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醫好苦 第38頁

「張大人此言差矣,其實……」段景熙一笑,眼中閃動黠光。「是三喜臨門才對。」

此話一出,所有人都好奇的看著她。

「第三喜從何而來?」張奇問道。

她向一旁的彌生使了個眼色,彌生便進到後面,不一會兒,陸傲秋走了出來。

眾人驚奇的看著突然出現在朝堂之上的他,面面相覷,低聲議論。

「諸位大人,第三喜便是我要成婚了。」段景熙開心宣布。

斑雲一听,立刻質疑道︰「國主大人當日曾在殿上發誓終生不嫁,絕不讓落鳳城落入外姓手中,為何反悔?雖說驌周兩國能夠結盟,陸大夫厥功至偉,但國主大人言而無信,日後如何——」

「高大人,莫急。」她好整以暇地打斷道︰「我發誓終生不嫁,可沒說終生不娶,我將擇日迎娶陸傲秋。」

眾人一听,驚疑不已。

事前並未被告知的張奇,乍听之下,確實也感到驚訝,但很快地他便反應過來,而且他實在佩服段景熙的才智。

「高大人,」張奇笑視著高雲。「國主大人確實沒有違背她當日的誓言。」

「這……」高雲眉頭一皺,露出懊惱卻又莫可奈何的表情。

此時,朝堂上祝賀聲此起彼落。

見其它人都毫無異議,高雲模模鼻子,也只能接受。

段景熙繼任國主後所做的每件事都深得民心,他就算打從心里還是不服氣她一個女人家坐在龍椅上指揮成群的男人,卻還是得心服。

如今,百姓跟官員都服她、崇敬她、愛戴她,這大位,她是坐穩了。

「那麼,諸位大人都沒意見吧?」段景熙笑視著眾人。

「國主大人能娶得如此才高八斗、玉樹臨風的美男子,我等歡喜都來不及,怎會有意見?」張奇說完,率眾人齊聲恭賀道︰「恭喜大人,賀喜大人。」

段景熙滿意的一笑,轉頭偷偷朝陸傲秋扮了個鬼臉。

陸傲秋看著她,忍不住蹙眉笑嘆。

下朝之後,一到了沒人的地方,段景熙便等不及的勾著陸傲秋的手,像個天真的小女孩般賴在他身邊。「瞧,多順利,沒人有意見。」

他振臂蹭了她一下。「你啊,還穿著朝服呢。」

「呿。」她不以為意,又兩手纏抱著他的胳膊。「我們就快是夫妻了,還客氣?」

苞在他們身後的彌生看著國主小鳥依人的模樣,忍俊不住的笑了。

「笑什麼?」段景熙回頭瞪著她。

「想方才主子在朝堂上還威風得像個男人呢,現在卻如同貓兒似的賴著陸大夫。」彌生掩著嘴,笑得更歡了。「要是給別人見了,肯定嚇得他們滿地找眼珠子。」

「我喜歡,我愛。」段景熙一臉任性。

「奴婢看著,羞呀。」彌生故意糗她。

「你羞就別看。」她一點都不在意,依舊纏抱著陸傲秋的手臂。「走,咱們快回去看孩子吧!」說著,她松開手,自顧自的往前奔跑。

她那朝服的黃色長袖在空中飛舞開展,猶如蝶翼,而她,彷佛一只翩翩黃蝶,看得陸傲秋都痴了。

跑了一會兒,發現他沒跟上,段景熙回過身來朝他招招手,高喊,「愛妻!快一點呀!」

听見她俏皮的喊他一聲愛妻,他先是皺了皺眉頭,有點不自在。他畢竟是個男人,合該喊著一個女人叫愛妻,可現在角色卻完全顛倒了,不過話說回來,是夫是妻,又哪里如此重要呢?

不管誰是夫誰是妻,重要的是經過了那麼多的波折跟考驗,始終不曾放棄、堅定的想跟對方長相廝守的他們,終于在一起了。

他們很幸福,而且會一直幸福下去。

——全書完

筆痴春野櫻

我對筆有著一種莫名其妙的痴迷,而那牽系著我的兒時記憶。

記憶中,父親是個非常喜歡書寫的人。國小時,父親跟一位服役時相識的老士官長還有書信往返。

那位爺爺住在屏東車城,在那個交通還不發達,家里除了機車跟腳踏車,並沒有轎車的年代,台南到車城是非常遙遠的距離——至少對我來說。

因為不能見面,父親跟這位老士官長持續以書信往來。

斑年級時,識的字多了,父親便希望我能試著跟這位爺爺通信,而他則從旁指導。

那位爺爺總是用漂亮的毛筆字回我的信,收到他的信是當時的我最為期待的事。

案親說他寫毛筆字很慢,字字小心,句句斟酌。

有一天,我不再收到他的信,寄去的信也沒有響應,讓我感到失望又落寞。

案親說他老了,也許病了,無法再給我寫信,也或者已經不在人世……

我這才覺得釋懷,卻也惆悵。

我從沒忘記書寫的樂趣及愉悅,早些年,我的稿子都是手寫稿,但那實在太耗時。將近三十歲時,我終于幫自己買了一台計算機……鍵盤是方便的東西,動動手指頭就能打出千千萬萬個字。

可我,並沒有忘記書寫這件事。

我的手邊永遠有紙跟筆,家里的每個角落也都放著紙筆以方便我隨時書寫。

因為喜歡書寫之故,我對筆有著非常大的需求及熱愛,每次到大型文具連鎖店,總是會被架上那琳瑯滿目的筆吸引,即使不缺,沒帶上幾枝回家總覺得對不起自己。

在我的筆袋中有著一枝老白金原子筆,它對我意義非凡,因為那是國小畢業時,父親送給我的。

我還記得售價是兩百元,對當時的我來說,兩百元的筆是多麼的珍貴。

它是一枝有著銀色金屬筆桿的原子筆,因為舍不得用,至今還有墨水,只是出水不順。

這麼多年來,雖然我擁有了許許多多比它還要昂貴的筆,但在我心中,它依舊是無可取代、最最珍貴的。

有一段時間,我不再書寫,總覺得筆下的每個字看來都可憎。我想,那是因為我對自己感到不滿,我厭惡自己。

為了找回自己,重新喜歡自己,我又開始書寫,並給自己買了新玩具——鋼筆。

爸筆是有趣的玩意兒,我在其中找到樂趣,也在書寫時得到平靜。我已經好多年不曾給任何人寫信了,我想……今年我會給朋友們寫賀卡——用我的新玩具。

生命中很多的執著及喜惡,後來發現其實都來自于童年的記憶。我討厭苦瓜,因為父親曾逼著我吃,害我吐了。

我喜歡筆,因為書寫時,听著那沙沙聲,就想起父親在燈下指導我寫信的那些日子。

對筆的痴迷,我想這輩子都不會忘了、淡了。

因為它牽系著我與父親,以及那永難忘懷的美好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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