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晋之默然不语。
秦好好自嘲的笑了笑,“晋之,我们两个从小一起长大,我的心思又一直在你的身上,其实你想什么,我一直都知道,你嫌弃我不够秀丽,你喜欢精致婉约的女孩儿,就像小时候我们一起看天龙八部,我们都喜欢精致玲珑的黄蓉,但你说我是浓眉大眼的华筝,你喜欢精致女孩儿细腻,你不喜欢我的大大咧咧的粗放,你和我提出分手后,我偷偷去看过几次高风晴,她的确是你梦中晴人的模样,所以后来我就释然了,我应该恭喜你,终于找到了自己喜欢的那种类型,而不是因为我们过去的感情,勉强自己继续我们之间的恋情,那对你、对我,都不公平。”
陆晋之咬了咬牙,艰难说:“不……不是这样的……”
最初和高风晴在一起时,他也曾以为,他喜欢的是精致婉约的女孩儿。
高风晴优雅、细腻、风情万种,只是静静在窗边坐着,就像一幅美好的画卷。
与高风晴相比,高风晴就像一娟精美无比的丝缎,而秦好好则是一块平淡无奇的粗布衣裳。
他对高风晴一见钟情,并渐渐沉伦。
他以为,高风晴才是他喜欢的类型,可是真正接触之后,他却发现,丝缎有丝缎的好处,粗布衣裳也有粗布衣裳的优点。
可秦好好在一起时,秦好好从来不作、不矫情、不迟到、不挑食、不扭捏、不造作。
可和高风晴在一起之后,高风晴和他约会至少要迟到半小时,吃饭像个孩子一样挑食,喝水一定要他倒好放进她手中才肯喝,出门一定要他帮着开车门、系安全带、付钱、拎包。
在陆晋之心目中,男人照顾女人是绅士,男人帮自己的女人开门、系安全带、付钱、拎包,是天经地义,他并不觉得高风晴做错了什么。
可是人毕竟不是机器,他也会有打盹走神的时候,一旦他有某一点,没做到高风晴期望的那样,高风晴就会和他冷战闹脾气,要让他像哄公主一样哄她,才肯重展欢颜。
偶尔一次两次还可以,权当恋人之间的情趣,可每天都这样,让陆晋之疲惫不已。
原本谈恋爱是件放松开心的事,可和高风晴一起谈恋爱,他每时每刻都要强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生怕哪里做的不够细致,惹碎高大小姐那颗玻璃心。
他累了。
他发现自己虽然喜欢馨香扑鼻的鲜花,却没有种花人的耐心和毅力。
像他这样的性格,还是比较适合种几盆平凡无奇的吊兰或者芦荟,虽然不香不漂亮,但却可以释放氧气,净化空气,后者还能解毒入药,简直一本万利。
和高风晴在一起待的时间越久,越发现其实秦好好才是他想要的那种女人,理智、自立、识大体,就像宽大舒适的棉麻衣服,不管何时何地,都能让他觉得十分舒服。
渐渐的,他兴起了要和高风晴分手,和秦好好复合的念头,并且,这种念头越来越强烈。
他受不了高风晴了,她的确精致、的确漂亮、的确婉约,可是除了视觉之上的享受之外,她简直一无是处。
而和秦好好在一起,不管何时何地,他都是身心愉悦的。
有了复合的念头,他最近便常常去秦家探望秦妈妈。
这次秦妈妈生病住院,他更是每天都往医院跑,希望能和秦好好不期而遇。
今晚,他和秦好好终于不期而遇了,秦好好却当着她妈妈的面,告诉她妈妈,她有新的男朋友了!
他不甘心啊!
他和秦好好从记事起就认识,两人在一起那么多年的感情了,怎么能说分就分?
他的情绪忽然有些激动,一把攥住秦好好的胳膊,“好好,我不喜欢高风晴,我喜欢的是你,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秦好好愕然怔住,半晌后才说:“怎么可能?你一直喜欢的都是高风晴的那样的女孩儿,如今好容易如愿以偿了,你怎么又不喜欢了?”
“喜欢不喜欢,亲自试过才知道,我真的不喜欢高风晴,好好……”陆晋之用力攥紧秦好好的手臂,“我们在一起十几年了,没人比我们两个在一起更合适了,我不要高风晴,你也离开安珑,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秦好好怔了一会儿,甩开他的手,退后几步,仰脸看他,“那你告诉我,高风晴哪里不好?”
“她没有不好,她只是不适合我,”陆晋之说:“她精致、婉约、细腻,她需要一个无微不至的护花高手,事无巨细的关心她、体贴她、照顾她,而我做不到,我喜欢的是你这样坚强独立的女孩儿,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远没有和你在一起的时候舒服,好好,我知道,我错了,我做错了选择,可是人非圣贤,正因为我错过一次,以后我才会更懂得珍惜,所以……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秦好好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摇摇头,“晋之,你现在没有心力去关心她、体贴她、照顾她,是因为你现在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每天的工作就要耗费你全部的精力,工作之余,再让你费心费力的照顾另一个人,的确不如另一个人费心费力的照顾你,会让你觉得舒服,可你想过没有,若干年后,等你事业有成了,生活安逸了,有大把的时间精力了,到那时候,你再喜欢上一个精致婉约细腻需要你照顾的女人,你就有大把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她了,到那时……我怎么办?”
陆晋之皱眉,“好好,你因为一个莫须有的将来,就否认我们的现在,这不公平。”
秦好好呵笑,“那你因为一个认识了几个月的女人,就结束了我们之间十几年的感情,对我公平吗?”
陆晋之往前走了几步,握住她的双臂,“我刚刚已经道歉了,我承认,我错了,我只是一时的迷失,现在我走回正路了,看在我们认识了十几年的情分上,不能原谅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