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能幫大哥找到妹妹,那他的一生就算活得圓滿了吧!
「對了,大哥的妹妹本名叫什麼?」卓然不大記得了,趕緊問一下。
「漢名叫高雪頤,原住民姓名叫夏麗。」
夏麗?還是有人下痢(拉肚子)?梁霞衣走近時只听到最後一句,覺得這兩個字好奇怪,也……好耳熟喔。
奇怪?是在什麼地方听過嗎?真的很熟耶!.
另一邊,由于夫婿去替她端牛女乃,孟紅歌被安置在舒適的沙發上坐著。難得的一個人。
加班完趕回來的孟冠人很自然成為眾兄弟姊妹們包圍的目標,下過手上抱著一人高布女圭女圭的孟冠人很快打發掉所有人,往紅歌的方向走過來。
「送你。生日快樂。」他道。
那是一個可愛的布女圭女圭,而且是仿照她六歲時的長相所做出來的Q版女圭女圭,非常可愛、非常地獨一無二,全世界沒第二個了。
她咬住唇,眼眶濕了。自從三個月前她對他無理的發飆之後,一直懊悔著,也一直想跟大哥道歉。她不該把自己的不幸、挫敗、嫉妒全倒給無辜的大哥去承受。她把他的優秀當成對不起她的原罪,是她太狹隘、太過分了。
「大哥,對不起……」她是……很喜歡很喜歡這個哥哥的。她一直是以有這個了不起的大哥為榮的,身為他唯一的親手足,她多麼驕傲呀!
孟冠人笑了,一貫的俊逸迷人,輕摟住她道︰
「我記得的,是六歲的你,好可愛、好愛跟著我,甜甜叫著『哥哥』。紅歌,你是我妹妹,別說對不起,懂得發脾氣、偶爾撒潑,才是當人家妹妹的本色。這是洛洛與我一同設計的生日禮物,也是賠罪。你說對了,就算你們相愛,也不該由別人來干預自身感情的事,對不起,紅歌。」他道歉。一生風光順遂、吊兒郎當的孟冠人誠心的說出歉意。
「大哥,別……」
「我們接受你的道歉。」耿介桓摟住妻子的腰,並將她帶出別個男人的懷抱。
孟冠人要笑不笑的看著最近讓他很手癢的家伙。
「你接受得很大方嘛。」欠扁的家伙!
「哪里。」外邊解決如何?太久不練筋骨會生銹。
兩個男人很有默契,一個將妻子扶坐在沙發上,另一個揚聲喚道︰
「霞衣,過來陪你美女上司聊聊。」
「喔。」梁霞衣聞不出火藥味,愉快的走過來。但是仍有三分迷惑的心神仍在想著「夏麗」這兩個字。真的很熟耶……
想不起來,真是討厭!
厚!不想了啦。
想想想,忍不住會去想--
然後,時光飛逝、歲月如梭。
咻一下,已經是第二年的四月天。醫院婦產科的眾多新生兒里,其中有一位叫做耿喜柔的小女娃誕生于世。樂壞了好多人,已經確認這位小娃兒將有個備受疼寵的未來。
「哇!好可愛!」十來個人趴在育嬰房外的玻璃上對一個睡眠中的小女圭女圭流口水。
「紅歌真好!真的願意把孩子取名為喜柔耶,我叫靜柔,她叫喜柔,以後可以當好姐妹。」
「那是耿叔取的名字,你別自己攬功。再說孩子以後叫你舅媽或姑姑,不是叫姐姐。」
嘰嘰咕咕,大伙吵成一團。
卓然也趁今天周末偕同女友與趙永新一齊來醫院,主要是想告知大哥最新探听到的消息。
「我想結婚。」卓然想好久了,戒指也早就套進霞衣的手指,但是因為想幫大哥找到妹妹,一切不得不按捺下來,好哀怨呀!
「想你個頭!還早啦!」粱霞衣覺得再過三年都不遲。哎……她一直在想「夏麗」,覺得就快想起來了說,就差那麼臨門一腳……
他們三人看過女圭女圭後,直接往病房走去。
「大哥。」正好耿介桓從病房里走出來,手上大包小包準備拿回去換洗的衣物。他們叫著。
雹介桓問道︰
「情形如何?從梁天發那邊的人脈去找,都沒下文嗎?」
咦?粱天發?梁霞衣腦中「叮咚」一聲,終于想起來了!厚!真是干辛萬苦,那兩個字折磨了她四、五個月,總算給她想起來了喔!
「沒有。因為梁天發殉職後,夏麗小姐就被送到孤兒院,輾轉許多家,有些還是沒登記的。」也就是說,至今一無所獲。卓然臉色沉重。
雹介桓輕嘆︰
「也許我該放棄了,她也許已經不在人世了……」他打開門讓他們進去探望妻子。現在,他有妻小就夠了,他會學著釋懷的,這樣的遺憾……
「霞衣,你們來了?快坐呀!」孟紅歌喜悅的招呼著。
……「啊!」梁霞衣突然貫通任督二脈般大叫!
卓然緊張問︰
「怎麼了?不舒服嗎?」幸好這邊是醫院,很方便求醫。
梁霞衣張大嘴巴,看看耿介桓,又看看孟紅歌,啊……那個……她要怎麼說呀?嗚……她不敢說啦!好奇怪喔!
「霞衣,怎麼了?」孟紅歌伸手拉住小女生,讓她貼著自己,問道。
梁霞衣左看右看,咬牙彎身附在上司耳邊輕道︰
「我、我以前的名字就叫、就叫、夏麗啦!」
孟紅歌一時沒有聯想其它,只月兌口問道︰
「你以前叫夏麗?那又怎樣?」
不過當她這麼說時,其他三個男人已然變成雕像。
梁霞衣沒敢看過去,小聲說著︰
「以前收養我的警察伯伯就叫、就叫梁……梁天發啦!」
轟轟轟--
病房里徹底石化,只余下一個手足無措的梁霞衣--這位以前叫做夏麗,听說是耿介桓失散多年的妹妹的人。
妹妹,找到了!
所有人以變身為石像慶祝之。
嗚……那她呢?該怎麼辦啦?!
認親是這麼認的嗎?誰來教教她呀!拜托……
-全書完-
後記
這是後記啦!
我知道你們有點想扁我,而且這種想扁的心情已經很久了,我能體會。不過別傻了,你們當然扁不到我,頂多只能摔摔你們租來或買來的書聊表悲憤一下嘍。
如果沒去翻翻以前的序出來看,還真忘了我似乎對你們承諾過她--孟紅歌。
好啦,現在有心情寫她了,發覺她不是那麼難搞的人物,以前一直以為她是呢,真是誤會了。
寫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這個故事的雛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也早就打算從「妹妹」這個身分上去破題著墨,差別只在如何寫出令我滿意的成果。而今把「妹妹」配到自家,配給卓然,是我比較喜歡的設定,就寫了。
第一個版本是打算將她配給收養她的梁姓警官本來應該有的兒子,也寫了一萬多字。不過每次拿出來瞧,都會愈瞧愈無力,覺得故事性太弱,寫來無聊也老套,後來就舍掉了。而後又想出許多版本,但都一再作廢,直到這一次,終于搞定。
如果我在書中曾經承諾過要寫某人,大抵都是已經為她(他)描繪出故事的雛型,只差認真雕琢的功夫而已。
近幾年,我不再輕易說要寫誰了,省得你們等書等到氣悶,而我也一邊發懶一邊愧疚的不好過。什麼都不要說,少我一張大嘴巴,大家天下太平、相安無事不是很好?
配角為什麼吸引人呢?因為他現成又孤家寡人、容易幻想,又有明確目標去跟作者要。相信作者無論如何都能寫出讀者的期待,就算是再通俗的故事也會因配角名字不同而特殊起來,忘了相同的人物脾性設定,怎可能會有耳目一新的結果?
「故事不同呀!寫的人不同呀!」就算故事其實大同小異,作者能變化的實在不多,讀者還是會理直氣壯這麼說。
以消費者的立場來說,我們是可以要求最好的服務。但可惜的是,作者的腦袋只有一顆,思緒有限,常常感到力有未逮、腦袋空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