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他们有充裕的资金,而且还有索尼这个牌子打掩护,所以发展起来十分迅猛。最近,风云会的人发来消息,帮会里的一个堂主莫名其妙的被人暗杀,经过调查就是黑龙会的人干的!而且他们正在蚕食风云会的地盘,他们从来很少公开出来打打杀杀,都是暗地里买通当地官员,从而扩大地盘,有上层的帮助,他们当然会无往不利。照这样下去,风云会早晚有天会被他们吞掉。我爸爸听说了这个消息,马上赶回燕京坐镇,我想带人一起去,可他担心我的安全,执意拒绝了。不过,看情况并不好,再等一段时间,如果那边再没有反应,我就带人直接过去。”
叶承欢思量片刻,他感觉所谓黑龙会绝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不过为了让丁香宽心他只好释然道:“没事,几个日本人而已,掀不起什么风浪的,毕竟燕京是神州人的地盘。”
丁香没言语,打开床头柜,从里面取出一只精美的礼盒,交给叶承欢。
叶承欢一怔,“这是什么?”
丁香笑道:“看看就知道了。”
叶承欢层层拆开,才发现里面是一只银质的酒壶!
上面刻着丁香的半裸素描,还有一句英语铭文:“It'sbettertoburnout,thanfadeaway!(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
通体发出银色的光芒,上面的雕刻精美绝伦,令人爱不释手。
在手里掂了掂,感觉里面有酒液,他喝了一口,的确是酒液,但有种很奇妙的味道,从来没喝过,令他欲罢不能,“这是什么?”
“我是品酒师,从来没调过酒,这是我调的第一杯酒,我给它取名叫‘永恒’。”
叶承欢回味着点了点头,用手抚摸着上面的女人:“我很喜欢。”
丁香嫣然一笑,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木质小挂件,“还记得吗,这是你送给我的。”
“当然记得,为了这个小东西你差点儿没命。”
“这是我们彼此的信物,也是爱的见证。”
“只不过你送我的要值钱多了。”
丁香娇憨的扬起脸:“那说明我对你的爱更深。”
叶承欢把女人的螓首捧在怀里,在软绵绵香喷喷的唇瓣上轻轻一吻:“那我就该多爱爱你。”
丁香娇笑着挣出,撅着小嘴:“再来我会死的。”
叶承欢翘起嘴唇:“我保证你不会死,最多是个欲仙欲死。”
两人正暧昧着,床头的手机响了,丁香马上拿起来,脸色顿时变得阴沉可怖:“什么事?”
听到电话里说了几句,她马上用毫无色彩的声音道:“知道了。”
“怎么了?”叶承欢问道。
“招了几个新丁,咱们一起去吧,顺便你也看一看。”
丁香在得到肯定答复后,马上像变了人似的,一刹那间,黑道大佬的气场马上附体,说话也带了种命令的姿态。
叶承欢不喜欢被人命令,但他喜欢的女人除外。
两个人收拾停当后一起出了门,一边往下走,叶承欢问道:“招几个新丁而已,还用得着你亲自出马?”
“当然,黑道有黑道的规矩,入门就要按入门的规矩。况且这几个人都不是一般的马仔,而是从别的帮派投靠过来的堂主一级的人物。三百年前,康熙围少林而焚之,众僧惨遭焚死。幸存者五人逃至高溪庙前,插草为香,结为异姓兄弟,矢志报仇雪恨,反清复明。五人广结英雄义士,聚义红花亭,创设洪门。洪门多次兴兵起义,失败而回,十万洪军为民族壮烈牺牲,然而,洪门此秘密组织却一直流传至今。黑道不分南北,鼻祖都是洪门!”
叶承欢只是点点头,并没多说,因为他懂得什么时候该尊重自己的女人。
他跟着丁香一路来到酒吧门外,然后上了一辆车,在几辆车的保护下,一行人毫无交流的来到四个街区外的一个破旧的楼栋里。
进了那栋楼,上到三层,里面已经布置的十分妥帖,叶承欢只看了一眼,还以为自己到了清朝,心里首先冒出一个想法:这是黑社会入社么?
正当中香案上供“五祖”牌位,祀关帝像,牌位前放盛有果品牲醴的器皿,香炉一座,还有一木斗在桌上,插在五色旗帜和七星刀剑三军司令旗等物,桌前面地上有一只缚好的活鸡。
楼梯入口有两守卫持枪而立,密室内一“先生”身穿红色八卦衣、头扎红巾,高声叫道:“开坛”。
叶承欢差点没笑出声来,黑社会入社居然像跳大神。
可丁香自从进屋后,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严正而淡漠,和刚才判若两人。
紧接着,马上有个年岁不小的老人带人入会场。两个保镖把枪一举,问道:“你可知此处是洪军禁地?警卫森严,不可冒犯。违者,军法无情!”
老人道:“俺是明朝辅驾大先锋,架桥修路第一功,逢山开路逢城破,谁人不识天佑洪!”之后带着那些新入会的年轻人进入会场双膝跪地。
叶承欢看了一眼,最大的也超不过二十岁,染着黄毛,衣衫不整,一看就是街头混混那种,但其中也不乏一两个戴着后镜片的斯文男,一脸书呆子样,傻乎乎的看别人干嘛他就干嘛。
“到来何事?”
“来拜天地会!”
“拜会何事?”
“反清复明!”
“有何为证?”
“有诗为证:反斗穹原盖旧时,清人强占我京基,复回天下尊师顺,明月中兴起义时!”
这时,那些年轻人用双手捧过高香,先前那个老人手里提着条皮鞭,在每个人后背抽一下便问一声:“爱兄弟还是爱黄金?”
“爱兄弟!”“爱兄弟!”“爱兄弟!”“……”
等到他们依次答完,那个老人才收起皮鞭,满面肃穆的道,“现在跟我起誓。第一誓,自入道之后,你父母即是吾父母,你兄弟姊妹即是吾兄弟姊妹,你妻即是吾嫂,子侄即是吾子侄。如果有不遵此例,不念此情,以为背誓,五雷诛灭。”
“第二誓,倘有兄弟父母百年归寿,无银埋葬,必要通知各兄弟,有多帮多,无钱出力,以完其事,如有诈作不知者,五雷诛灭……”
一直念完了三十三个誓愿,老人才恭恭敬敬的给关二哥上香,然后拿起朱砂笔在黄纸上写道:“承天洪运,乙酉年十月初七吉日,我等九人今日跪在关胜帝君前,滴血焚香,仿效当年五祖于高溪庙前插草为香,结为异姓兄弟,我等兄弟,聚首一堂,已拜天为父,地为母,日为兄,月为嫂,我等九兄弟各人同心,心传忠义,乐必同乐,忧亦同忧,虽不同生,死愿同死。既题名于金榜,必尽忠于和联胜,今日金兰结义,终生肝胆相照,忠心义气,发财到尾,若有奸心反骨,有始无终者,神昭其上,鬼阚其旁,三刀六眼,五雷轰顶,报应分明,人神共鉴。”
写完后,他退到神位左侧,手执尖刀将公鸡宰杀,滴血入酒,新丁们也跟着刺破手指,歃血为盟。
然后,老人把黄纸点燃,一边烧着一边朗声道:“有忠有义,富贵荣华;不忠不义,照此莲花!”
啪嚓一声,将碗摔在地上。
从头到尾,丁香一句话没说,只是站在一边,看着一切,甚至都连看叶承欢一眼。
一切结束,马仔们搬过一张古旧的椅子放在大堂正中,请丁香高坐。
丁香毫不客气,径直走了过去,抖起裙摆坐了下去,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诸位,烧过黄纸,斩过鸡头,从今天开始你们就是烟雨堂的人了。我只说三句话:第一,忠于社团;第二,爱护兄弟;第三,义字当头。今后谁要是违背了这三条,别怪我丁香翻脸不认人!”
“是!永远效忠烟雨堂,效忠丁老大!”一行人一起叩拜道。
一团声浪凭空卷起,叶承欢远远的站在大堂后面,看着高高在上的丁香,忽然有种遥远而模糊的感觉。
他自己都不相信,那个女人就在几分钟前还依偎在自己怀里,好像一只受伤的小猫。他更不相信,那个妖魅的女人此时眼里除了杀气已经别无他物。
这一刻,他觉得自己有点儿多余,这是一个充斥着各种**的世界,金钱欲,食欲,但不管是何种**,归根结底都是权力欲。
那些对别人来说遥不可及的东西他都已得到了,可是得到了之后他又感到厌倦,人生何尝不是由无数快乐到痛苦的轮回组成的?
可是要他告诉别人这些,谁又能相信呢?
他趁着仪式还没结束的当儿,悄无声息的退出大堂。
经过酒吧时,小白龙不知又从哪儿冒了出来,只不过这次躲得远远的,嘿嘿一笑:“大哥,时间还早,这就走啊。”
叶承欢的身子似乎动了一下,小白龙眼前一花,那张邪魅的脸便已到了跟前,然后他的下身不可避免的被揪了一下,这一下更快,也更狠,让他的脸一阵扭曲,差点儿没疼出声来。
他苦着脸,带着哭腔,“大哥,我求你了,给点儿面子,不然以后我还怎么带兄弟啊!”
叶承欢阴冷的道:“面子不是别人给的,是你自己挣过来的!”
他开车走在霓虹交错的路上,虽然路上的人车稀少,但他的车速并不快,就像这个城市此刻的生活节奏一样。
打开收音机听着绵绵的音乐,渐渐放空着自己,经过一个十分僻静的所在时,忽然从旁边的一条胡同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救命啊……”