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小婢 第12頁

打掃,洗菜,都不是什麼苦差,灶子的爐火也是大家輪流看著,沒人欺負過她,漸漸的,她也就忘記太姑婆交代她,江南人多詐。

真沒想到那個金拾諸就是三少爺……都怪自己笨,現在想來,「金拾諸」不就是「朱時京」顛倒著念?

如果比較機靈的人,恐怕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不對,應該一看衣服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

初過那日髒是髒,不過想起來,當時他穿的可是絲綢,還繡有山水圖畫,雖然比不上雲族的隱繡,但也需要功夫,後來說被辭退那日,穿的也是上好的淡黃色衣裳——下人要做事,穿淺色衣服一下就染髒,所以大家穿的都是藍色,黑色,灰色,沒有下人會穿淺黃色袍子……

丙然,太姑婆擔心是有道理的。

雲族人少,太姑婆年紀很大,因此這次出來的六七個丫頭都是晚輩,喊她太姑婆或者太姨婆,這些人里,太姑婆最擔心的就是她。

總說卦象詭譎,祥雲中帶著陰雲,讓她安靜點,最好都別跟誰認輸,乖乖巧巧的,怎麼離家怎麼回來。

平順了三個月,就把太姑婆的叮嚀給忘了。

雖然不到生氣的地步,嚴格上說起來自己也沒有損失,但感覺上就是有那麼一點怪又不舒服。

那日見他眼中感傷,她以為他想家,還安慰過他,但其實他們所在的地方,就是他家的一部分啊……

「你好端端的,那日干麼假裝自己是小廝?」

「那日丟臉。」

「不過衣服髒了些,有什麼好丟臉?」

「我肚子餓時叫起來像青蛙的事,這世界上,只有我娘跟我大哥二哥知道,萬一傳出去,我這三少爺要被笑的。」

桃花心想,江南人真麻煩,肚子餓發出聲音好像很失禮,但是誰肚子餓不發出聲音的?

莫名的又想起那句「江南人多詐」。

太姑婆說,所謂「詐」也不見得是騙人,只是有所隱瞞,那跟雲族人人坦承相對是不同的。

還是鴛鴦谷好,江南人真是太復雜了。

見丫頭似乎有些不悅,朱時京更覺得可貴了。

從小到大,錦衣玉食,一呼百諾,還真沒人給他臉色看過,不過他也明白,爹娘跟哥哥疼他,是天性,嫂嫂們疼他,是討好大哥二哥,至于丫頭們對他,就更不用說了,看他的樣子就像老虎看到肉,恨不得立即撲上,只有這丫頭,單純的以人與人之間平等的關系來看待他。

他隱瞞,她微嗔——

園兒說她臉髒,她要園兒道歉的事情,他已經听秦姨說了。

這丫頭看起來普普通通,但其實,那普通正是最不普通的地方。

因為別人一污辱家鄉而不高興,因為別人對自己欺瞞而不高興,坦然的表現出來,而不是一切都沒關系。

朱時京清了清嗓子,「桃花。」

丫頭抬起頭,看著他,眼神干干淨淨。

這樣的回應反而讓他一時之間不知道該怎麼樣開口——易地而處,他也不會覺得萵興。

「我沒有講明我是誰,其實有很多原因,但無論如何,其中絕對沒有捉弄的意思,畢竟幾次見面都那樣狼狽,我當然不想承認自己是誰。」

「那……那你病好了之後,也該跟我說啊。」

「你知道一個遠房表小姐在家里作客嗎?」

桃花點點頭,「知道。」

听說這表小姐是京城來的,飲食習慣跟江南人不太一樣,自己帶了廚子,那廚子亦是從京城來的,自覺出白天子腳下,高人一等,每每在廚房嫌東嫌西,讓大廚娘不是很開心。

「老爺夫人希望我娶她,不過我又不想娶她,最好的方式當然是躲起來了。」

「那你現在怎麼不躲了?表小姐不是還在府里?」

「再躲下去,我就只能一直是金拾諸,可是我知道你把我當朋友,我也喜歡你——這個朋友,所以不想再騙你。」

桃花听了,有點高興,「是嗎?」

「當然。」不是。

越相處越覺得她可愛。

沒有美貌,也沒有學識,但令人如沐春風。

而當然,經過幾日相處,也大概知道她的個性——性子是好的,就算得罪她,只要好好道歉,她都能接受。

這其中,當然有一些雲族固有的思慮規則——女子天生不太會跟男子爭論,若男子先行退一步,女子幾乎不太會再去追究。

「我知道當時沒說實話是我不好,不是有意,你別放在心上。」

「嗯。」

「那以後,還是跟我當朋友吧?」

桃花微笑,「你是少爺,怎麼跟個丫頭當朋友。」

「我跟你有話聊,自然是朋友了,那和是丫頭還是少爺一點關系也沒有。」

「我們又沒聊過什麼。」

「怎麼會,你跟我說起那鴛鴦谷的傳說就很有趣。」故事本身是很普通的,但是她虔誠的樣子很有趣。

他從不信這些,什麼傳說啦,天命啦,但是他看得出來,她對那古老流傳下來的傳說,深信不疑。

丙然,听他這樣一提,桃花臉露微笑,「不過鴛鴦谷的故事說完,我就不知道該跟你說什麼了,我懂的事情不多,連自己的名字,都是最近才學會的。」

「不要緊,我來教你。」

「你要教我寫字?」

「大丈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你既然喜歡習字,我一定教你遍讀詩書,算是……報答你。」

「報答?」

「我那日生病,連話都說不出來,別人說要把我趕出去,只有你說不能見死不救,這份仁義,對我來說,千金不換。」

第6章(2)

兩個月後。

當時朱時京說要教桃花寫字,不過就是想讓她待在自己身邊,但是桃花真讓他另眼相看了。

她很聰明,學東西也快。

教她拿筆,幾次糾正就可以端起樣子,手勢標準,腕部提得很漂亮。

寫字也是,永字八訣,練習兩三日,永字已經可以唬唬人——雖然離收藏還很遠,但側、勒、努、超、策、掠、啄、磔,都有幾分樣子。

他每天花一盞茶的時間寫給她看,她便在旁邊一張一張的練大字,從剛開始的歪歪斜斜,到後來有模有樣。

每次「驗收時間」,看桃花一臉害羞把字拿給他看,那樣子還真是有趣。

「少爺,我寫好了。」

「我看看。」以剛剛學字沒多久的人來說,真的是很不錯了,有些人學了幾年都未毖能寫得這樣好。

他很想說,今天就這樣,不過因為知道桃花很喜歡學字,總是十分認真,所以他也就跟著認真了,每一筆都細細看,「這幾個字寫得不錯,但這個努的地方沒有拉好,這字的磔處也不夠展。」

「那我再重新寫過。」

看著桃花在小案上鋪紙,提筆——這樣聰明,如果是生在富貴人家,從小苞著先生學,應該詩文都不成問題。

看著桃花埋首寫字,朱時京忍不住望向一旁案上詩詩的畫。

詩詩,有個丫頭,沒你漂亮,也沒你有才氣,琴棋書畫都不會,可是,這丫頭在我身邊時,讓我這幾年來第一次感到平靜。

朱時京知道自己大概很難忘記那個從小就喜歡的人,可是他也知道,桃花給他的平靜有多難能可貴。

「桃花。」

「嗯。」

「你們家鄉的女孩子,大部分都幾歲成親?」

桃花聞言,停筆,表情有些奇怪但還是乖巧的回答,「不一定的。」

「怎麼,早成親跟晚成親,差很多嗎?」

「嗯,有些十三四歲就嫁人,有些十八九歲才嫁人,也有一些是不嫁人,跟著爹娘或兄嫂住。」

「有不嫁人的?」這倒稀奇。

「有的。」說起家鄉,平日總是怕失言的桃花就會比較願意開口,「成親是一輩子的事情,有人怕嫁不好,干脆留在家中,爹爹跟兄弟,總不會對自己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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