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奇 第24頁

好小子劉標!珍珠還沒有這小東西厲害。

「小東西,」我說︰「跟未來姊夫說話,要規矩點。」

她把腿擱在茶幾上,她說︰「姊夫算什麼?姊夫不是一向最疼小姨嗎?有幾個哥哥為親妹子出過力?可是為小姨呀,那可真是五體投地。」

我看著她,「你說這些話是什麼意思?」

「沒啥意思,天氣熱,懶得出去,等佣人開飯吃,你愛听,就跟我聊聊,我看你也非常無聊,你若不喜歡,那麼請由我自說自話。」

她是這樣放肆,這麼的任性,我一生內踫見過多少女人,就是沒有她這一型的,可是她還不是個女人,但是她身體每一寸都在說︰我是女人,我是女人。我忽然變得手足無措了。

她有趣的看著我,從頭看到腳,從腳再看到頭。

「你的頭發是費爾沙宣剪的?」她問︰「你的手帕是彼埃波曼的?你是個律師?你真與一個舞女同居過兩年?」

天呀,叫我怎麼回答?

我咳嗽一聲,想穿衣服出去看一場電影,避開這個小妖怪,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在一個這樣沒有心機的未成年少女身上,我看到了誘惑,一種與性與男女毫無關系的誘惑。我忽然發覺,那是因為她的青春,那是因為我老了,那是因為她有無可抗拒,艷陽一般的青春。

我也年輕過。十六七歲的時候,喜歡過一個比我大五六歲的女孩子,她是教書的,我日日到她褸下去等她下來,她不理睬我,可是我耐心的等著她,終于在一個雨天,我等到了她,在傘下,她看見我渾身若落湯雞般,她也看到了我的青春,她把傘遞過,我趁機吻了她,吻得竟這樣熟練,一點也不像初吻。

看了這個小女孩子,使我想起很久以前的事,很久很久以前,當我也年輕的時候。

天氣是這麼熟。她的身體也這麼熱。

珍珠是完全不一樣的,珍珠的身材是秀氣的,苗條的,她人如其名,就像珍珠,不比這個孩子,有種原始,動物性的味道,要不她吃了人,要不就人獵獲了她,使人想起DH羅倫斯的詩。

「你真的與一優舞女同居過?」她問。

我點點頭。

「兩年?」她不置信︰「真的?」

「一年多。」我反問︰「為什麼不能是真的?舞女不是人?」

「她養你還是你養她?那年你幾歲?」她直問。

「那年我廿四歲。」

「太幼稚了,廿四歲還做這種事,听說鬧了很大的風波,連法科也差點不能畢業是不是?那舞女很厲害是不是?你是一時沖動,連真女乃于假女乃子都分不出,人家還是蓄心跟你搗蛋是不是?」她哈哈大笑。

我生氣了,「這話你是從什麼地方听來的?你要是說話不斯文一點,我就對你不客氣了。」

「奇怪,生氣了,你做過的事,人家提出來,你就生氣了。天下有這麼怪的事,大人真是難以了解。我考試不及格,可不介意人家天天提,明明是不及格嘛。」

我啼笑皆非,「你皮厚!」

她不響,隔了一會兒,她說︰「帶我出去喝杯東西,我一定乖,不給你惹麻煩。天這麼熱,夜這麼早,我悶瘋了。」

她真是個妖怪,是的,我也悶瘋了。但是我要等珍珠的電話。我是不是真的愛珍珠?她柔滑的肌膚,略有一點松弛的,柔輕的肩膀,美麗的眼波,我應該滿足了,她不吃醋時的風情,吃醋時的狠勁,她這麼重視我。

我要等珍珠的電話。

夜這麼熱這麼長。

這個小女孩子一聲不響的坐在我對面陪我等。她縮在沙發里,我看著她小小棕色的臉,一張並不細巧,並不特別漂亮的臉,略嫌厚重的嘴唇,太小的年紀,懂得太多。她的臉在燈光下象高更畫的大溪地女郎,但是一雙眼楮卻是圓的,不是狹長的。

電話鈴終于響了。

我馬上去接,東京長途電話。

珍珠只說了幾句話,叫我早點睡,她工作很忙,但是很愉快,海娜慕莉的時裝美極了,然後她溫柔的掛了電話。

我把話筒放下,良久良久不說話。

我對面的人也良久不出聲。

我說︰「穿衣服,咱們去喝些東西。」

她馬上笑,跳起來,我們就這麼出去了。

我可以做她的父親。她看上去約十五歲多點,我已是三十五歲了,我真可以做她的父親。

我開車到了郊外的小酒館,我叫威士忌加冰,希望她喝一個雞尾酒,但是她不肯,「我最恨喝混合酒。」非常有型有性格,她情願喝啤酒。

她悄聲對我說︰「別擔心,我已不是處女了。」

我沒好氣的低喝︰「再胡說我給你吃耳光。」

她不出聲,靠在我身邊。

胸脯是小小的,但是很有彈性,靠在我肩膀上,另有一種感覺。是的,那一年初入法科,把那個舞女帶出來,我們坐在車子里,她也是這麼靠著我。奇怪,這段往事我早就忘了。怎麼又記了起來?我們在車里就什麼都做了,她也很年輕,從此跟著我不放,甚至乎自殺,鬧得好大件事,學業為她荒廢了一年,自英國轉到美國去讀,不然她還是要緊釘著我。

那個舞女,當時在我眼中,她是美麗的,我百般的遷就她,因為父母斷絕我的經濟來源,我再讓她回去做,讓客人模模大腿。

這是十多年前的事了,應該都忘了,應該只是在珍珠發脾氣時偶而提出來取笑嘲諷的,怎麼在一個夏日悶熱的夜晚,一件件一樁樁都想起來了呢?

那時候年紀輕,喜歡大胸脯細腰身的女人。喜歡妖冶的面孔。現在我喜歡珍珠,一種高貴的氣質,但卻略有一點點脾氣,一點點善解人意。

但是我身邊的小女孩卻處處提醒我是個男人。

我拾起她的小手,她沒有長指甲,沒有戒指。只是一只小手。她任我握著,大方地,柔輕地。

只是十點半,這仿佛是過不完的。

到了哈佛我遇見一個外國女孩子,費城人,家中有錢,驕傲如一頭孔雀,我們一齊打網球,一局完了,也如此握手,可是我沒有馬上松手,晚上我到她宿舍去,她開了門,第二天她的未婚夫來揍我,我瘀青了一只眼楮達半個月。

現在我握著的手比任河一只手都要危險,但是我舍不得放松。我幾歲了?到九月我便卅六足歲了,叫名三十七。我是老了。抓著一個小女孩子的手,仿佛抓回了一點青春,珍珠唯一不能給我的,也就是這一點。

「我們走吧。」我說。

她听話的跟我站起來。

我付了賬,走出酒館,听見有蟲嗚,還有很悶熱。

我們上了車,我燃起了一根煙。

我身邊的小妖精說︰「如果你要吻我,那是可以的。」她的聲音成熟得像她今早吃的桃子,蜜水直淌出來。

她的肩膀一如她的表姊,很縴窄。我按熄了香煙。我並沒有吻她,我傾慕的只是她的青春,不是她的,我還沒有鄙劣到那種程度,我有過太多的女人,反而經得起考驗。

我把她擁在懷里,她的皮膚觸覺像一種綢緞,我靠著她的臉。我微笑說︰「我的胡須又長出來了,別害怕。」

然後我放開她。

她有點失望吧,連我都有點失望,以前,以前正如珍珠所說的,只要我有那種,只要是過得去的女人——但現在我是個有名氣有地位的中年人了。荒唐要有個限度,這是我將來的小表妹,我要尊重她。

她說︰「據說一張白紙是很具誘惑力的,男人喜歡做第一個染色的人。」

「是嗎?你還是一張白色的紙嗎?」我忍不住諷刺她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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