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太霸道 第20頁

她包得夠快,也包得夠多。

江冬茉一次包足了三百粒水餃,分包放入冷凍庫,別以為三百粒很多,耿耀沒幾天就吃完了。

他對水餃的喜愛,非常人可以理解,連她這個水餃店老板的女兒都要甘拜下風。

搖搖頭,關上冷凍庫。江冬茉特別留下四十粒水餃,當做她和耿耀的午餐。

打從她來耿公館以後,如果沒有特別吩咐就由她打理耿耀的三餐。而老實說,她唯一做得好的只有水餃,剩下的菜都馬馬虎虎。

幸虧耿耀不計較她手藝差,她煮什麼他就吃什麼,好養得很。有時她甚至懷疑一天三餐只喂他吃水餃,他也不會抱怨。

牆上的鐘顯示快接近午餐時間,江冬茉索性燒水下水餃,一次把工作做完。

十分鐘後,水餃端上餐桌。

好了,可以叫王子殿下來吃飯了。

她才想去找耿耀,一轉身就踫到一堵人牆。

「小心!」

「嚇死我了!」

江冬茉踫上的人牆正是耿耀,正好省去她叫人的麻煩。

「你走路總是喜歡心不在焉,當心跌倒。」他惡人先告狀,明明是他有錯在先,還賴到她身上。

「如果你不是那麼喜歡過萬聖節的話,我也不會被你嚇著。」她利落的回嘴,膽量和口才都進步不少。

士別三日,刮目相看。

雹耀不得不佩服她進步神速,一個月前她還動不動就昏倒,才不過短短一個月,她已經可以申請加入辯論社,該說他教得當呢?抑或這是她原有的潛力?值得研究。

「好吧,是我的錯。」他投降。「我們可以吃飯了吧!我已經聞到水餃的香味,嗯……香嘖噴。」

「你只有在肚子餓時才會認錯。」現實。「你先坐下來,我去拿筷子——」

「拿一雙就好。」他交代她。

「蛤?」只拿一雙怎麼吃?

「听我的話,只拿一雙筷子,不準多拿。」他才剛道過歉,馬上又暴露本性,應證了江山易改、本性難移的千古名言。

江冬茉雖然搞不懂他的用意,還是按照他的話只拿來一雙筷子交給耿耀。

「娘子辛苦了,讓相公喂你。」耿曜接過筷子,順勢伸手將她往下拉,用自己的大腿代替椅子,讓她坐得更舒服一些。

「你干嘛?」她睜大眼楮,看著他用筷子挾起一粒水餃送到她嘴邊。

「喂你啊,嘴巴打開。」他完全把她當小孩子看待,江冬茉簡直哭笑不得。

「你別鬧了。」她偏頭躲避,他死追不放。

「別害羞,快張嘴,啊——」

「你不要鬧。」

「啊——」

「我才不要。」

「听話,啊——」

「不要玩了!」

第7章(2)

「咳咳!」

小兩口正濃情密意,半路不期然殺出一個程咬金破壞他們的雅興,耿耀不消說必定狠瞪,江冬茉則是滿臉通紅,恨不得地上立刻開了個洞讓她鑽進去。

「抱歉,我好像來得不是時候。」無視于耿耀殺人似的目光,李思本依舊嘻皮笑臉,勇氣十足。

「你們聊,我不打擾了,再見。」江冬茉連忙溜下耿耀的大腿,以最快的速度打完招呼離開飯廳,發誓這輩子再也不跟李思本打照面,簡直丟臉死了。

「你可真會挑時間。」江冬茉離開飯廳後,耿耀馬上炮轟李思本,他仍是笑嘻嘻。

「我怎麼知道會剛好撞見你們正在吃鴛鴦餐?」李思本消遣耿耀。「你喂我,我喂你,嘴巴打開,嗯——真甜蜜!」

他說就算了,還兼做動作,氣壞耿耀。

「知道我們甜蜜,你還來當電燈泡!」耿耀免費奉送李思本一拳,被他躲開。

「切,你以為我是自己心甘情願來的嗎?」李思本嚷嚷。「要不是你失聯,大伙兒怕你被外星人抓走,我也不想破壞你們的好事。」他猜吃完水餃後下一步是接吻,羨煞他們這些單身漢。

「你們干嘛找我?」他倒情願自己被外星人抓走,至少他們上不了外層空間,不會在他和江冬茉調情時突然出現。

「練團。」李思本提醒他還有兄弟,不要色字頭上一把刀,把他們全忘光光。

「練什麼團?」耿耀皺眉。「大雄還在住院,楚堂也還沒回國,只有我們兩個人能搞出什麼名堂。」

「拜托!」李思本聞言叫道。「你的日子還停留在土撥鼠節,永遠都是同一天嗎?」(注︰有一部美國喜劇電影名為︰土撥鼠節「GroundhogDay」,片中男主角因為出言不遜觸怒了土撥鼠神,每天醒來都是土撥鼠節,永遠過同一天,直到他有所領悟才月兌離這個懲罰。)

「大雄出院了?」這麼快?

「早就出院了。」李思本翻白眼。「他已經夠倒霉了,你還希望他躺在醫院多久?」

「一輩子。」耿耀回答得簡單利落,超級沒良心。

「另外楚堂也回來了。」李思本嘆氣。「他叫我不要打擾你,問題是他下個月初又要出國,他這一走可比大雄住院的日子還久,我們的樂團要不要干脆解散算了?」每次練團不是缺這個人,就是缺那個人,只有他一個人堅守崗位,永垂不朽。

「開玩笑,怎麼可以解散?」這是他畫畫以外唯一的娛樂,說什麼都不能放棄。

「那我們什麼時候練團?」李思本抱怨。「好不容易我們的主唱和貝斯手都回來了,卻換成鼓手缺席,永遠湊不齊四個人。」

「這幾天。」

「這幾天是哪幾天,星期幾?」李思本緊抓著耿耀不放,終于把他惹毛。

「你是在審犯人嗎,干嘛問得這麼仔細?」耿耀最怕束縛,偏偏李思本最擅長此道,真的很煩。

「因為你看起來就一副不想練團的樣子。」李思本收斂起笑容,表情轉為嚴肅,不再嘻嘻哈哈。

「我沒說我不練團。」耿耀反駁。

「你不用開口說,你的表情已經告訴了我。」李思本挑眉。「耿耀,我問你,你打算怎麼處理江冬茉?」

「處理?」耿耀愣了一下。「她又不是貨物,還處理咧!」切!

「你別跟我裝傻。」這不是他的長項,別硬撐。「你扣留人家這麼久,總該給人家一個交代。」

「我要給她什麼交代?」可笑。「我又沒有對她做什麼,頂多只是——」

「接個小吻,偶爾吃一下豆腐,你是不是想這麼回答我?」

「……」

李思本對耿耀了如指掌,幾句話就可以讓他陷入沉默,完全說不出話。

「讓我換個方式問你好了,你喜歡江冬茉嗎?」雖然看耿耀難堪很有趣,卻不是李思本的目的,他希望他毫無保留坦白真心,不要打混。

「當然喜歡。」不喜歡的話他會將她留在身邊?簡直是廢話。

「有多喜歡?」偏偏李思本就是喜歡追根究抵,某方面很惹人嫌。

「就……」他也說不上來,別逼他。

「有到愛的地步嗎?」耿耀說不出來,李思本幫他說,這才叫做好朋友。

「我對她很有感覺。」耿耀的回答過于狡猾,至少在李思本听起來是如此。

「Feeling。」李思本猛點頭,語氣再嘲諷不過。「這是最不可靠的東西,說消失就消失,留下的只有傷痛。」

「你的意思是,我會傷害小茉?」耿耀不悅地看著李思本,覺得他管得太多了,超越了朋友的範圍。

「肯定會傷害她。」李思本答道。「如果你無法確定自己的心意,她最終只有受傷離開。」

愛情不是搞藝術,靈感來了,就鋪天蓋地把人卷進去,也不管人家願不願意。那太可惡,也太自私,他不希望他的朋友成為那樣的混帳。

面對好友的質疑,耿耀多希望自己能夠反駁,然而不幸的是,他竟想不出一句可以挑戰李思本的話!難道他就像李思本所說那麼可惡,那麼自私?他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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