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途似錦下堂妻(上) 第13頁

在後世,同樣是琺瑯彩瓷,在瓶底下印上「大清干隆年制」是作偽,但若堂堂正正的題上自己的名字,那便是高仿的藝術品。

在這時空,也是同一個道理,哪來那麼多的真品古董,即便是有,市場也就僅限于一小部分的人,更多的人擁有不了那些天下奇珍,如果打造高端品牌,走古代的高端市場,成為皇室貴族、高官富商爭相收藏品,照樣能拓展出廣闊的市場空間來。

她去買了鼠須筆和蠶繭紙。

所謂的蠶繭紙,是利用繅絲的下腳料,連同浮在水上面的的蠶膠,用草簾子抄出,濾去水分,晾干後便成了紙狀的薄片,就是絮紙,也叫蠶繭紙。

鼠須筆就是黃鼠狼尾巴加兔毫制成的毛筆。

東西買回來了,她看見柴王氏坐在堂屋的大桌子旁邊在納鞋底,這可不是好做的活兒,先得用家里的舊布打鞋樣子,一層層的涂著漿糊,把千層鞋底子弄出來,再把麻搓成麻線,用頂針、錐子,一針針、一線線把麻線穿過去,把納好的布鞋上鞋幫,這沒一把力氣是做不來的。

樂不染是穿越過來的主兒,壓根不知道做鞋子這麼麻煩,她只知道這不是什麼輕省活,手可疼著的。

「好不容易集市休息,您怎麼就納起鞋底了?」

鐘氏手上也沒閑下來,把樂不染好說了一通,說買的鞋子又貴又不舒服,完全是浪費錢。「都怪女乃娘粗心,之前忙著家里的營生,沒注意到你的鞋都磨平了底,我瞧著你雖然買了新鞋子,也不怎麼合腳,得重新做。」

听到柴王氏的話,樂不染又朝鞋底看了一眼,可鞋底是要用舊布黏好並晾曬的,女乃娘的手里怎麼會有現成屬于自己的鞋樣子?

樂不染很詫異,見柴王氏不說話,她仔細的看了那鞋底,發現了些端倪。「女乃娘,您不會把勺娘姊準備的鞋底修了,給我做鞋子吧?」

鞋底明顯是後包上去的包邊,包邊的料子顯然比原先的布料要好上許多。「我都買了新鞋,您怎麼就把給勺娘姊的鞋底給剪了,剪了多可惜。」

「你瞧你那鞋都把腳跟咯紅了,不合穿,也不咬聲,你勺娘姊有的鞋子穿,不急,等家里又有了舊布,女乃娘再給她做。」

樂不染頓時有些鼻酸。

女乃娘能舍了女兒的東西給她用,但她這是搶了勺娘姊的東西,她心里多少還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樂不染知道情誼就是這樣處的,彼此互相惦記,互相付出,你對我好,我難道還會不付出真心嗎?

為了這雙鞋,勺娘和廷哥兒的事看起來她得管上一管了。

就當回報女乃娘的心意吧。

第五章  連公子的情愫(1)

第二天,她就著油燈一鼓作氣的把王羲之真跡摹本《蘭亭集序》給寫了出來,筆墨未干,筆才擱下,腰還來不及伸上一伸——

「樂姑娘。」

有人這回連石子也不扔了,輕盈如一片竹葉的飄進了樂不染的屋子。

他還是一身的玄黑,進了屋也不吭聲,陽光照不透他沉黑的眉眼,就那樣盯著和幾天前又有些不同的樂不染。

她還是那張小小的瓜子臉,雖然就幾天時間,但她臉上已經不見蠟黃蒼白,修長的柳葉彎眉,水靈晶亮的杏眸,逐漸有了少女該有的姿態。

看似為了書寫方便,她穿著一件月牙色的窄袖半臂,不合宜的露出一節藕般的白臂,還有老讓他看不順眼,很想動手把它拆了的小髻。

按理說,兩人是第二次見面,就算成年人,在面對連彼岸這樣身分的人時,都難免會局促不安,然而她卻神色平淡,也不怕人多看了什麼,生出不該有的遐思,好似她面前站著的是再尋常不過的人。

只是再尋常不過,他也是個男人,她對自己的吸引力也太過漫不經心了。

……吸引力,他什麼時候對一個人,還是個女子感興趣了?

連彼岸被心里的認知給震撼了。

情動時,不知不覺間。

「連公子來早了。」樂不染眉毛微微一蹙,語氣算不上好。他們約的是明日吧,這麼早來監工嗎?

看著寒酸的小窗他進出自如,這麼自來熟,進她的房間就像入無人之境,完全沒有半點不自在,萬一她正在更衣還是沐浴……到底誰比較會想去死?

就算名義上的她,現在不是什麼未出閣女子的身分……也不知道作為一個「看似」的權貴,怎麼會對這樣的環境,沒顯出半點的嫌棄來?

這姑娘看起來很不待見他,兩次態度都說不上恭敬。

「你不怕我?」

「怕。」她唇邊有笑,眼底的笑意卻微涼。

道不同,不相為謀,還有,只有死人才不會覺得害怕。

「既然知道怕,為什麼我听不出你語氣里任何的恭敬?」他的嗓音驟然一沉。

「你我交易,你情我願,你我是平等的,再說,你一次兩次不請自來,是端方君子該有的行為嗎,你覺得小女子如何恭敬得起來?」她不輕不重的損了回去。

平等?頗耐人尋味的字眼,一般女子要求的不是寵愛憐惜、榮華富貴和府中掌權的能掌權的能力?她要的是平起平坐的意思嗎?

見他還是那副呆木頭的樣子,樂不染做了總結。「下回別悶聲不吭的出現,挺嚇人的。」

「嗯,下回,我會注意的。」

他向來說的話,做的事,都帶著一種天經地義的霸道,不容人有半點忤逆的,這樣的連彼岸居然破天荒的讓了步了。

其實他也不是非要她的恭敬不可,倘若她對他必恭必敬,和所有的人沒有不同,他也不會惦記上她。

他凡事不上心,二十二載的歲月,活成了一座徹頭徹尾的冰山,她卻像暗夜里的的一束光,勾引著他從黑暗無人處走出來,更像春日暮夜無人處突然綻開了的一朵花,讓他總覺得非來看看不可,就連路過這樣的藉口都用上了。

樂不染也不是那種不知所謂的,她知道什麼叫見好就收,轉頭見蠶繭紙上的墨跡已經干了,便朝著連彼岸招手。

「你要的摹本,過來瞧瞧可還滿意?要是覺得可以,就順便帶走吧。」說好的五萬兩可得銀貨兩訖才行。

連彼岸人過來了,眼珠子卻在她右邊的粉色小傷疤轉了圈。「你臉上的疤是怎麼回事?」

那小疤看著不明顯,卻和她發上的小髻一樣讓人礙眼。

「樂家老太太送我這不肖孫女大歸的見面禮。」其實手背和頰上的傷痕已經沒了感覺,只要細心照護,相信再過段時間就會消與無蹤,不留痕跡,但是這對待,她會記得這筆帳的。

她已經離開樂家,根本不想理會那個家,她本來就不是樂家的女兒,也談不上親情,只是替原主不值,攤上勢利自私貪婪,偏心到沒邊的祖母,為了長子的前途將親孫女往火坑推,哪里想過,那可憐的女孩在高府過的是什麼日子,一個年紀比她爹還要大,以凌虐為樂的丈夫,府里一個個落井下石的妾室,那種絕望和無助,讓她一命歸了陰不說,末了,還落了個棄婦的污名,這樣的樂家人談什麼親情?有什麼好讓她惦記的?

她不是原主,自己也不是這里人,更不是怯弱無助連撞柱都不敢,只能絕食求解月兌的小泵娘。

一無是處的樂家,唯一能讓她掛懷的,也只有一個給她送糖油餅的樂淺曇,但她清楚的知道,想單獨把他接出來是不可能的,古代家族對于男丁子嗣的看重不是她一個外來人能想像的。

走著瞧吧,溪到山前總會有路的,至于樂啟釗和楊氏,那生了原主的爹娘,到時候也一並看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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