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熙瞪了他一眼,如果可以,她希望永遠不要想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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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熙不知道情況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她在潘才駒面前啊了一聲,然後宮仲儀說他們是舊識,于是,迎新的工作就落在她頭上了。
當著潘才駒的面,她實在也不好意思說那些雞毛蒜皮的過往,只好裝作是意外重逢的故友,驚喜(或說是驚嚇),擁抱,互問對方的近況,你笑咪咪,我也笑盈盈,和樂也融融……
然後潘才駒說︰「既然這樣,就由正熙負責迎新吧。」
卡農書館的迎新並不是一堆人吃吃喝喝之行,而是很簡單的熟悉環境兼兩人吃頓飯。
闢仲儀當下就約了她周末晚上的時間,有外人在場,正熙幾乎沒有拒絕的理由,只好笑著答應了。
「我們可以好好聊一聊。」他別有含意的說。
她不得已介面,「那是當然的。」附上隻果般的甜蜜笑容一個。
不想讓潘才駒覺得她古怪,她只好對他表現出歡迎的樣子。
細細考慮過後,她帶著剛回國的宮仲儀兩兩出現在華納威秀,別誤會,可不是看電影,就是吃飯而已。
會選中華納威秀的美食街,當然就是因為這里夠吵夠熱鬧,尤其是周末,擠滿了學生與情侶,音樂,吆喝,電影預告,吱吱喳喳,在這種環境下,別聊天,埋頭猛吃才是正道。
「原本以為你不會記得我。」
「我也很意外。」嗚,實在不想跟他說話,不過裝死也該有個限度,面對面還假裝沒听到就太沒禮貌了,她那根深蒂固的國民禮儀不準她太過離譜,「我听店長說你在國外住了很久,怎麼會突然想回來?」
見她的回應比自己預期的要好,官仲儀微微一笑,「你已經說出原因了。」
「因為很久沒回來?」
「嗯哼。」
那就別回來了啊,她在心中呼喊。
他的出現會伴隨著那段不甚愉快的回憶。
正熙記得,他曾經約過她,在她還是高中生的時候。
他的表情非常的有自信,但眼神卻帶著玩笑的意味——她是年輕,但不蠢,她看得出來他在約她看電影時,完全沒有喜歡眼前人的感覺,反而比較像是游戲,試探,更甚者,純粹為了證明自己的吸引力。
「看來,你似乎不太想跟我獨處。」官仲儀微微一笑,態度很是愜意,就像口中的「我」是另外一個人。
正熙看了為之氣結,舀起咖哩飯,狠狠的吞下肚子,「當然。」
「我很好相處。」
「那不關我的事。」
「我們是同事,以後會天天見面。」
「我在附設咖啡館,你在圖書部,各有工作,不會常踫到的。」
「卡農說小不小,但說大也不大,要見一個人很容易。」
「要見誰?」正熙拉高音,在發現周遭的人已經開始注意他們之後,勉強放低了音量,「我?」
他沒說話,但臉上的微笑已經說明了一切。
「我沒什麼好看,閣下心意,小女子心領,不過我們沒啥特別關系,不需如此勞神。」
「童正熙,不要這樣劍拔弩張。」
「難道你還想我跳迎賓舞嗎?」不知道為什麼,很多她淡忘的事情在見到他以後逐漸浮上心頭。
她不太喜歡,那種感覺太不好了。
「既然大家要做同事,那我還是先跟你說明白好了。」正熙放下湯匙,雙眼直視著他,「因為你當初約我看電影的眼神好像在施著某種程度的恩惠一樣,高高在上得讓我想掐死你,我到現在還記得那一瞬間爛透的感覺。我可以跟你和平共處,前提是你不要來惹我。」
劈哩啪啦的說完,她長長的吁了一口氣,表情很是痛快,接著拿起湯匙,在嘈雜聲中繼續吃咖哩飯。
爆仲儀輕叩桌面,「童正熙。」
「干麼啦?」
「對不起。」
正熙一怔,正在鏟著餐盤的手突然間停下來。他說對不起?即將成為同事的考古菁英在跟她道歉耶!
他勾起一記微笑,「沒听清楚的話,我可以再說一遍。」
正熙在心中忍不住哇了一聲,是真的,不是幻听。
他說︰對不起。
因為工作關系,她認識了一些經濟上的中堅分子,他們分處于不同的領域,但唯一一樣的就是永遠不低頭。
淑女不說髒話,菁英不說抱歉。
即使他們知道自己錯了,也不願意開口說對不起。
人家都說對不起了,那、那——那就算了吧,得理要饒人,何況,那時她又不是像小白兔般的承受他的捉弄,對于他的孟浪,她也在言詞上小小的修理了他一下,說他適合寧濫勿缺的女生之類的。
正熙笑開了臉,「接受。」
闢仲儀伸出手,「和平了?」
「嗯,和平了。」
第三章
考古最棒的一件事情--面對的都是化學儀器可分析的東西,官仲儀只要有足夠的學識與膽識,便可勝任愉快。
鎮日泡在人骨與破陶瓦片中,他已經許久沒接觸一整群的活人了,這樣說來或許有點恐怖,但事實的確如此。
所幸,大學時期玩樂王的本能還在,沒幾日,官仲儀已將卡農少數員工的個性全模得熟透︰阿福好酒,技安喜歡高爾夫,大雄對火車有特殊喜好,唯一沒有外號的孫佳成是那種在人群中見上一百次也不會有印象的,當然,他也知道這個毫無特色的人約過童正熙。
「他的」童正熙。
如果曾經喜歡過一個人,而她恰好又保有令人動心的特質——恰如其分的自信,偶爾的放松,以及大部分的認真,因為如此,要喚醒過往的心情並不是一件難事。
只不過曾經給她孟浪的印象,所以這次,他要慢慢來,讓自己像個朋友一樣的接近,這對彼此來說都會比較輕松。
至于。
男生的話,就容易多了。
同性別聊天容易,他也沒什麼避諱的話題,除了有次阿福突如其來的「下次去你家玩」給他打了回票之外,余下的,都好商量。
「你不是一個人住嗎?」阿福問。
「我們共用一個客廳。」
「孤僻型的?」
「我想那兩個人不歡迎我帶朋友去。」四兩撥千斤的回答,「畢竟我們要相處很久,所以還是尊重一下對方。」
雖然注重私生活,但他的個性並不孤僻。
不願讓人來訪的原因無他,因為他那兩位名字閃亮的室友,林輝煌與韓凱聖。都是女人,而且都是美人。
難怪小毛離去時的表情十分曖昧,還丟下一些「如果要謝我的話,請我吃頓飯就好了」之類的話才走。
他雖然不是正人君子,但為了避免麻煩,多年來謹守著不吃窩邊草的戒條,而那兩位有著男人名字的大小美女,一個迷糊,一個坦蕩,對于他這突然冒出來的考古人,除了歡迎還是歡迎。
林輝煌是空姐,空姐送了他一個刻有航空公司名稱的杯子。
韓凱聖是學生,學生則送給他一包科學面。
她們兩人愛他的原因跟古文明研究博士的頭街,或者是曾經發表過的論文完全無關,他在沙漠跟雨林的重大功績比不上在這里順手打死一只蟑螂。
「因為啊,」林輝煌拉著長長的音,給了他一記足以顛倒眾生的亮眼笑容,「你又帥又不色啊。」
是啊,他又帥又不色,美女于他如過眼雲煙,想,即使美麗如林輝煌,過了一百年會是怎樣?好一點是一堆骨頭,但比較有可能會是一盆骨灰。
那日,他要出門購置物品,沒排班的林輝煌自動請纓陪伴,一日下來,只見她哀怨萬分的說︰「你好像都沒被我電到。」
闢仲儀簿唇一彎,「我只對死人有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