就沒有道理。
湊巧的第一眼,讓他對喬雅捷印象深刻。
不小心的遇見,讓他們有更接近的機會。
原本以為她有男朋友,不想讓她為難,所以只維持著一個安全的距離——雖然他很明白那樣的紳士不過是一個表象,不過,他喜歡看到她,喜歡听到她的聲音,所以,他可以接受自己在感情面前做一個虛偽的人。
曾經有過幾次,他有種在大街上想牽起她的手的沖動,但畢竟只是一個意念,他,沒有這麼做。
再想,都沒有。
餅去,他都是接受別人給他的心意,喬雅捷是第一個讓他想要對她好的女生,因為愛的不擅長,他能給的只有包容。
像一個朋友,或者,比朋友多一些。
但無論如何,他不想看到她苦惱的樣子,所以始終沒有越過那條安全的界線,很難形容當他從喬雅捷口中听到「我現在是一個人,沒有跟任何人在一起」時的感覺,五味雜陳。
覺得自己有點好笑,但又有一種強烈的高興。
很想馬上回台灣,卻礙于工作的關系,他硬生生又在巴黎待了四天,他想問她,「我們交往好不好?」
那是一句很重要的話,他要當面問她。
飛機降落了。
領了行李,方浩軍一直在想,要怎麼問她比較好?
女生會喜歡驚喜吧?像電影那樣,先想好要說什麼,然後帶她去餐廳,有小提琴,有燭光,還要有花束,他知道喬雅捷喜歡火鶴花,她不喜歡跳舞,沒關系,听听音樂就好——對于一個每天都在制造浪漫的女生來說,他所想的會不會太了無新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