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章 伯爵德古拉

    叶承欢看好了一切,一弯腰,消失在一棵树后,一分钟后,他的人便已到了公馆后面。

    他仰面瞅了瞅周围,原地活动下手脚,一把抠住墙边的一棵树,两脚一蹬,借着这股反作用力,手脚并用幽灵般快速滑上树梢,身子往下一顿,借着树杈的弹力,笔直的射过高墙,耳畔生风,双脚稳稳的站在公馆后院的土地上,没有半点声响,犹如四两棉花一般。

    他吐出一口气,贴着围墙一路游走到公馆门口,借着里面透出的灯光,看到三个保镖模样的人正在大厅的沙发上聊天玩牌。

    叶承欢拍了拍身上的土,抖了抖衣领,二话不说,径直推开房门,施施然的走了进去,好像新来的邻居前来拜访般。

    三个人一转看过去,放下手里的牌,同时站了起来:“你是谁!”

    叶承欢嘴角的一抹弧度刚刚泛起,一道飘忽的魅影,已经到了三人跟前,随后扬起的半个弧度刚好拼成一个完整的微笑。

    “我是你爸爸!”几个字还未完全送进三人的耳鼓,他一把握住迎面砸来的拳头,重重的砸到旁边那个保镖胸口,拳头原本的力量加上叶承欢导引力,直接把那人砸回沙发上,嘎巴嘎巴的骨裂声中,那人嘴里喷出一口老血,脑袋一歪,顿时没了呼吸。

    叶承欢抓着手里的那条胳膊,随手一甩,那人在空中飞旋着壁虎般砸在墙上,把墙面砸出一块凹痕,拖着长长的血迹,软倒地上。

    第三个人刚要拔枪,叶承欢的两根手指已经捏住了他的喉咙,一阵窒息伴随着扑哧扑哧的软骨碎裂的声音,胸膛好像一只要被挤破的风箱。

    “我女人在哪儿?”叶承欢的声音无比平静,可他手上的力量却一点儿都不平静。

    “北郊一处荒废的工地,求你别杀我……”

    叶承欢淡漠的一笑:“沈东泽呢,我想找他聊聊。”

    “沈先生没在这里,他有很多居所,具体在哪儿我也不知道,所以今晚这里只留了我们三个人看门,不信您可以上去看看。”

    叶承欢看他不是说谎,“算那小子命大,我让他多活几天。麻烦你带我去找丁香。”

    那人刚刚露出点儿犹豫,叶承欢一把抓起他后背衣服,把他的人提了起来,健步走出沈公馆,把他扔到沈家一辆汽车的驾驶座上。

    那个保镖从没见过这么强悍的男人,看他的样子斯斯文文又和蔼可亲的,可骨子里却透着种难以言表的杀气,他哆哆嗦嗦的道:“我……我带你去,但求你别杀我……”

    叶承欢笑吟吟的点了点头。

    汽车在苍茫夜色中飞驰而去,大约四十分钟左右,便来到龙都北郊。

    叶承欢叫他把车子停在一处隐蔽的位置,然后慢条斯理的看着自己白皙的手背,说了声“谢谢”。

    那人从对方眼里似乎看出某种死亡气息,惊声道:“你说过不杀我的……”

    叶承欢搔了搔后脑:“是吗?对不起,我忘记了。”话音未落,手影划出一道炫目的弧光,准确的切在男人的喉结上。

    喀吧!

    那人哼也没哼一声,脑袋一歪,便没了活命。

    想要一个人闭嘴的最好办法就是:杀了他。

    叶承欢深深吸了口气,那种死亡气息瞬间激活了他身上每一个杀伐细胞,再睁开眼睛时,两只灰暗的眸子已璀璨如两点寒星!

    他下了车子,又深吸了口冰冷的空气,大脑瞬间清澈了许多,嘴角露出一道弧度,和他寒星般的双瞳,俊俏的下巴,以及眉头的深纹共同拼成两个字:危险!

    一转身,原地还留着他的呼吸,可整个人却已融进比铁还沉的夜色之中。

    再次出现时,眼前已是一片开阔,到处都是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坑洼,还有砖头瓦砾以及各种废弃的建筑垃圾,好久没人打理,空地上长出一人多高的蒿草,夜风呜咽中吹得来回摇曳,发出呜呜的响声,似做离人悲泣!

    远处隐约有座烂尾楼,七八层高的样子,并没有封顶,风雨的侵蚀已经让还未来得及处理的钢筋水泥剥落不堪,孤零零的好像个傻帽,兀自在风中招摇。

    两三道残影划过,叶承欢的人已近了数十米。

    夜,仿佛有雾!

    叶承欢不是那种一开挂就无所不能的人,就算蕴涵天地奥义的无为神诀里也没有什么大透视术之类的存在,那种让男人爽歪歪的东西只存在于狗血的小说里。

    但古秘术的修为可以让他的视野达到常人无法企及的地步。

    听来玄虚,其实一点儿都不玄虚,但凡习武者各种感官都比常人要敏锐的多,更何况叶承欢这种修习过无为神诀的人。

    虽然他不会透视,但隔着一颗9毫米子弹的距离,那栋建筑物一层里的情形还是看的十分真切的。

    这栋烂尾的楼里自然都是毛坯的水泥构造,只有一层点着一盏硕大的灯泡,把整个层面照的亮堂堂的,其他各层则一如黑夜,让人猜不到会有人的痕迹。

    五个保镖腰里插着手枪,正坐在灯下吃着火锅,热气腾腾的火锅冒出阵阵白气,遮住他们的脸,但他们彼此的喧哗声却一清二楚。

    “沈先生可是给了咱们十万火急的任务,让咱们日夜不停地看好人质,连眼皮都不能眨一下,咱们在这儿又吃又喝的,万一出事可怎么向沈先生交代?”

    “交代你妹啊。这荒郊野岭的谁会想到人质在这儿。我看你小子是被沈先生吓怕了吧。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傻瓜才会来呢。何况咱们还有家伙,就算有人来,他能抵得过子弹吗?”

    “还是大毛说得对,咱们别神经过敏了,干咱们这行还不是为了赚钱图个享受么,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怎么就那么不信敢有人来救人质呢。人生一世,最重要的是别亏待了自己。来,喝酒!”

    五个人举起杯,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继续边吃边聊。

    “不过啊,这妞真够馋人的,要不是沈先生有命令不让动她,我他妈早就忍不住把她办了,啧啧,那小腰身,那小屁股……唉,美啊!”

    “千万别瞎想,沈先生的脾气你是知道的,谁要是不按他的吩咐做,谁就一定没好果子吃。”

    “是啊,所以我才憋住了,咱们出来混是为了求财,要不然我豁出去把命不要了,也得办了那妞……不过,你们猜猜,沈先生那么重视的女人会是谁?”

    “沈先生交代的事从来不说别的,叫咱们干啥咱就干啥。”

    “我猜这妞的来路一定他妈的不一般,能让沈先生这么重视的女人,你们想想……”

    “我猜啊,一定是沈先生看上的妞,人家不愿意,他才把她关押一段时间,直到她愿意了再上呗。”

    “不是吧,沈先生那么优秀的男人,还有哪个女人能看不上他,我怎么就那么不相信!”

    “世上什么女人都有,有爱吃萝卜的,有爱吃青菜的,也说不定她能看上你呢,哈哈哈……”

    “我操,你别说了,再说我特么真受不了要去办她了。”

    “哈哈哈……咱不扯淡了,喝酒,喝酒!”

    喝着聊着,其中一个留着浅浅络腮胡子、一头蜂窝状乱发的男人忽然把酒杯一顿,猛地站起身,“今天,你们谁也没拦我,我特么必须办了那妞,哪怕沈先生要我的命我也要办。”

    其余的四个人也都喝得醉眼朦胧,惊诧一下,但很快又道:“大毛,你今天要是真敢办她,我出一万给你!”

    “我出两万!”

    “我出三万!”

    “你们真没点魄力,大毛今天要敢办那个女的,我把这次赚的钱全都给他!”

    那个叫大毛的男人呵呵一笑,醉醺醺的道:“这可是你们说的,咱可不许反悔。”

    “谁反悔谁是孙子!”

    “你们就等着瞧好吧!”那个男人摇摇晃晃的走上楼梯,一层的大厅里就只剩下四个人。

    嗖……

    叶承欢箭矢般射到门口,门是开着的,他却很礼貌的敲了敲门。

    四个人看到一个陌生男人背着手,施施然的走了进来,全都吃了一惊。

    霎时间,屋里空气如抽死一般,死气沉沉!

    唯有桌上的火锅咕嘟咕嘟的冒着气泡,下面的炭火发出刺刺的声响。

    四个人下意识间一起拔枪,同时嘴里冒出一句:“你是干什么的!”

    千篇一律的对白,从来就没有过新意,叶承欢每次杀人前都会听到这样的问话。

    他一呲牙,“别掏枪,自己人。沈先生派我来看看人质怎么样。”

    四个人互相交换下眼色,沈先生派人来怎么事先没通知一声,怪哉怪哉!

    “你是谁?沈先生事先怎么没告诉我们?”

    叶承欢一边走过去一边道:“沈先生今天结婚,这会儿在干什么你们懂得。”

    其中一个狞笑一声,一把抽出手枪:“可是沈先生当初吩咐过,没有他的通知,任何人来了都格杀勿论!”

    最后一个字还未落定,他已扣下了扳机。

    说时迟那时快,可一切在叶承欢的速度面前都成了犹如慢镜一般,扣动扳机,枪机撞击底火,子弹出仓,枪口划出那道长长的枪火和白烟,在现实世界里都是无法读秒的瞬间,在相对论的世界里却缓慢如滴!

    在那人大脑向手指发出射击指令前,叶承欢就已动了,子弹出膛,他已迈出步子,枪弹没入对面的墙壁时,他的人已斜跨到了左侧。

    其余三个人也极快的拔出枪,三道枪火从不同方位射向男人。

    砰!砰!砰!

    三枪几乎同时响起,叶承欢的人又化作一道残影,断续之间又一个跨步,到了右侧,根本看不清他两脚是否着地,紧接着又是一个左跨。

上一章 返回目录 回到顶部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