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知那個人 第44頁

僅僅當一天「弱勢族群」的一分子,就有那麼難受,讓這些所謂試圖「反映社會」的雜志人,真正去思考自己每天在寫、在報導的究竟是什麼,又是用什麼心情心態去做的。

當第一個變身日,牧洛亭走進大樓,許多人手機差點掉地。

「牧、牧大——」冬湘宜對老板的綽號不小心出口。

也難怪大家錯愕。牧洛亭雖然看來既沒破相又沒跛腿,所有社里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老板扮成了誰。他戴了微鬈的假發,身上是白色洋裝,高姚身材不知被哪個變裝行家動過手腳,腰硬是縮細了一段,還凸出不折不扣的胸部!

那件洋裝,尺寸被放大了,如假包換是襄知變回女身時所穿的那件。

最讓人眼楮月兌窗的該是那張臉了!化妝師實在該得奧斯卡獎。五官沒動手術,居然也能變臉?不但變成美女版,而且特意化妝成「襄知」,就像他準備在電影里演襄知一樣。

大伙能一眼猜出是牧洛亭,理由很簡單︰還有誰膽敢扮成老板的心頭肉?

「姓牧的,沒想到你他媽的這麼美!」房凌光叫道。

牧洛亭老僧入定,神色不變,微微一笑,眾人傾倒。

房凌光立刻又更正︰「不對!不是你美,是小不點美。」

牧洛亭給了他一記「別肖想我的人」的眼神,就進辦公室去了,徒留眾人唏噓。

「原來牧大想變成襄知啊?還是什麼意思?」

「牧大說‘變身日’是要學‘同理心’,要‘感同身受’,他是要感受什麼?」

「笨蛋,這就是愛的宣言嘛!就是要感受他愛的人是怎麼活的。」大伙嘰喳。

房凌光叨念著走回自己的辦公室。「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小不點為你變回女身,你就想出這招來告訴她你的心意,讓她知道如果必要,你也變成女的都行。賊啊,月復黑加惡心。」

「喂!」一個聲音在後面喝止他,「你誰啊?那是房主編的辦——」

他轉身,一個端著咖啡剛到的職員噴出口中的咖啡。「啊……啊……房、房主編!」

房凌光當下的沖動就是把這個不知好歹的笨蛋罵到臭頭。第一,對陌生人那麼沒禮貌,不就是看人家是胖子?換個美女,就算無故直闖老板辦公室,這笨蛋絕對是好心解釋,搞不好自願帶路,哪一樓層都不遠千里!

第二,他苦心打扮兩個小時,正面一眼就被認出是他是什麼道理?他媽的讓人加倍不爽!

換成以前的他,連手上的公事包都有可能砸過去,不過現在洗心革面——不,改頭換面——不,被小不點洗腦成功,凡事退一步海闊天空……雖然還是很難,難得要死啊。

看這笨蛋雙腿小抖,忽然覺得自己雖然變身,好像還沒有「修身」成功,不然下屬也不會仍這麼怕他,姑且饒過這笨蛋。「你應該是誰?」

「什、什麼意思?」

「今天幾號?」

「一、一號——」立即出現恍然大悟的表情。

「回去給我變身再回來,遲到的時間照算!」

「是!」連滾帶爬走了。

房凌光帶著笑容進辦公室,一手拍著圓滾滾的假肚子。

不知道小不點今天會不會來?他嘆息。來了一定是讓人根本認不出本尊的裝扮,他常常只能用身高來猜,而且她即使又接NOW!的案子,仍舊喜歡搞她的神龍見首不見尾。

心中總有一點擰痛,說不出來是為什麼。

手機響了,他沒看就接起來。

「……」心思還沒回來。

「房大主編,你還沒醒?」

這個美聲,天天在電視上吵人還不夠。「優大主播,你又有事?」

清脆如鈴的笑聲,他古怪地拿開手機瞪視一秒。

「今天什麼日子,貴社想必又門庭若市,牧大總編的‘變身日’是我節目吹紅到全國的,沒錯吧?」

「你邀功邀到我頭上干嘛?」

「你閑,找你比較好找啊。」

房凌光有摔手機的沖動,跟姓優的講不到兩句就會發生的狀況。「有屁快放!」

她甜甜地問︰「既然是功,總該有賞吧?我想請吃一頓夠了。」

房凌光咬牙,這女人,臉皮是有多厚?

想想又覺好笑,人家臉皮是薄到吹彈得破吧?美女紆尊降貴,他還沒有笨到看不出來。其實這女人說壞也沒那麼壞……「那下班見吧!」他拿出慷慨赴義的精神。

切斷手機才赫然想起,該死!他早上黏了半天的胖臉胖肚,哪有可能說卸就卸?難不成……要挺著大肚去見人?

立刻打回去,人家不接了。

天——殺——的!

全書完

後序

說到「變臉」、「變身」這回事,沙沙不算陌生,因為搞過舞台劇(多半幕後);而戲劇這種東西,就是要想辦法唬過觀眾的眼楮,明明演的不是自己,也不是自己的人生,還是要演什麼像什麼。

真實,竟然能從虛幻而來,這是什麼道理?因為投入的感情是真的。

但舞台上求真,我們在現實中卻非常諷剌地反其道而行,我們想要「裝」,幾乎是愈重要的時候就愈得裝。

要去約會,當然要打扮成更漂亮的我、表現出最迷人的我。

要結婚了,當然要上天下海、古今戲服,拍出跟明星撞臉、連親媽也認不出的婚紗照。

要找工作,履歷表上我無所不能,簡直讓人懷疑為什麼前老板竟會放人。

許多愛情長跑的戀人,一結婚反而「幻滅」,是否就是真相大白、有如卸妝後判若兩人,被嚇醒的?

有朋友說︰「結婚以後才敢大膽放屁、臭到老公的女人,是失策啊!有什麼屁婚前趕快放!」

交過多少前男友、做過什麼見不得人的事,只要是曝光後會讓你難以自圓其說的,統統都要先自首。第一當作他到底愛不愛你的試煉,第二當作一了百了的保險。

我們想要掩藏的,能藏多久?一輩子嗎?

寫這個故事,以幾個朋友作為綜合原型,再加上自己的心得。

襄知,是一個好像敢讓人看到她「異類」的一面,但又讓人覺得怎麼也看不透的人。到底是男?是女?為什麼有話不說?既然開口了,又為什麼專說些讓人听不懂的話?

這應該是襄知自己的事,誰也管不著,但我們就硬是要管,人家既沒殺人也沒放火,我們還是要管,不一定是真正的關心,只是為了讓自己舒服,不請自來地就想「判斷」別人究竟是怎樣的人。

「做自己」,應該是每個人最基本的權利,為什麼會難到讓人覺得簡直不可能?

別人會怎麼看自己,變成我們最大的顧慮。

舉一個例子,沙沙曾旅居過紐約、巴黎、倫敦,發現國際大都會最愛的顏色清一色是︰黑!

尤其冰雪寒冬,巳經是灰暗慘白,明明現代時裝什麼顏色都買得到,大家仍舊不願穿得讓人眼楮一亮。有位朋友很搞笑(其實很普遍),頭上戴的是黑色線帽,頸上繞著黑圍巾,全身黑大衣、黑衫黑褲加黑長靴好不帥氣,如果月兌下長靴,里頭的襪子仍是黑的!

于是放眼地鐵站人海一片黑,彷佛警察國度強制規定,為什麼會這樣?說是只有黑色才時尚未免說不過去,真相很簡單-即使是最開放的國際都會,仍沒幾個人想過分招搖、惹人注目,因為接下來就是被品頭論足︰

「小女生才幾歲,沒事干嘛染頭發?」

「大紅大綠的,鄉下來的嗎?」

「快看!那男的穿粉紅長褲!」

就因為這個小小臂察,自此沙沙拒穿黑色,發色由紅到紫不等,就為了給自己不時提醒打氣︰「不要怕,人言不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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